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却输了钱!贵阳银行3.15亿房地产投资“打水漂”,信贷资产等三方面遭质疑

2024-08-02 18:32:09 作者:林羽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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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赢了官司却追不回钱,贵阳银行3.15亿贷款“打水漂”!

  7月31日,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行与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名城”)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具体来看,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未发现被执行人(九州名城)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此,贵阳银行方面表示,已于以前年度对该笔债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贵阳银行是今年首家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的上市行,该行2023年报中披露的有关经营业绩、信贷资产、存款结构三方面被质疑。

  3.15亿债权终结执行程序

  已对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公告显示,因合同纠纷,贵阳银行将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贵阳银行与九州名城及相关个人的房地产贷款纠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15亿元。

  关于此次诉讼案件执行情况,此公告显示,因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未按(2022)黔民终1304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贵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阳中院于2023年7月4日依法立案受理,并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

  贵阳中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同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该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该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此次诉讼对贵阳银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如何?该行称,已于以前年度对该笔债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诉讼事项不会对该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该行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全公司权益,并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九州名城成立于2013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第一大股东为周伟刚,持股比例80%;第二大股东为周韶斌,持股比例20%。该公司不仅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亦是被执行人,同时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另有2个被申请破产的案件信息。

  贵阳银行胜诉但未得到足额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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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贵阳银行2021年6月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此笔涉案金额高达3.15亿元的案件最初可追溯至2013年。

  彼时12月,贵阳银行根据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支付转让价款5亿元取得该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及相关权利。该信托项下对应的底层资产为2013年9月九州名城作为借款人取得的金额5亿元、期限3年的委托贷款,经办行为贵阳银行瑞南支行。2018年,根据《债权转让暨现状分配协议》,该行取得上述委托贷款债权、追索权、担保权利及其他一切相关权益。

  为保证资金安全,贵阳银行与被告签订一系列合同。具体来看,贵阳银行瑞南支行分别与九州名城股东周伟刚、周韶斌签订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同时,周伟刚、周韶斌以其持有的九州名城股权作质押。

  贵阳银行瑞南支行与九州名城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以九州名城名下贵阳市三马片区60、61、62地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为进一步保障债权实现,九州名城追加提供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然而,九州名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贵阳银行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九州名城立即偿还原告债权本金3.15亿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2023年4月,贵阳银行披露了二审法院的判决:九州名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付贵阳银行借款本金3.15亿元、利息7383.33万元及复利、罚息。

  但是,贵阳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因被告偿债能力及抵押物的变现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3.15亿贷款“打水漂”外,贵阳银行亦陷入了其他合同纠纷案中。2024年2月,贵阳银行公告显示,该行双龙航空港支行与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国际”)、王文银及其关联公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等的诉讼案,涉及的贷款本金、票据垫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合计16.58亿元。

  因贵州国际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归还相关借款本息及票据垫款,且相关担保人亦未按时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贵阳银行在2023年报中表示,该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诉讼,大部分是为收回不良贷款而主动提起。

  去年不良率升至1.59%

  信贷资产等三方面遭监管质疑

  据了解,贵阳银行成立于1997年,是中西部首家A股上市城商行以及贵州省首家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金融企业。

  近日,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收到上交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要求其作出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经营业绩、信贷资产、存款结构三个方面问题。截止公告发布日,该行已就监管工作函所提问题进行逐一回复。

  其中,监管在上述工作函中要求该行补充披露,结合分行业不良率情况等,说明公司不良率上升等相关原因。年报显示,截至去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51.65亿元,较年初增加10.12亿元;不良贷款率1.59%,较年初上升0.14个百分点。

  对此,贵阳银行解释为不良率上升主要是部分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增加导致。

  从该行分行业不良率变动情况看,虽然房地产业不良率较上年末下降0.34个百分点至2.21%,但仍排在第三位;排名第一的是批发和零售业,对于此不良上升的原因,其解释为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速放缓,批发和零售业行业景气度仍在恢复过程中,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受到影响。

  对于监管提出的贵阳银行2023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含贴现)41.73亿元,同比增长35.58%相关情况,该行在回复中称,一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二是受本行不良贷款下迁影响,整体不良贷款结构有所调整,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增加不良贷款减值计提;三是贷款业务投放规模增长,贷款减值准备相应增加。

  此外,该行去年金融投资信用减值损失3.93亿元,较上年9.48亿元减少5.55亿元,下降58.54%。该行对此解释称,一是受金融投资业务规模和结构调整影响;二是受资产风险分类结构变化影响;三是受金融投资资产质量变化影响。

  该行提及,2023年其金融投资不良资产结构有所变化,违约风险特征有所弱化,资产质量得到一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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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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