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18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0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05《关于2023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0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年,公司经营的大宗商品主要品类价格下跌约25%,导致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差异;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或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2022年疫情原因,上述关联方较多项目推迟招投标工作及建设进度,同时与部分关联方关于商品价格等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故公司2022年度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与胡佳彬、王飞及其关联方上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与部分关联方关于商品价格等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关联方业务经营品类调整所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王飞、袁京鹏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07《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2月2日(周四)上午11:00在杭州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 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3-08《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 1、2、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0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3-0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0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2023年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公司开展期现结合业务的交易合约均为市场通用的合约,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产品、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国内国际上市的与公司经营品种高度相关的交易品种。交易主要在国内外交易所进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商或银行进行。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流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套期保值持仓头寸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整体时点库存和锁价订单未执行量,期现结合业务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授权执行管理;持仓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因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相关交易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现结合业务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公司经营的商品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市场规律来看,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公司日常需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同时出于为客户锁定成本考虑,公司经营过程也会存在远期交货的锁价订单。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2023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

  公司期现结合业务与日常业务经营紧密联系,开展的套期保值、库存管理、基差管理等交易类型,均以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的交易合约均为市场通用的合约,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产品、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国内国际上市的与公司经营品种高度相关的交易品种。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流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套期保值持仓头寸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整体时点库存和锁价订单未执行量,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授权执行管理。

  2、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的持仓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交易主要在国内外交易所进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商或银行进行。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为更好的抵御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必要根据进出口的品种在境外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

  4、交易期限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现结合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

  6、公司将根据浙江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禁止投机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风险分析:因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相关交易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现结合业务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公司经营的商品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市场规律来看,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现结合业务,加强对套期保值、库存管理、基差管理的监督,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对公司期现结合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程、审核公司期现业务策略、对大额卖出交割进行决策等,公司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通过。

  3、公司应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等期现结合业务实行专业化集中管理,设立了专业的期现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操作,实现交易决策、行情研究、交易下单、合规监督分离管理。

  5、公司通过有资质的境外经纪机构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系为了辅助进出口业务,主要目的为降低进出口业务的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场所均为所在国家的正规交易所,公司充分了解相关境外交易所的规则,严格参照执行并控制好交易规模;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有限。

  6、公司在选择期货和衍生品经纪商或交易对手时,充分参考期货业协会的评级及股东背景情况,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普遍的结构。

  7、具体操作上,交易策略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交易决策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四、期现结合业务风险管理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等交易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衍生品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等交易策略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策略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现结合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一)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及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及期货风控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0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49,95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76,924.41万元。

  本次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王飞先生、袁京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曦经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数可能与预计数有差异。

  ②本表中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③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注册资本  3,1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0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浙江交通集团总资产8,047.52亿元,净资产2,623.7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30.88亿元,净利润75.5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通集团于2016年1月27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1,623,4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通集团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组建而成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于2001年12月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9月,集团控股各级企业368家,控股上市公司5家,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02位。经核查,浙江交通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蔡厦

  注册资本  2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  2013年4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智能农业管理;选矿;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64.29亿元、净资产23.5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6.65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首批核准设立的风险管理公司之一,企业信用良好,经营状况文件,综合实力较强。经核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富春湾大道2723号17幢91号

  法定代表人胡兵良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场站、房建、机电、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服务:机械设备车辆的租赁及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咨询、招标代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金属制品及建筑材料的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燃料油、润滑油、沥青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技术开发:物流信息技术开发;其他一切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7.25亿元、净资产2.5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6.42亿元,净利润0.9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实施主体,企业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4、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52号、54号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黑色金属铸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25亿元、净资产0.2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净利润-0.2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正常,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5、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92号479室

  法定代表人杨栋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16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股权投资;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92亿元、净资产6.5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84亿元,净利润0.2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二级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较好,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6、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伟

  注册资本  422,8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  1999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22.67亿元、净资产107.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16.94亿元,净利润9.0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二级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7、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202室-55

  法定代表人蒋照辉

  注册资本100,600.2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租赁业务、汽车事务代理;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顾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置、维修及租后服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00.21亿元、净资产23.5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79亿元,净利润1.7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8、胡佳彬

  胡佳彬先生,出生于198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硕士。于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4月20日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关联关系:胡佳彬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经核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胡佳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杭州领智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8号1606室

  法定代表人何伟华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及辅料,矿产品(除专控);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1月30日,杭州领智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0.23亿元、净资产0.0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0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领智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董事胡佳彬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领智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杭州领智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0、杭州军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善贤路4号4层4080室

  法定代表人夏群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11年18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服装辅料,矿产品(除专控);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军正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0.31亿元、净资产0.10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净利润0.2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军正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董事胡佳彬配偶夏群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军正贸易有限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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