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7月29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169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公司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公司日前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5亿元用于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7,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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