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及《章程修正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诸暨市大唐镇开元东路迁至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5房-R05-A030(最终注册地址以相关登记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其他修订情况
修订前:
第十九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普通股总数为12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东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
修订后:
第十九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普通股总数为12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东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
注:发起人出资情况具体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事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事项相关的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等事宜,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最终以在相关登记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该提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3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传真:010-578085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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