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武汉恒富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117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宇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1162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130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131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共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132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107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长沙市善光玻璃装饰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5005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雨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00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崇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5079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建工联旺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3018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卓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1长人社工伤协字12082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无锡市联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5071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4083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南兴天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我局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2长人社工伤协字05101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84907927。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358号马街街道办事处205办公室)、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08A(自贸试验区内))、昆明迅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办事处桃园社区甸头村322号)、云南远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都二期3号楼1304室)、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7幢一单元301室第一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博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迅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云南远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71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8月19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柳州市九头山路12号阳光城丽景湾2号楼1-14号)、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032(自贸试验区内))、上海骋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206号6幢)、上海蓼东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杜家浜路89号8幢-35)、内蒙古驰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3号楼19-B092号)、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7幢一单元301室第一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原告浙江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骋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蓼东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驰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生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64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8月1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遗失声明:福州市肢残人协会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10073549,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丽明窗帘有限公司遗失公章(3201030005303)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100357020960T)不慎遗失由西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有效期:2017.03.31-2022.03.31),特此声明作废。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正月、赵庆红:原告何德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皖0304民初1099号民事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继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228号民事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0304执恢609号

  陈勇纲、安徽沃德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利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陈九忠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征:原告王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513号民事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庆巧:原告陈家先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344号民事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秀梅: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209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209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海涛: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2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勇: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288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于红伟: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2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邢伟: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2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陶洪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1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辛红: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1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真敬: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0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帅: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60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金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59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2)辽0113民初158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或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石川楷: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述文:原告倪玉怀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公告

  陕西新钺易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李桂侠向本局提出关于赵一峰(公民身份号码:610402196210105616)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及《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书面证据材料,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李桂侠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市建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6月2日受理关于孔红友(身份证号:410328197212269038)的工伤认定申请。孔红友称被你单位派至武进区洛阳镇喜盈门宴会大厅维修屋顶,2021年7月14日,其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受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2]230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南京利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雷永平向我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多方联系你单位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工伤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北控城市服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贾丑小向我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多方联系你单位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工伤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浙江东阳市爱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李保国向我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多方联系你单位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工伤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902民催2号

  本院于2022年3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苏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00100041/31605772,金额为1万元,银行汇票申请人为江苏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收款人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江苏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00100041/31605772,金额为1万元,出票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请求支付。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902民催3号

  本院于2022年3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盐城果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00100041/31541780,金额为1万元,银行汇票申请人为盐城果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营业部,收款人为盐城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6月2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盐城果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00100041/31541780、金额为1万元、出票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营业部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盐城果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营业部请求支付。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建平:原告郭春梅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1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池朝艳:原告温州市益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方苗苗:原告宋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4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刚:原告朱梦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玉梅: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顺、徐爱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上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强: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宝英: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宋家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6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晴晴: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1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6月24日刊登的“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付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追加“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111民催1号

  本院于2022年2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1040005227033235;出票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出票人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出票账户为647057755385;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佰元整(¥100300);付款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申请人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为1040005227033235、金额为1003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智硕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智辉、莫永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11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20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凯卓电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舒长明等6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47-11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47-110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1.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1006294.58元;2.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送生法律效率。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辉的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欣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7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7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一下款项共计人民币39284.62元:1.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工资34284.62元;2.律师费5000元。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送生法律效率。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腾耀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锡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8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8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送生法律效率。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裕腾纸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汤盛峰等12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59-117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59-1170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375102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上川炎炎青春传统泥炉烤肉餐厅;经营者:庄俊杰;深圳市炎炎青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蔡康承诉深圳市宝安区上川炎炎青春传统泥炉烤肉餐厅;经营者:庄俊杰、深圳市炎炎青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74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聂小姐,电话:0755-85248734),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真丰盛喜点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庞威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05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二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森宝树脂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登发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2】43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万擎伟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罗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2】149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柒拾贰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璐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101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9日9时30分在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的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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