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低碳72策: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保护协同规划管理|城市呼吸 来源:澎湃新闻
这份低碳72策,来自我们近期对相关学者和实践者的采访和约稿,以及对公开报告的摘录,总结了城市低碳的策略与建议。其中有新鲜的思考,也有反复强调的部分。它涉及能源转型、产业升级、生态建筑、低碳交通、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和基于自然等八个方面,在中国发出双碳承诺一周年之际,于“城市呼吸:2021 BMW卓越城市讲堂”上发布。
可再生能源在减少碳排放方面作用突出,但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也需重视。大规模开发用地,可能带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丧失、破碎化和适宜性下降等。如建设规划选址不当,可能较长时期内对生态环境以及生态功能持续带来具有“锁定效应”的负面影响。
现有政策体系中,缺少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生态影响的考量。在适当的规划和政策框架下,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目标并非相互排斥。可再生能源完全有可能生态友好地快速发展。这有待从国家层面整体布局、规划。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中,关注以下几方面:
1.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一步考虑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影响。
加强跨部门协调性规划研究工作,推进与省级规划需求匹配的高分辨率景观尺度研究;做到早规划、早布局,尽早将研究结果纳入政府规划,使环评等工作有据可依,有据能依。
2. 对主体功能区划中限制开发区的划分单元和主体功能进行细化,避免“一刀切”禁止开发。
限制开发区不等于不能开发。要做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必须细化相应的空间布局和可开发强度,才可能将开发与保护落到实处。
3. 建立生态友好的选址平台指导可再生能源布局。
借助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技术和数据基础,确定可再生能源选址地理信息平台相关技术规范,引导地方政府结合“一张图”建立可再生能源选址平台,将需关注的生态要素纳入平台,绘制国家新能源环境友好地图,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项目规划选址,引导开发商规避和减轻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生态负面影响,并有助于降低选址成本,助力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
4. 制定开发操作性强的规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行业手册。
通过培训等手段提升地方政府管理水平,加强项目事前审核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及追责处罚等制度约束,规避部分地区仍存在的先建设后环评,甚至为项目建设而修改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现象。
5. 制定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可落地的生态修复规程和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净生态效益,以推动区域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协同。
首先,针对不同土地类型以及生态保护优先级,制定不同强度的修复规范;其次,明确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运营和生态环境修复,将减缓生态影响的措施贯穿风电开发建设运营各环节;此外,应在竞争性配置环节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生态修复和项目环境友好指标,鼓励企业参与生态友好的项目开发和实施。
6. 研究总结可再生能源发展可与生态修复协同增效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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