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就《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文件,新一轮的医保谈判将于今年9到10月举行。药品申报条件中,明确提及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
国家医保局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研究起草了《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等四个文件。
其中,《工作方案》中表示,2022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 谈判、公布结果 5 个阶段。今年目录还首次提出了非独家药品准入的规则,增加了申报结果公示环节,完善了专家评审流程。谈判将于今年9到10月举行,而今年11月将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此外,将“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明确列入申报条件,相关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国家医保局表示,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17点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往年惯例,上述文件意味着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开始,也意味着新一轮医保谈判即将到来。
消息称,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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