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3月15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昊华能源,代码:601101)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撤诉裁定书,公司累计收到502名原告起诉公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9679.58万元。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投资者可依法起诉昊华能源索赔。
案情回溯,去年11月11日,昊华能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及 的公告》。经查明,昊华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市场禁入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审核资料、办理委托手续,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stock315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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