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3年01月18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资金保障,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分别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详情请见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3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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