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金融机构涉刑案件!涉案金额一亿及以上属重大案件,定义四种相关情形

2024-09-11 19:49:08 作者:林羽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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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修订四方面内容,一是聚焦防范化解实质性风险,突出金融业务特征;二是优化案件管理流程,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三是强化重大案件处置,对金融机构各级负责人案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四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并有效执行案件管理制度。

  针对重大案件,《办法》考虑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作出明确界定,其中涉案业务余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含)以上的属重大案件。

  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严格追责问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办法》分为总则、案件定义、信息报送、机构处置、监管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七章,共四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聚焦防范化解实质性风险。突出金融业务特征,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案件管理流程。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合理设置案件管理各环节时限要求,提升案件管理质效;三是强化重大案件处置。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对金融机构各级负责人案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对重大案件调查、追责问责、案情通报从严要求,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并有效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阻断犯罪链条和风险外溢。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办法》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的重要举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行业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提升案件管理质效,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办法》强调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其中要求,金融机构承担案件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与本机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内控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案件管理体系,制定并有效执行本机构的案件管理制度,负责本机构案件信息报送、案件处置等工作。

  金融机构对案件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按规定报送案件、案件风险事件等案件信息;二是开展涉案业务调查,按规定报送调查报告;三是对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开展追责问责;四是排查并弥补内部管理漏洞;五是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案件情况;六是按规定报送案件审结报告;七是对案件进行通报,重大案件应当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同时,《办法》还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与本机构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件问责制度或者在问责制度中明确案件问责情形,报送金融监管总局案件管理部门或者属地派出机构。

  定义四种重大案件情形,

  涉案一亿及以上属重大案件

  《办法》指出,“案件”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犯所在机构或者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那么,什么属于重大案件?《办法》规定,涉案业务余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含)以上的;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者等同现金的资产)等值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以上,且占案发法人机构净资产百分之十(含)以上的;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者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以上均属于重大案件。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对存在案件责任的应当予以问责。

  而对于发生重大案件的,《办法》规定,金融机构除对案发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外,还应当对其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等进行责任认定,对存在案件责任的应当予以问责。

  此外,认定为自查发现案件的,金融机构对主动作为、发现案件的案件责任人员,可以结合其在自查发现案件中起到的作用,适当减轻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发生重大案件或者法人总部直接管理人员涉案的,调查组组长由法人总部负责人担任;分支机构发生非重大案件的,调查组组长由其上级机构负责人或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生重大案件的,调查组组长由省级机构负责人或者其管理行负责人担任。

  案件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监管原则,

  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

  《办法》要求,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机构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原则。

  根据《办法》,金融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和金融机构的案件管理工作,负责金融监管总局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案件管理相关监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辖区内案件管理工作,并承担上级监管部门授权或者指定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级查处下级派出机构管辖的案件。

  金融监管总局案件管理部门或者属地派出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案发机构做好案件处置。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是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开展涉案业务调查,及时掌握案件调查和侦办情况,审核相关案件报告;二是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开展追责问责和问题整改;三是开展案件调查,对金融机构和案件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对案件是否属于自查发现作出结论;五是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重大案件情况;六是视风险情况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对同类业务进行排查。

  在管理流程上,《办法》还要求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合理设置案件管理各环节时限要求,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比如,《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报送案件报告后一年内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完成案件追责问责,向金融监管总局案件管理部门或者属地派出机构报送审结报告。不能按期报送的,应当书面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金融机构申请延期报送调查报告的,审结报告报送时限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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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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