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22-05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嵇霖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长嵇霖先生、董事嵇敏先生、赵思渊女士、何俊先生、张文渊先生、独立董事宋振华先生、叶永禄先生、李柏龄先生、刘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其中监事长徐军先生、蒋贇先生、朱莹政先生、杨朝娟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暂未到任,由董事长嵇霖先生暂代董秘职责并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大会的3项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大会的3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方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建、游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5,080,00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订《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9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513%;回购最高价5.05元/股,最低价4.72元/股,均价4.922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6,95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自完成股份回购以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无法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及2022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5,080,00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订《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0,000,000股变更为774,920,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0,000,000元变更为774,920,000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2日起45日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3、联系人:葛欣颖
4、联系电话:021-54277820
5、传真:021-54277820
6、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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