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虚假宣传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告诫函

不得虚假宣传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告诫函
2021年06月18日 21:38 市场资讯

原标题:不得虚假宣传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告诫函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6月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开展重点检查,并对部分培训机构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发出提醒告诫函,引导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不得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的标示活动信息。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培训机构 山东省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21 漱玉平民 301017 8.86
  • 06-18 杭州热电 605011 6.17
  • 06-18 百洋医药 301015 7.64
  • 06-18 税友股份 603171 13.33
  • 06-18 海泰科 301022 32.2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