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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为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创新资本”)、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引导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7,500万元,认缴比例为35%,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推进本次基金设立和投资事项、与交易合作方签署投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2022年11月22日,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省引导基金、市引导基金、区引导基金签署了《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11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08)、《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22-077)。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1日,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1日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合伙期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31年12月21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王海峰)
6、主要经营场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产业园一期B3栋2层123-5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对外投资尚未最终完成,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各投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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