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督查激励的实施办法》,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2021年水利建设督查激励省份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重庆。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联系电话:010-63202110
传 真:010-63202784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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