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将持有的安钢集团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运营集团”)。
收购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大厦D座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强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豫国资文〔2022〕190号),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决定将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66.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前,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74,484,2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通过安钢集团持有公司1,343,824,2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78%),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1,343,824,2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78%,安钢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本次收购完成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控制公司66.78%的股权,安钢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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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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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鉴于本次收购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因此本次收购中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及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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