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1日 06: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3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刘志坚先生、刘绍宏先生、汪志宏先生、吴昌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同意提名王申生先生、殷俊明先生、程乃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志坚先生:刘志坚先生:1956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神剑化工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神剑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7,867.60万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刘绍宏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安徽神剑化工厂任财务科科长,神剑化工财务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年1月至今,任芜湖神剑裕昌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马鞍山神剑总经理,利华益神剑董事。现任神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2,88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汪志宏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黄山市茶叶公司科员、黄山市供销社秘书、黄山屯溪茶厂厂长、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供销社副主任(挂职)、黄山新安农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山市供销社副主任、黄山市三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1至今,任黄山神剑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神剑股份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吴昌国先生: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税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8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神剑股份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利华益神剑董事,黄山源点董事,神剑股份董事、常务副总、财务总监兼董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申生先生:1956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涂料涂装专委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涂料与涂装专业委员会(粉末涂料与涂装)专家委员会委员。1983-2016年,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历任工程中心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院副总工程师。2016年-现在,专业期刊《安徽化工》副主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殷俊明先生:殷俊明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市欧美同学会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程乃胜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南京江北新区专家咨询委员。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主任,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律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3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以书面传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本次监事会提名施旭先生、尹治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施旭先生:1973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2003-至今,先后任公司办公室秘书、人事专员、人力资源科科长,现任公司企管部经理。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尹治国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车间工艺控制操作工、生产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运营部经理。长期参与生产管理,对现场管理和精益生产具有丰富经验。2006年参加恩德斯豪斯公司的自动化仪表学习;2008年-2010年,参与公司多项实用新型研究及开发,并获得多项专利证书;2011年,获得国家二级人力资源师证书、艾默生自控认证证书。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4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年12月19日以现场传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会职工代表10名,实际参与表决职工代表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赵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其生效时间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生效时间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赵小龙先生: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参加工作,任职神剑股份放料岗位、设备科岗位、供应科副科长、科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3年1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截至2023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一、二、三项议案为累计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第四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周三)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3年1月11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除上述部分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变更以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7,555.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更好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认为:

  (一)神剑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利息负担,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华安证券同意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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