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瞬息万变,投资难以决策?来#A股参谋部#超话聊一聊,[点击进入超话]
本报记者 任威 夏欣 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针对紫晶存储(688086.SH)及有关责任人的违规担保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此前,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上交所本次处分对象除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秘等有关人员外,还将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同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和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协同配合,并根据后续立案调查结果,视情况进一步做出严肃问责。同时,督促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违规担保金额3.73亿元
2022年3月14日,紫晶存储披露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合计金额3.73亿元,共为14家第三方累计提供16笔担保。违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穆等人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
经上交所查明,紫晶存储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从违规担保的金额、频次、后果严重程度以及决策程序的缺失程度和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真实程度看,上述违规行为的情节还是比较严重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战尧表示。
在刘战尧看来,不履行决策程序进行违规担保,凸显出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隧道挖掘”问题。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上述违规行为会严重损害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陈亦指出,“从处罚的认定事实来看,该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且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更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巨额资金被扣划、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公司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据悉,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及时、真实、准确构成了信息披露的三大基石。
“科创板上市门槛本就比主板略低,上市企业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仅会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注册制的推进。”刘战尧告诉记者。
“由于上市公司的部分资金已被划转至被担保人,一旦被担保对象无法偿还资金或者上市公司无法向被担保对象追回相关资金,本次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损害程度还是比较大的。”华东一位券商保荐人士对记者解释,这种绕过公司明确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违规担保的行为,是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重大损害,也是对科创板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重大违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还是比较重大的,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龙陈还向记者透露,该公司及督导机构系列违规行为既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会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部分投资者已经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
通报批评保荐代表
金融强监管的政策背景下,上交所正在逐步压实保荐机构在内的中介机构责任,除严格把控IPO上市环节外,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环节也加强了监管。
“本次上交所处分决定针对的是企业上市后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行为,这类违规行为在业内不是很常见。”刘战尧认为,强监管意味着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中介机构应当更加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这对优化行业环境,实现“良币驱逐劣币”也大有裨益。
从保荐方面来看,中信建投证券为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刘能清、邱荣辉。
上交所公告显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在职责履行方面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担保事项,相关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未能充分核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相关核查意见不真实、不准确。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刘能清、邱荣辉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其实,很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比较注重IPO环节,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合规信披督导往往重视不足,更多保荐代表人多是要要资料、理理底稿,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一些问题。”上述保荐人士对记者表示。
刘战尧表示,保荐代表人实行分级管理,分为A、B、C三个等级,上述处罚会影响其执业质量评价,并将会对其本人和所在中介机构的市场声誉产生影响,其本人和所在机构的保荐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4.2.8条之规定,交易所可根据情节轻重实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压实保荐持续督导责任
随着科创板注册制实施的深入,交易所逐步压实券商保荐工作中的信息披露责任,不及时、真实披露发行人信息,试图蒙混过关几乎没有可能。如何扮演好科创板“看门人”的角色,是当下券商保荐的重中之重。
刘战尧认为,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要求券商必须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进行尽职调查,排除来自发行人等各方面的干扰,真正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切实有效运行在保荐工作中将越来越得到重视。
在刘战尧看来,券商保荐不仅是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保持高度关注。券商保荐不仅要做好IPO上市环节,更要做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对于科创板的保荐工作,上述华东券商保荐人士认为,对于券商而言,要确保推荐企业符合科创板的定位,科创属性的成色要“足”,要真的拥有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主营产品或者服务真正具备比较高的科技含量。还要对推荐企业保“真”,券商及会所、律所等中介机构需要对拟上市企业深入尽职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发行上市要求,这其中的底线就是不能有企业造假,这是对资本市场的保障,也是对中介机构的考验。
据龙陈介绍,保荐机构的主要督导工作包括,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记者了解到,科创板设立以来,上交所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坚决贯彻“三及时”和“零容忍”要求,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快”,把导向树起来、把规矩严起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
上交所表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职责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李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