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7,69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4%)的5%以上股东陈平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陈平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69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5%。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若此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陈平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陈平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平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陈平先生属于公司的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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