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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亚厦股份:放了恒大一马|状告者③
来源: 家居K线
文/乐居财经 李礼
自二代接班以来,亚厦股份(002375.SZ)出现首次亏损,而这背后推手离不开地产大客户的付款难。
2021年,亚厦股份净利润亏损近9亿元,对于净利润的亏损,亚厦股份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系恒大债务所致。
受此影响,亚厦股份计提坏账准备超15亿。做好“坏账”准备的同时亚厦股份也在忙着打官司讨债。自2022年以来,已陆续向38家开发商提起诉讼。
乐居财经获悉,2021年未过半年,诉讼量已有174起,不过其身为“原告”的案例仅占三成。由于开发商的账款拖欠,严重影响亚厦股份对其下游供应商货款的按时支付,大量下游企业也对其进行“围追堵截”,讨要应支付的账款。
38家地产商被送上被告席
进入2022年,多位房地产开发商被亚厦股份送上被告席。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出现在名单里的地产商约有38家,案由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其中,针对湖北众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涉案金额达2063.06万元。
据企查查,在206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关于恒大的官司却相对较少,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涉及案件只有1起。5月24日,亚厦股份与柳州耀世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西开庭审理,案号为(2022)桂0203民初1181号,柳州耀世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恒大集团及新余福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持股,比例分别为50.44%、49.56%。
乐居财经获悉,亚厦股份有裁判文书记录2314条,案件总金额为9.36亿元,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以1005次居首,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达240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6起,劳务合同纠纷123起。
涉案地区大部分集中在浙江达1316起。另外江苏、重庆、北京、海南、四川、辽宁、湖北、广东、河南均有涉及。
关于当前案件的进程,民事案件中共有1610起为民事一审状态,255起为首次执行状态,255起为民事二审状态。
拉长时间线来看,2018年-2021年及2022年前5个月,亚厦股份涉司法案件分别为426起、515起、384起、344起、174起。
资料显示,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其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
纵观其风险关系对象,涉及企业907个,其中房地产企业包括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高时石材(上海)有限公司、云南森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此外还涉及人员537人。
坏账准备15亿
被称为最年轻的“掌门人”丁泽成接任之后,亚厦股份的业绩表现并不如意,接连走低。
2020年,亚厦股份实现营收107.87亿,同比增长0.02%,净利润3.17亿元,同比下降25.42%。2021年,亚厦股份实现营收120.76亿元,同比增加11.95%,净利润却出现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为-8.88亿元,同比下降379.70%。
细分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是收入最多的一项,2021年为73.70亿元,同比增加10.26%,占总营收的比重为61.03%。
对于净利润亏损,亚厦股份表示,主要原因系对恒大及纳入国家三条红线范围的地产商相关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减值损失。
自恒大债务危机以来,其开具的商票已开始大面积违约。
据了解,亚厦股份对截至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合计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7.52 亿元。
2021年,亚厦股份的应收账款高达40.44亿元,占营收的比重约为33.49%,占总资产的比重约为17.53%。
在此之下,亚厦股份的坏账准备有所增加。2021年,亚厦股份的坏账准备约为15.22亿元,同比增加25.79%。
亚厦股份净利润的大幅度下滑,除了受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还与自身经营有关。2021年,亚厦股份的毛利率为7.22%,同比下降49.37%。不仅毛利率下降到个位数,且已经是连续两年下滑,低于行业均值。
除了盈利能力持续减弱之外,亚厦股份的负债压力也在加大。2021年,亚厦股份的负债率为66.73%,逼近70% “红线”。
70%的被告比例
地产商“暴雷”频发,亚厦股份的净利和资金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其在追款的同时,还面临着数量更为庞大的被起诉。
乐居财经获悉,亚厦股份共涉司法案件2669起,其中,其作为被告1916次,占比71.79%;作为原告342次,占比12.81%;其他身份411次,占比15.4%。
原告方装饰材料供应商、石材公司、木业公司、建筑劳务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环境设备公司等,案由各各异,多为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
来自上游房地产开发商客户们的账款拖欠危机,已严重影响亚厦股份对其下游供应商货款的按时支付。
除了身陷诉讼泥潭,亚厦股份高管还曾收到警示函。
2021年9月6日,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亚厦股份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其中涉及供应商送货单、签收单等传递不及时、工程施工成本的核算结果与工程资料反映的工程投入不一致、决算前合同毛利偏高、部分项目未按实际情况充分计提坏账比例等。
《决定》显示,亚厦股份时任董事长丁泽成、总经理张小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戴轶钧、财务总监杜水合对亚厦股份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丁泽成、张小明、戴轶钧、杜水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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