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食品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四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四期)(食品流通环节)。具体信息如下:
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表(第十四期)(食品流通环节)
序号 | 任务来源(国本级、国转地、省本级、省转地、市本级、县级) | 样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检验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 | 核查处置情况 | |||
产品控制情况 | 原因的排查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
1 | 县级 | 白毛乌鸡 | 福清市龙田方齐国活禽店 | FRF202100056 | 金刚烷胺 | 购进3公斤,全部销售,下架封存0,召回0 | 据初步调查,基本排除流通环节原因造成金刚烷胺项目超标,可能是养殖环节原因造成。 | 责令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 移送公安 |
2 | 县级 | 虾姑 | 福清市龙田恭明海鲜店 | 80501202101092 | 镉 | 购进25公斤,销售20.1公斤,报废4.9公斤,下架封存0,召回0 | 据初步调查,基本排除流通环节原因造成镉项目超标,可能是养殖环节原因造成。 | 责令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 2021年7月15日立案,2021年10月9日结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11元,处以罚款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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