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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落马半年之后,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被逮捕。
《中国经营报》记者4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由邵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曾长虹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了解到,曾长虹曾任职的发行监管部,掌握公司上市融资大权,一直以来都是反腐关注的重点部门。作为负责发行监管16年的“老将”,曾长虹一直被认为是IPO发行的“实权人物”。梳理曾长虹的任职经历,她与此前落马的发行监管部门的童道驰、李量和冯小树等人多有交集。曾长虹曾是落马“老虎”童道驰的下属。
“靠发审、吃发审”,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
公开简历显示,曾长虹于2019年8月调离中国证监会。2年后,曾长虹被查。纪委通报指其“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
2021年10月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监委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2022年4月1日,曾长虹被开除党籍。据纪委通报, 曾长虹的第一个问题是“靠发审、吃发审”,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此外,她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
据通报,她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高档奢侈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由他人支付其私人费用。
纪委通报提到,曾长虹廉洁底线失守,以多种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放弃监管职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破坏发行审核秩序,损害证券监管形象。贪婪无度,纪法意识全无,甘于被“围猎”,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拟上市公司股权。
通报还提到,曾长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涉嫌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喜欢“插手所有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曾长虹出生于1961年1月,1982年参加工作。早在1998年12月,曾长虹就调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在稽查局、发行部、创业板发行部工作,最后一站是投资者保护局。其中,2001年1月至2016年12月,曾长虹在发行监管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工作长达16年。
业内人士透露,创业板部成立后执行了较以往更加严格的审核纪律,关键环节“双人审核、多人参与”,但是曾长虹性格爽朗、为人强势,喜欢“插手所有项目”。
有关数据显示,在2010年共计有60家拟上市公司在IPO冲关时折戟,无功而返。其中,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被否家数分别为34家、24家和2家,分别占57%、40%和3%。从过会情况来看,在2007年至2010年四年中,上会公司被否比例分别为22.89%、18.1%、14%和14.46%。
当时身为发行部副主任的曾长虹解释称,未通过审核的公司存在7大类16小类问题。其中,第一大主因就是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和成长性不足,有8家公司因此被否,占到被否企业的一半。其余影响通过率的因素还有发行人的独立性问题、发行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信息披露不合理、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问题以及财务会计问题。
曾长虹还曾多次就保护投资者权益发表观点。
2019年5月,曾长虹曾表示,要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敬畏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这一年的3月15日,曾长虹还强调,期望市场各方携手共进,凝神聚力,共同维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曾长虹还曾在担任创业板发行部副主任时发言表示:“在我们创业板发行监管工作中,如果不能摆正积极的心态,处理好各方面的工作,抵御住各方面的诱惑,我们非但实现不了自身价值、成就与幸福,反而会成为阶下囚,为万人所耻!”但是,她没有“说到做到”。
曾长虹落马之前,2021年9月26日,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将对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其中就包括中国证监会。10月12日,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完成进驻。
童道驰被查则是在2020年11月1日,被查时他的身份是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简历显示,童道驰在中国证监会工作了14年。当时,曾长虹也在发行监管部工作。2022年1月,童道驰受审。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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