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13:30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秦红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提名秦红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84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秦红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秦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聘任秦红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和调查秦红卫先生的履历背景、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秦红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决策、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秦红卫先生的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秦红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关于提名秦红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红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00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购入。
秦红卫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秦红卫先生简历
秦红卫:男,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8年之前为自主创业;2008年担任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担任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担任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85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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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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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同步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小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罗小春、吴海江、陶建兵、朱霖、陈良、于翔、王晓芳。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秦立民、黄志平、屈丽霞。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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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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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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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鉴于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所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视频会议方式见证。
见证律师:王冰、李亚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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