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1日 06: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22-53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没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55号《国美通讯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56号《国美通讯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山东济南现场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57号《国美通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22-54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

  ●没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江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55号《国美通讯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56号《国美通讯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22-55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56.48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9号文《关于核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857,16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5.04元/股,发行总额为165,600,116.64元,扣除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022,609.13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6,632,023.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8,577,507.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158,968,093.30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4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6月2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就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实施地点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并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8月20日,京美电子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实际到账金额为15,960.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累计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3,484.45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614.08万元(含合同尾款及质保金)。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达结项条件。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注:待支付金额中包含美元,暂以汇率6.9897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当日汇率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29日,节余募集资金1,956.48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31%。募集资金具体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地控制项目费用。

  (一)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项目

  在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嘉兴工厂进行设备升级更新和场地装修。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部分设备采购使用国产设备,降低了项目成本;在新建生产线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客户订单变化情况,调整或减少了原计划购置的设备品种或数量,提升了生产效率,节省了募集资金开支。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在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过程中,公司对软件和设备的购置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根据京美电子的实际情况,工厂ERP系统依托了公司总部的软件系统,实现了软件许可和用户许可的通用;在机房改造、网络设备铺设和产线网络改造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和需求,优化了存储方式和存储设备,由单纯的硬件铺设改为硬件加云部署方式,满足工厂需求的情况下节约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等所形成的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届时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22-5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东良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小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晓丽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公司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的辞任函,鉴于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综合考虑大华的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大华拟辞任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对大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大华以及立信就变更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在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理由恰当,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辞任函,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变更理由恰当;审查了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考虑公司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3)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22-57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3日9:00-12:0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材料)。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静、丁新宇

  电话:0531-81675202、5313

  传真:0531-81675313

  邮政编码:250011

  (二)其他

  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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