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在财务总监上演拒绝签字“闹剧”后,上交所对福成股份及实控人李福成、时任财务总监的程静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福成股份及李福成等有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如实披露;时任财务总监无法保证公司2021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并未发表意见陈述理由。
河北证监局对李福成采取了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高监职务措施,并被计入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李福成也被认定为,违规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活动,导致公司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缺陷。
另外,财务总监程静被下发3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董事长李良、董事会秘书邓重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程静于2006年开始在福成股份就职,担任职务分别为财务经理与财务总监。
4月27日,程静在年报披露前夕留下一纸声明后便“失联”两日,随后福成股份报警找人,上交所迅速下发问询函。
程静在声明中称,由于近一年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受来自大股东方面的影响非常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五独立三分开”的原则,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财务工作的正常独立履职影响也十分巨大,其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
直至11天之后,福成股份再披露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确认意见。此书面确认意见的落款时间为2022年5月9日,签字人为程静。
5月11日,福成股份披露程静“未签署福成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其中提及两个原因,一是“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尚未核实清楚”,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据福成股份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要缺陷,为活牛采购活动较大数量发票与资金流不一致,影响合理保证2021年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准确的目标。
围绕发票与采购资金流向不一致的原因,6月7日,福成股份在监管工作函回复中提到,主要归结于公司从多个不同个体养殖户采购活牛数量较大,部分个体养殖户委托市场交易员等代开税务发票。
另外,福成股份称公司不存在舞弊现象,未产生损失,但承认在财务独立性和活牛采购方面存在内控问题,而公司的整改措施则为适当增加采购成本情况下,在活牛采购活动中要求发票与资金流一致。
国内A股市场,农业公司经常出现财务造假,因为审计人员很难去查清楚到底公司养殖的具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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