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5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实施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4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和《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007)。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请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10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宏图三胞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或“被申请人”)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2022)苏01破申90号],上海配点商贸有限公司以宏图三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宏图三胞进行破产清算。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概况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上海配点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79107033B
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裕德路168号1316室
法定代表人:赵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及望远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智能车载设备、日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塑料制品、电池、电子元器件、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讯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申请日,宏图三胞尚未清偿上海配点商贸有限公司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44,233.50元。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24573605U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廖帆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出版物批发零售及网络发行;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安装、维修业务;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租赁服务;承办展览展示;VR和AR设备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小食杂;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生产;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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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法院正式受理上述破产申请,宏图三胞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被管理人接管,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宏图三胞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之日止,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052.72万元,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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