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22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5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刘强、崔宗林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王跃、张永龙、张命林、鲍雪良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851元/股调整为5.1501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662,500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2年12月18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及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及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行权的情形,调整后的292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行权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491,300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6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5851元/股调整为5.1501元/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8人调整为31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63,400份调整为9,400,900份,注销期权数量为662,500份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603万份,激励对象共计333人,授予价格为5.98元/股。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23万份。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

  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依据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本计划公告后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因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二)调整结果

  公司已于2022年7月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5元(含税)。

  按照前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5851元/股-0.435元/股=5.1501元/股。

  三、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依据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如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授予的期权当年达到行权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期权失效,由公司注销;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不得再行使,由公司注销,在激励对象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可以根据以上的规定行权;激励对象成为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有权按照其行权时的职务情况适当调整其当期的行权比例。

  (二)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调离、退休,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88,600份;2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降级),不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需注销其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000份;8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降级),但仍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在第二个行权期将按照其现任的岗位级别标准行权,公司需注销其第二个行权期原授予的期权数量与实际拟行权数量之间的差额,合计108,900份。本次合计需注销期权数量为662,500份。

  (三)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8人调整为31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63,400份调整为9,400,900份,注销期权数量为662,500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56,600份调整为4,491,300份,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由5,106,800份调整为4,909,600份。

  四、本次期权调整、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本次对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本次期权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本次对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6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491,300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603万份,激励对象共计333人,授予价格为5.98元/股。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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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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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23万份。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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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3%。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12月19日,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2年12月18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2年12月18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11月4日

  (二)行权数量:4,491,300股

  (三)行权人数:292人

  (四)行权价格:5.1501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包含首尾两日)。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行为,为避免短线交易违规行为,公司拟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分别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

  其中,公司将首先为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286人)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其他6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另行安排办理行权手续。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29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4,491,300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行权日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分别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为证券监管规则允许的期间,不得行权的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本次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前6个月内,本次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除上表所列之外,本次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此之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等待期于2022年12月18日届满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5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焦承尧、向家雨、贾浩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付祖冈、崔凯、费广胜、王新莹、程惊雷、季丰、郭文氢、方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35元(含税),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851元/股调整为5.1501元/股。

  董事贾浩、付祖冈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董事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662,500股。

  董事贾浩、付祖冈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2年12月18日届满。董事会认为,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491,300份。

  董事贾浩、付祖冈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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