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2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装转2”回售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3
2、债券简称:“中装转2”
3、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2年12月30日
4、回售价格:100.360元/张(含当期利息)
5、回售期: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
6、公司资金到账日:2023年1月13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3年1月16日
8、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1月17日
9、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中装转2”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中装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装转2”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综上,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满足了《募集说明书》与有关法规规定的回售条件。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 i=0.50%(“中装转 2”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2 年 4 月16 日至2023 年4月15 日的票面利率);
t=263天(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1月4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0.50%×263/365= 0.360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中装转2”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60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中装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88元/张;对于持有“中装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60元/张;对于持有“中装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60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4、回售权利
“中装转 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中装转 2”。“中装转 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中装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月1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3年1月16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月17日。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中装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中装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五、备查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装转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3
2、债券简称:“中装转2”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3年1月11日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发布《关于“中装转2”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规定,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将暂停转股,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5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C”,其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比例为90%;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丧失解锁资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600股。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上述53,600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3,642,031股减至713,588,431股,注册资本由713,642,031元减至713,588,43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年12月31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14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琳
4、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5、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6、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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