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奇景光电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公司所持彩优微电子51%的股权转让予奇景光电,鉴于转让条件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股权转让交割时点至2023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同意,双方签订增补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龙腾光电”)与奇景光电(开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景光电”)原约定,将公司持有的彩优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简称“彩优微电子”)51%股权转让给奇景光电,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0-008)。
鉴于目前彩优微电子相关中央预算内补贴项目尚未验收,股权转让交割条件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交割时点,经公司同意,双方签订了《投资者权益转让协议书之增补修正协议书之编号伍》,约定将该51%股权转让交割时点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若奇景光电有延长交割时点需求,经公司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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