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增补阮广学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阮广学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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