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外媒:日本或将ICO合法化
外媒:日本或将ICO合法化

日本商业研究小组起草了一份提案,要求政府以非严厉的方式监管ICOs,将由日本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在几周后对该提议进行核验>>[详情]

新浪投资综合|2018年04月08日  16:19
南非国税局:交易、投资数字货币 以及矿工均需纳税
南非国税局:交易、投资数字货币 以及矿工均需纳税

南非国家税务局(SARS)发布声明称,虽然数字货币在该国不被认定为法定货币,但仍然需要为此缴纳所得税>>[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4月08日  14:58
俄罗斯公民预计将缴纳13%的加密货币所得税
俄罗斯公民预计将缴纳13%的加密货币所得税

俄罗斯公民预计将缴纳13%的加密货币所得税,当局目前正在编制相关税法的修正案。税率会在年底前得到确认>>[详情]

新浪投资综合|2018年04月01日  19:42
韩国加密货币至今仍未征税 税法实施时间预计为明年
韩国加密货币至今仍未征税 税法实施时间预计为明年

据悉,加密货币交易所也会被征税,但还没有确定具体税率。韩国监管机构已经开始为加密货币税法设定了时间框架>>[详情]

新浪投资综合|2018年04月01日  10:50
比特币大跌逾11%破7000美元关口 中国监管政策料更严
比特币大跌逾11%破7000美元关口 中国监管政策料更严

北京时间3月30日早间,据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inex,比特币价格跌破7000美元/枚关口,为2月6日以来首次,日内跌幅逾11%。[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3月30日  05:17
央行货币金银工作会议: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整顿清理
央行货币金银工作会议: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整顿清理

央行昨日召开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行长范一飞表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币质量管控,开展大额现金管理,依法合规构建现金清分企业监管体系,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反假货币工作机制,加强人民币相关收藏品市场管理,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详情]

央行|2018年03月29日  17:24
审计署揭虚拟币黑幕 60余家平台操纵币值吸血
审计署揭虚拟币黑幕 60余家平台操纵币值吸血

审计抽查60家平台发现,实际全部不具备其宣称的技术和任何货币功能,所谓的“币值”均由平台自行随意操控,平台吸引投资者加入后,通过操纵‘币值’不断向投资者‘吸血’,往往波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03月27日  16:56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月起将监管加密货币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月起将监管加密货币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秘书长 Rapee Sucharitakul表示,相关法规将在大约三周后正式实施。这一全新的法律框架中包含了对 ICO 和交易平台的规定。[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3月29日  15:17
以色列多家银行对区块链技术感兴趣 但敌对数字货币
以色列多家银行对区块链技术感兴趣 但敌对数字货币

3月28日,以色列比特币协会会长Meni Rosenfeld今日表示,以色列许多银行都对区块链技术感兴趣,但对比特币和数字货币持敌对态度。[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3月28日  17:28
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
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

  来源:链向财经 作者:链向Hilary 阿塞拜疆国家税务部的高级官员透露,加密货币交易的收益将被征税。能源丰富的国家当局打算利用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此前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采取了保守的立场,但现在对税收的关注表明了态度的变化。 当地新闻媒体报道,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周六,在巴库举行的第二届金融和投资论坛(FIF 2018)中,国家税务部的Nijat Imanov概述了这些新措施。 在论坛期间,Imanov表示: “这是正式的法人实体利润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有人购买了加密货币,然后在价格上涨后出售,这笔金额就被记录为收入,因此应该被纳税。“ 报告称,在2017年5月至12月期间,阿塞拜疆加密货币市场出现了显著增长,加密交易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收入来源。 在大多数国家,加密货币之间交易或者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交易以及挖矿都被认为是应税事件,属于收入或利润(称为资本利得)税法。例如,法国最近根据《资本利得法》将绝大多数加密货币交易(不包括挖矿和“工业水平”交易)纳入收入税评估范围内,税率为19%,而所得税评估的税率可高达45% 。 美国税务部门IRS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以及将加密产品的购买、销售、交易和开采视为应税事件。最近美国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需要交出客户数据,因为许多交易者未能对他们的收益提交纳税申报表。[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7日 15:45
日本金融厅公布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五点议程
日本金融厅公布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五点议程

  日本金融厅(FSA)已经宣布将对数字货币交易所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并提出了一个新的议程,包括五点: 1、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将需要遵循稳健的安全标准。 2、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需要开发出彻底的客户了解(KYC)流程。 3、FSA将要求交易平台获取有关资产管理活动的最佳实践。 4、对特殊的数字货币种类采取限制,FSA已经将一些隐私型数字货币添加到黑名单。 5、交易平台需要提供清晰的平台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 据日经早前报道,FSA对交易所采取了进一步监管,要求交易所:每日需多次监控处于可疑波动客户账户;将客户资产与交易所资产区分管理;仅在线下系统存储数字货币持仓。在隐私类数字货币方面,FSA登记注册的交易所将面临严格限制。[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7日 10:49
越来越多印度加密货币公司挑战央行禁令 违反宪法
越来越多印度加密货币公司挑战央行禁令 违反宪法

  印度国家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对加密货币银行服务的禁令再次受到质疑。位于马哈拉施特拉邦的Flintstone Technologies公司已经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印度储备银行撤回此前的禁令,并称该禁令太过随意,而且不公正并有较大风险。该公司指出,印度央行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加密货币交易。 此外,印度储备银行对提供给加密货币的公司和个人银行服务实施了禁令——希望禁止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加密相关服务。但现在,该禁令遭到了一家本土加密货币交易公司的挑战——Flintstone Technologies Private Limited 公司已经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印度储备银行撤回4月6日发布的通函。 根据印度媒体报道,该诉讼已经在本周五被列入到法院听证,之后会由法官Rajiv Shakdher判决。本月初,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 Recoil也已经就相关经历向最高法院提起速速,反对央行对与加密行业公司合作的银行进行打击。 Flintstone Technologies是一家为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提供服务线上加密钱包业务提供商,他们在其请愿书中声称,印度央行发布的禁令就是针对了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或企业,而且没有提及其决定实施限制的任何理由。据悉,印度储备银行已经给该国所有银行三个月的时间来遵守该命令。 缺乏监管法规,导致行业增加更多不确定性 按照此前印度央行发布的文件,所有受到央行监管的实体都禁止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任何服务,包括与购买或出售虚拟货币有关的账户转账及收款交易。根据另一家挑战这项禁令的加密货币Kali Digital Ecosystems声称,目前印度缺乏加密货币监管法规,导致了这类交易处理的不确定性,也会产生很多不利影响。 Kali Digital Ecosystems公司也来自古吉拉特邦,他们认为印度储备银行的禁令是武断的,而且违反了印度宪法。该公司已经于4月22日要求有关当局(包括印度央行和印度商品和服务税务委员会)就这一禁令做出正式答复。 监管不确定性和扩大银行限制措施严重影响了印度加密货币交易所开展业务,导致本地平台交易量大幅下降。[详情]

FX168 | 2018年05月07日 07:21
韩央行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将于6月底前公布进展
韩央行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将于6月底前公布进展

  据媒体韩国时报报道,韩国央行(BOK)近日宣布了有关加密货币的建议,包括一项可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计划:“自今年1月以来,一个特别工作组一直在研究发行CBDC的可能性,以及数字货币将如何影响该国整体金融行业。我们将在6月底之前宣布最新进展。” 这份声明指出,由于复杂因素的影响,CBDC的研究仍处于“早期阶段”。韩国央行表示,现在谈论是否会发行CBDC还为时过早,但央行将密切关注全球发展。[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3日 13:26
韩国议员提议《区块链基本法》 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
韩国议员提议《区块链基本法》 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

  据韩国媒体报道,共同民主党议员Eui-Rak Hong今日宣布,将在韩国首次提议《区块链产业振兴基本法》,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和ICO。目前该组织内有10名共同提议议员,他们计划今年提议并通过审核该基本法。[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2日 14:32
香港:打击洗钱等罪行 密切监察本地比特币交易平台
香港:打击洗钱等罪行 密切监察本地比特币交易平台

  香港特区政府30日公布的《洗钱与恐怖主义金融风险评估报告》认为,部分数字货币匿名买卖且不经认可系统中央处理,本质上构成潜在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的风险。报告称,香港现有七部比特币ATM,分别位于五个地点,买卖双方身份均不做记录,也无法追查。 另外,网上有四个据称总部设于香港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但在香港使用的人不多。香港特区政府在报告中指出,警务处和海关会密切监察它们的运作,作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和防止罪行工作的一部分。报告还称,虽然数字货币容易被用作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但至今未见对香港的整体风险造成任何影响。数字货币的风险被评估为中低级。 报告中还指出,数字货币交易目前缺乏法律法规,只有以法定货币进行货币服务才能获得货币服务运营商许可。警方表示,自2013年开始监测以来,警方已收到167份与比特币相关的报案,其中大部分涉及勒索软件,犯罪分子利用数字货币走私、洗钱的概率很低。[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2日 10:03
《中国司法》总编:电子商务法应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中国司法》总编:电子商务法应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说法不武】 电子商务仅仅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远远超越电子商务。 作者:刘武俊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倡议,将“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他认为,这部数字经济法不仅仅是监管法,而应该是一部发展法、一部未来法、一部全球法。 当今中国已经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领先者,数字经济规模遥遥领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称,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位居全球第二。中国的网约车、共享单车、网购、支付宝等数字经济产品,令世界刮目相看。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实践最多、最深入的国家。数字经济给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数字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既为数字经济立法提供了基础,也凸显了中国对数字经济立法的紧迫性。 数字经济代表着经济活动新的生命力,数字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数字技术已经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随着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未来数字经济将以更迅猛的势头深刻地改变社会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只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时下单是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已经彻底改变了零售、批发、社交、交通、物流、餐饮等众多行业,同时也衍生出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诈等诸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劣也已经成为国别竞争的核心因素之一。从这个角度看,数字经济法的制定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家竞争力。 近日,美国宣布制裁中兴通讯,禁止美国公司在未来7年内向其销售芯片,中兴通讯陷入巨大的困境。这也从侧面说明数字经济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们要通过数字经济立法厘定中国数字经济的疆界,确保重点行业得到国家财政支持和市场、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促推中国企业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早日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不利状态,早日实现“数字强国”的目标。 电子商务仅仅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远远超越电子商务,如果仅仅把立法焦点聚焦于电商而非数字经济之上,难以反映出中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法律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目前电子商务法出台已经进入倒计时。姗姗来迟的电子商务法经过多年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出台和实施已进入倒计时。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电子商务法可望对电商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法律规定,不过,早有学者指出,以五六年前的电商形态为依据制订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刚问世就已经落后于数字时代,不要说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即便是电商企业自身也很难预料到数年之内的行业巨变,特别是中国会诞生焕然一新的数字经济体。从数字经济的发展角度,还是有必要让电子商务法紧急刹车并调档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抓紧制定出台数字经济法,是基于当前和未来中国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为促进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将方兴未艾的数字经济纳入法治化轨道。 数字经济立法,要充分开展行业调研,吸纳各方民意,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企业家及行业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充分借鉴吸收国外数字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 “数据即是新时代的石油”,数字经济立法要高度重视维护数据本身的价值,维护数据在生产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数字时代,当数据从消费、生产、销售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就也需要法律保护、促进这些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形式。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数据的知识产权属性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数字经济立法宜早不宜迟,可以考虑将正在制定中的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也可以考虑在抓紧出台电子商务法的同时尽早启动数字经济法的立法工作。 [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02日 02:21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主要将影响什么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主要将影响什么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来看看主要将影响什么?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周一(04月30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报道,阿布扎比环球ADGM金融服务监管机构(FSRA)周一发布了一篇关于虚拟货币的监管咨询文件。 据悉该机构在文件中对监管措施做了名为“现货虚拟货币资产框架”的提议,并表示这一提议对虚拟货币交易带来的新型风险做了剖析。 FSRA指出,这一提议的监管制度将努力对过去10年中伴随虚拟货币发展而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做罗列,咨询文件中也指出,FSRA表示新规将同时解开虚拟货币就当前针对传统金融产品投资的立法中的未明确内容。 为支持这一提议的新规,FSRA已就几项重要的风险点做了确认,该机构表示当前虚拟货币市场需要规章制度来遏制洗钱和恐怖金融行为,同时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应加大,对新型科技,如虚拟钱包、密钥、风险管理系统等的管理需要也有加大。 如果新规一旦执行,虚拟货币领域内许多重要内容将一并受影响,虚拟货币交易代理、交易咨询等行为都需要受规范。 而虚拟货币交易所将是新规施行后受影响程度最大的部分,在所提议的新规中,交易所需要向FSRA支付12.5万美元的授权费和6万美元的监管费用,同时每月还需向FSRA支付日均交易量的0.0015%作为月税。 不同于世界上大多数的政府,阿联酋政府对虚拟货币市场反对发展是较支持的。ADGM在2017年时就公开表示支持虚拟货币的发展和首次代币市场发行,另一阿联酋金融机构阿布扎比交易所甚至于2016年下半年推出了区块链技术搭载的投票系统。 虽然虚拟货币交易者和交易所可能会因提议的新规中较高的财务成本而受困扰,但FSRA这一新规也确将被受推崇而批准。鉴于虚拟货币领域数年来被贴上充斥犯罪和泡沫的标签后,政府的新规也恰是这一行业整顿积极所寻找的援助靠山。[详情]

FX168 | 2018年04月30日 23:20
美国国会SEC再开听证会 ICO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美国国会SEC再开听证会 ICO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编写:焦国锋 来源:小葱网 2018年4月26日,美国国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之间的听证会上,加密货币的角色成为焦点。SEC主席表示比特币不算证券,但ICO因为具有证券性质,需要受到监管。 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于4月26日与华尔街监管机构举行了听证会,他们探讨了监管加密货币的情况,认为加密货币市场仍处于“蛮荒的西部”阶段。SEC主席Jay Clayton在这个听证会上首次发表的证词,使他被视为加密货币主题的权威人士。 议员Chris Stewart告诉众人,他的儿子投资了17美元在数字货币上,他没有透露具体是哪一种货币,但是他说现在,他儿子拥有的净资产比他自己还多。但是,如果没有适当的规定,“人们缺乏足够的信息去做出正确的决定,”他向Clayton主席寻求答案。 比特币不是证券,ICO不透明 SEC主席Clayton描述了一个复杂的情况,他将作为货币的比特币和ICO区分开来。Clayton说,比特币已经被大部分人认为不是证券。 然而,代币不一样,代币被用在了金融项目中。在ICO项目中发布的代币,是用来筹资的。Clayton说:“我没有看到任何一种代币不是证券。代币是证券,就应该和证券一样受到监管。” 这些新的代币目前变成了监管机构的关注焦点,SEC也在等待发行公司勇于站出来配合。Clayton指出,“证券法规是以披露为基础的。人们应该遵循这些规定并提供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当众议员Stewart问及,ICO企业是否无保留地公布了自己的信息时,Clayton主席毫不犹豫地说“并没有”。 Clayton主席承认加密货币带来的“经济效用”和“美好前景”。但政策制定者仍然无法就市场监管方式达成一致。 例如,各种ICO行为仅在2018年第一季度就已经筹集到63亿美元的巨额资金。Clayton表示,通常金融市场是很尊重法律的,但是这63亿美元的巨额增长里没有对法律的基本尊重。他认为SEC应该对新发行的代币拥有监管权。至于用作支付方式的比特币,它不在SEC的监管范围之内。 SEC主席Clayton表示: 我们的法律没有预料到加密货币的来临。我们的法律仅为主权支持的货币服务。而这些加密货币不是主权背书的。我认为我们需要监管,一方面给民众以安慰,更是因为它没有国家背书。 SEC表示要挺身而出 虽然众议员Stewart希望更加重视加密货币市场的监管,但他也提出要避免出现矫枉过正。他说,过去很多时候,我们在危机时刻急于立法,结果滥伤无辜。 Stewart 总结说,我希望我们可以主动一些,而不是等到这件事引起人的注意,引得国会或者其他人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回应这件事。 Clayton表示同意,并说“挺身而出”才是SEC应该做的。[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4月28日 15:35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将对ICO等立场更加严格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将对ICO等立场更加严格

  据FinanceFeeds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专员John Price在近日的发言中表示,ASIC将在未来几周内对ICO的立场进行修改。监管机构会向所有投资者、消费者与用户解释任何他们认为需要解释的问题,同时扩大信息表的范围,纳入更多币种。新法规会着重强调禁止误导或欺骗性引导投资者的ICO。[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4月27日 14:56
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
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

  来源:链向财经 作者:链向Hilary 阿塞拜疆国家税务部的高级官员透露,加密货币交易的收益将被征税。能源丰富的国家当局打算利用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此前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采取了保守的立场,但现在对税收的关注表明了态度的变化。 当地新闻媒体报道,阿塞拜疆对加密货币收入和利润征税。周六,在巴库举行的第二届金融和投资论坛(FIF 2018)中,国家税务部的Nijat Imanov概述了这些新措施。 在论坛期间,Imanov表示: “这是正式的法人实体利润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有人购买了加密货币,然后在价格上涨后出售,这笔金额就被记录为收入,因此应该被纳税。“ 报告称,在2017年5月至12月期间,阿塞拜疆加密货币市场出现了显著增长,加密交易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收入来源。 在大多数国家,加密货币之间交易或者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交易以及挖矿都被认为是应税事件,属于收入或利润(称为资本利得)税法。例如,法国最近根据《资本利得法》将绝大多数加密货币交易(不包括挖矿和“工业水平”交易)纳入收入税评估范围内,税率为19%,而所得税评估的税率可高达45% 。 美国税务部门IRS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以及将加密产品的购买、销售、交易和开采视为应税事件。最近美国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需要交出客户数据,因为许多交易者未能对他们的收益提交纳税申报表。[详情]

日本金融厅公布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五点议程
日本金融厅公布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五点议程

  日本金融厅(FSA)已经宣布将对数字货币交易所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并提出了一个新的议程,包括五点: 1、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将需要遵循稳健的安全标准。 2、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需要开发出彻底的客户了解(KYC)流程。 3、FSA将要求交易平台获取有关资产管理活动的最佳实践。 4、对特殊的数字货币种类采取限制,FSA已经将一些隐私型数字货币添加到黑名单。 5、交易平台需要提供清晰的平台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 据日经早前报道,FSA对交易所采取了进一步监管,要求交易所:每日需多次监控处于可疑波动客户账户;将客户资产与交易所资产区分管理;仅在线下系统存储数字货币持仓。在隐私类数字货币方面,FSA登记注册的交易所将面临严格限制。[详情]

越来越多印度加密货币公司挑战央行禁令 违反宪法
越来越多印度加密货币公司挑战央行禁令 违反宪法

  印度国家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对加密货币银行服务的禁令再次受到质疑。位于马哈拉施特拉邦的Flintstone Technologies公司已经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印度储备银行撤回此前的禁令,并称该禁令太过随意,而且不公正并有较大风险。该公司指出,印度央行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加密货币交易。 此外,印度储备银行对提供给加密货币的公司和个人银行服务实施了禁令——希望禁止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加密相关服务。但现在,该禁令遭到了一家本土加密货币交易公司的挑战——Flintstone Technologies Private Limited 公司已经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印度储备银行撤回4月6日发布的通函。 根据印度媒体报道,该诉讼已经在本周五被列入到法院听证,之后会由法官Rajiv Shakdher判决。本月初,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 Recoil也已经就相关经历向最高法院提起速速,反对央行对与加密行业公司合作的银行进行打击。 Flintstone Technologies是一家为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提供服务线上加密钱包业务提供商,他们在其请愿书中声称,印度央行发布的禁令就是针对了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或企业,而且没有提及其决定实施限制的任何理由。据悉,印度储备银行已经给该国所有银行三个月的时间来遵守该命令。 缺乏监管法规,导致行业增加更多不确定性 按照此前印度央行发布的文件,所有受到央行监管的实体都禁止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任何服务,包括与购买或出售虚拟货币有关的账户转账及收款交易。根据另一家挑战这项禁令的加密货币Kali Digital Ecosystems声称,目前印度缺乏加密货币监管法规,导致了这类交易处理的不确定性,也会产生很多不利影响。 Kali Digital Ecosystems公司也来自古吉拉特邦,他们认为印度储备银行的禁令是武断的,而且违反了印度宪法。该公司已经于4月22日要求有关当局(包括印度央行和印度商品和服务税务委员会)就这一禁令做出正式答复。 监管不确定性和扩大银行限制措施严重影响了印度加密货币交易所开展业务,导致本地平台交易量大幅下降。[详情]

韩央行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将于6月底前公布进展
韩央行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将于6月底前公布进展

  据媒体韩国时报报道,韩国央行(BOK)近日宣布了有关加密货币的建议,包括一项可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计划:“自今年1月以来,一个特别工作组一直在研究发行CBDC的可能性,以及数字货币将如何影响该国整体金融行业。我们将在6月底之前宣布最新进展。” 这份声明指出,由于复杂因素的影响,CBDC的研究仍处于“早期阶段”。韩国央行表示,现在谈论是否会发行CBDC还为时过早,但央行将密切关注全球发展。[详情]

韩国议员提议《区块链基本法》 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
韩国议员提议《区块链基本法》 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

  据韩国媒体报道,共同民主党议员Eui-Rak Hong今日宣布,将在韩国首次提议《区块链产业振兴基本法》,以监管数字货币发行和ICO。目前该组织内有10名共同提议议员,他们计划今年提议并通过审核该基本法。[详情]

香港:打击洗钱等罪行 密切监察本地比特币交易平台
香港:打击洗钱等罪行 密切监察本地比特币交易平台

  香港特区政府30日公布的《洗钱与恐怖主义金融风险评估报告》认为,部分数字货币匿名买卖且不经认可系统中央处理,本质上构成潜在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的风险。报告称,香港现有七部比特币ATM,分别位于五个地点,买卖双方身份均不做记录,也无法追查。 另外,网上有四个据称总部设于香港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但在香港使用的人不多。香港特区政府在报告中指出,警务处和海关会密切监察它们的运作,作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和防止罪行工作的一部分。报告还称,虽然数字货币容易被用作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但至今未见对香港的整体风险造成任何影响。数字货币的风险被评估为中低级。 报告中还指出,数字货币交易目前缺乏法律法规,只有以法定货币进行货币服务才能获得货币服务运营商许可。警方表示,自2013年开始监测以来,警方已收到167份与比特币相关的报案,其中大部分涉及勒索软件,犯罪分子利用数字货币走私、洗钱的概率很低。[详情]

《中国司法》总编:电子商务法应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中国司法》总编:电子商务法应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说法不武】 电子商务仅仅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远远超越电子商务。 作者:刘武俊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倡议,将“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他认为,这部数字经济法不仅仅是监管法,而应该是一部发展法、一部未来法、一部全球法。 当今中国已经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领先者,数字经济规模遥遥领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称,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位居全球第二。中国的网约车、共享单车、网购、支付宝等数字经济产品,令世界刮目相看。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实践最多、最深入的国家。数字经济给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数字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既为数字经济立法提供了基础,也凸显了中国对数字经济立法的紧迫性。 数字经济代表着经济活动新的生命力,数字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数字技术已经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随着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未来数字经济将以更迅猛的势头深刻地改变社会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只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时下单是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已经彻底改变了零售、批发、社交、交通、物流、餐饮等众多行业,同时也衍生出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诈等诸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劣也已经成为国别竞争的核心因素之一。从这个角度看,数字经济法的制定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家竞争力。 近日,美国宣布制裁中兴通讯,禁止美国公司在未来7年内向其销售芯片,中兴通讯陷入巨大的困境。这也从侧面说明数字经济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们要通过数字经济立法厘定中国数字经济的疆界,确保重点行业得到国家财政支持和市场、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促推中国企业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早日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不利状态,早日实现“数字强国”的目标。 电子商务仅仅是数字经济的序幕,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远远超越电子商务,如果仅仅把立法焦点聚焦于电商而非数字经济之上,难以反映出中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法律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目前电子商务法出台已经进入倒计时。姗姗来迟的电子商务法经过多年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出台和实施已进入倒计时。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电子商务法可望对电商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法律规定,不过,早有学者指出,以五六年前的电商形态为依据制订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刚问世就已经落后于数字时代,不要说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即便是电商企业自身也很难预料到数年之内的行业巨变,特别是中国会诞生焕然一新的数字经济体。从数字经济的发展角度,还是有必要让电子商务法紧急刹车并调档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抓紧制定出台数字经济法,是基于当前和未来中国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为促进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将方兴未艾的数字经济纳入法治化轨道。 数字经济立法,要充分开展行业调研,吸纳各方民意,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企业家及行业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充分借鉴吸收国外数字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 “数据即是新时代的石油”,数字经济立法要高度重视维护数据本身的价值,维护数据在生产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数字时代,当数据从消费、生产、销售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就也需要法律保护、促进这些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形式。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数据的知识产权属性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数字经济立法宜早不宜迟,可以考虑将正在制定中的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也可以考虑在抓紧出台电子商务法的同时尽早启动数字经济法的立法工作。 [详情]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主要将影响什么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主要将影响什么

   阿布扎比拟出虚拟货币资产监管框架 来看看主要将影响什么?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周一(04月30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报道,阿布扎比环球ADGM金融服务监管机构(FSRA)周一发布了一篇关于虚拟货币的监管咨询文件。 据悉该机构在文件中对监管措施做了名为“现货虚拟货币资产框架”的提议,并表示这一提议对虚拟货币交易带来的新型风险做了剖析。 FSRA指出,这一提议的监管制度将努力对过去10年中伴随虚拟货币发展而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做罗列,咨询文件中也指出,FSRA表示新规将同时解开虚拟货币就当前针对传统金融产品投资的立法中的未明确内容。 为支持这一提议的新规,FSRA已就几项重要的风险点做了确认,该机构表示当前虚拟货币市场需要规章制度来遏制洗钱和恐怖金融行为,同时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应加大,对新型科技,如虚拟钱包、密钥、风险管理系统等的管理需要也有加大。 如果新规一旦执行,虚拟货币领域内许多重要内容将一并受影响,虚拟货币交易代理、交易咨询等行为都需要受规范。 而虚拟货币交易所将是新规施行后受影响程度最大的部分,在所提议的新规中,交易所需要向FSRA支付12.5万美元的授权费和6万美元的监管费用,同时每月还需向FSRA支付日均交易量的0.0015%作为月税。 不同于世界上大多数的政府,阿联酋政府对虚拟货币市场反对发展是较支持的。ADGM在2017年时就公开表示支持虚拟货币的发展和首次代币市场发行,另一阿联酋金融机构阿布扎比交易所甚至于2016年下半年推出了区块链技术搭载的投票系统。 虽然虚拟货币交易者和交易所可能会因提议的新规中较高的财务成本而受困扰,但FSRA这一新规也确将被受推崇而批准。鉴于虚拟货币领域数年来被贴上充斥犯罪和泡沫的标签后,政府的新规也恰是这一行业整顿积极所寻找的援助靠山。[详情]

美国国会SEC再开听证会 ICO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美国国会SEC再开听证会 ICO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编写:焦国锋 来源:小葱网 2018年4月26日,美国国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之间的听证会上,加密货币的角色成为焦点。SEC主席表示比特币不算证券,但ICO因为具有证券性质,需要受到监管。 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于4月26日与华尔街监管机构举行了听证会,他们探讨了监管加密货币的情况,认为加密货币市场仍处于“蛮荒的西部”阶段。SEC主席Jay Clayton在这个听证会上首次发表的证词,使他被视为加密货币主题的权威人士。 议员Chris Stewart告诉众人,他的儿子投资了17美元在数字货币上,他没有透露具体是哪一种货币,但是他说现在,他儿子拥有的净资产比他自己还多。但是,如果没有适当的规定,“人们缺乏足够的信息去做出正确的决定,”他向Clayton主席寻求答案。 比特币不是证券,ICO不透明 SEC主席Clayton描述了一个复杂的情况,他将作为货币的比特币和ICO区分开来。Clayton说,比特币已经被大部分人认为不是证券。 然而,代币不一样,代币被用在了金融项目中。在ICO项目中发布的代币,是用来筹资的。Clayton说:“我没有看到任何一种代币不是证券。代币是证券,就应该和证券一样受到监管。” 这些新的代币目前变成了监管机构的关注焦点,SEC也在等待发行公司勇于站出来配合。Clayton指出,“证券法规是以披露为基础的。人们应该遵循这些规定并提供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当众议员Stewart问及,ICO企业是否无保留地公布了自己的信息时,Clayton主席毫不犹豫地说“并没有”。 Clayton主席承认加密货币带来的“经济效用”和“美好前景”。但政策制定者仍然无法就市场监管方式达成一致。 例如,各种ICO行为仅在2018年第一季度就已经筹集到63亿美元的巨额资金。Clayton表示,通常金融市场是很尊重法律的,但是这63亿美元的巨额增长里没有对法律的基本尊重。他认为SEC应该对新发行的代币拥有监管权。至于用作支付方式的比特币,它不在SEC的监管范围之内。 SEC主席Clayton表示: 我们的法律没有预料到加密货币的来临。我们的法律仅为主权支持的货币服务。而这些加密货币不是主权背书的。我认为我们需要监管,一方面给民众以安慰,更是因为它没有国家背书。 SEC表示要挺身而出 虽然众议员Stewart希望更加重视加密货币市场的监管,但他也提出要避免出现矫枉过正。他说,过去很多时候,我们在危机时刻急于立法,结果滥伤无辜。 Stewart 总结说,我希望我们可以主动一些,而不是等到这件事引起人的注意,引得国会或者其他人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回应这件事。 Clayton表示同意,并说“挺身而出”才是SEC应该做的。[详情]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将对ICO等立场更加严格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将对ICO等立场更加严格

  据FinanceFeeds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专员John Price在近日的发言中表示,ASIC将在未来几周内对ICO的立场进行修改。监管机构会向所有投资者、消费者与用户解释任何他们认为需要解释的问题,同时扩大信息表的范围,纳入更多币种。新法规会着重强调禁止误导或欺骗性引导投资者的ICO。[详情]

智利反垄断法庭:要求银行重新开启虚拟币交易所账户
智利反垄断法庭:要求银行重新开启虚拟币交易所账户

  据Cointelegram报道,智利反垄断法庭在其官网公布法令,要求银行Banco del Estado de Chile与Itau Corpbanca重新开启主要数字货币交易所Buda的银行账户。本月早些时候,智利多所交易所的银行账户被所在银行强制关闭,交易所向法院提起诉讼,称银行正单方面采取行动“杀死整个行业”。[详情]

央行5谈虚拟货币 防范ICO虚拟货币乱象仍然任重道远
央行5谈虚拟货币 防范ICO虚拟货币乱象仍然任重道远

  央行5谈虚拟货币 严监管成关键词 4月23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京召开。央行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全国摸排出的ICO(首次代币发行)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币圈1日,人间一年。”虽然近日有所回升,以曾经火爆的比特币为代表,虚拟货币如今已被认为走到“熊市”。 据公开资料,截至4月24日15:15分左右,有8种虚拟货币在一周内的下跌幅度超过50%,三种数字货币跌幅超过80%。比特币虽在近期有所回升,但较此前的最高点近乎“腰斩”。 整体行情萎靡的背后,各国监管层对“币圈”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据记者不完全梳理,今年以来,央行方面5次公开谈及比特币、虚拟货币等监管问题,释放了什么信号? 专家表示,央行方面对ICO平台、比特币这些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同时,防范ICO、虚拟货币乱象仍然任重道远,不能告一段落。 两任央行行长观点:对实体经济支持少 央行两任行长均在此前提到了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支持少的问题。 在3月份的两会记者会上,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像比特币和其他一些分叉产品的一些东西出得太快,不够慎重,如果迅速扩大或者蔓延的话,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许会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传导,都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作用。” “虚拟资产交易我们认为这个方向需要更加慎重,虚拟资产交易从中国的角度来讲,也不太符合我们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方向。”他指出。 现任行长易纲4月份在博鳌论坛期间指出,“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比较少,并且其中有一些投机行为,甚至还有一些洗钱行为,所以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一直比较谨慎。”易纲表示,“整体来说,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我们也在研究如何发挥数字货币的正能量,让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北京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赵鹞表示,从微观来看,无论是比特币还是其他各种代币,引起了严重的消费者保护的问题。虚拟货币还存在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此外还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即大涨大跌。“今天涨20%、明天跌40%。”他举例说。 从宏观来看,虚拟货币还存在对金融稳定的风险。“我们去监管虚拟货币,要考虑中国的主任务、大方向是什么,我们是要发展实体经济,要让实体经济重新振兴起来,而不是再进一步扩大金融的投机氛围。”赵鹞表示,在这种宏观和微观的两种风险下,必然要对虚拟货币采取严厉的态度。 整顿清理虚拟币,推进数字货币研发 3月28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 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挂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当前政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很大原因在于当前数字货币市场处在混乱期,“空气币”、“山寨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行业对投资人的教育及投资人自身风险评估等方面都存在较多问题,同时大部分代币仍停留在概念阶段,最终项目是否能够落地有待商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年年初也两次提示了虚拟货币的交易风险。1月12日,互金协会直指当时以IMO模式发行的“虚拟数字资产”(包括链克、流量币、BFC积分等)。 1月26日,互金协会发文,提示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目前,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间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互金协会监测发现,境内有部分机构或个人还在组织开展所谓的币币交易和场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担保商等服务。这实质还是属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与现行政策规定明显不符。 在喊话整顿清理各类虚拟货币的同时,范一飞指出,要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周小川此前介绍,央行在三年多以前就开始组织了关于数字货币的研讨会,随后成立了央行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最近的动作是和业界共同组织分布式研发,依靠和市场共同合作的方式来研发数字货币。 有专家分析,央行的数字货币,可能给诸多的区块链资产进行定价交易,一部分对虚拟货币的需求,就会转移到对央行数字货币的需求,区块链行业会更理性地发展技术,而不是一味地追逐炒作虚拟币价。 “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是值得去关注的,还要继续研究,包括法定数字货币,央行也在进行研究。”董希淼指出,要防范有人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进行金融诈骗,干的是跟区块链没有关系的事情。 如何监管互联网积分产品?禁止挂钩人民币 自去年“9·4”文件对ICO等定调后,交易所、项目方开始了清退之旅。此后,各种基于区块链的“积分”产品横空出世。 4月10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在重申“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和危害”等同时,还明确提出了包括互联网积分管理框架等建议。 王信指出,当互联网积分流通存量达到一定规模,对实体经济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时,一旦出现支付风险事件,积分兑换商很容易遭到挤兑,对金融稳定造成较大冲击。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发行的跨平台互联网积分,产生风险并向其他平台传染的可能性进一步提高。 他提出,应明确互联网积分管理的“三条底线”。一是禁止挂钩人民币,绝不能和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二是控制使用范围,互联网积分的使用范围须在平台内部,一些平台上参与交易的不同法人主体之间不能通用,消费者之间不能相互转让;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虚拟货币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王信表示,应明确互联网积分的价值基础和资金来源,杜绝相关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不以实有营销费用为锚,虚发、超发互联网积分,杜绝同一集团以跨企业补贴为手段发放互联网积分。应明确互联网积分的交易对象,将其限定在客户、商户与平台的单向交易当中,避免商户以互联网积分结算,限制客户之间的互联网积分转让行为。 虚拟货币交易所“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O)、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新颖、隐蔽性更强。”央行相关负责人在4月23日的会议上指出。上述负责人称,人民银行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据新京报记者梳理,这已是央行方面今年第5次公开谈及虚拟货币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央行方面对ICO平台、比特币这些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同时也应该看到,防范ICO、虚拟货币乱象仍然任重而道远。 “我觉得应该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他表示,原来ICO、虚拟货币交易在一个小圈子里,而目前从一些公开信息来看,仍有蔓延到普通投资者的现象,甚至中老年人都在出现,而恰恰是这一部分人,金融知识比较匮乏,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清理整顿任务不能就此告一段落。 虚拟货币整治时间表 2017年9月4日 央行、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联合公告叫停代币发行(ICO),清理整顿ICO平台并组织清退ICO代币。 2017年9月14日 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比特币等交易业务,该平台14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9月30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交易业务。 2017年9月15日 北京监管机构宣布关停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并要求于15日晚间24时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立即宣布停止新用户注册。 此后火币网、OKCoin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的交易业务。 2018年1月12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告,提示消费者、投资人防范变相ICO。 2018年1月26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提示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2018年4月23日 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新京报记者 宓迪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新京报记者 宓迪 实习生 杨婷[详情]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5月24日对央行加密货币禁令听证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5月24日对央行加密货币禁令听证

  作者:Charlotte  来源:咕噜区块链 德里高等法院将就印度央行禁止向加密货币相关公司提供服务一案进行审查。这将对印度加密货币技术的未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印度时报报道,德里高等法院(印度司法系统内的24个州级法院之一,高于区级法院) 已经确定将于5月24日就反对印度储备银行(RBI)的近期决定停止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个人或商业实体提供服务进行听证。 该案是由总部位于Gujarat的Kali Digital Ecosystems公司提起的。该公司计划推出一个交易平台。该公司表示禁令是“武断和违反宪法的”。 Kali Digital Ecosystems公司声称,他们为了在今年8月推出CoinRecoil交易所,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投资。 尽管加密货币在印度的命运至今悬而未决。但人们已经开始认真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希望将其应用于各行各业,比如,用来打击假药。[详情]

美国亚利桑那州:众议院将对加密税支付法案进行投票
美国亚利桑那州:众议院将对加密税支付法案进行投票

  来源:Coindesk 美国亚利桑那州众议院的一个重要委员会已经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为州政府接受加密货币作为税款支付方式提供帮助。现在加密税支付法案进入美国亚利桑那州众议院全体投票阶段。如果该法案最终获批,该法案将允许亚利桑那州税务局以加密货币的形式收税,成为美国第一个正式接受加密货币作为付款的州。[详情]

虚拟货币市场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虚拟货币市场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人民银行4月23日表示,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基本已实现无风险退出。 这也意味着,我国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取得初步成效。早在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5部门即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货币,仅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在货币市场流通,金融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2017年比特币价格一路飙涨,最高曾突破2万美元,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参与其中。同时,以比特币和各类虚拟货币为媒介的非法金融活动蔓延,风险巨大。为此,2017年9月份央行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并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根据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进行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撮合交易。严监管之下,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基本已实现无风险退出。 不过,随着“禁令”的升级,部分原在境内的ICO项目转战海外,一些比特币交易平台也以挂摘牌、点对点等方式继续在海外提供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场外交易”。由于这种方式目前不受监管,投资者一旦遭受欺诈或其他侵害将面临难以维权甚至无处维权的处境。 因此,有专家认为,监管层应当更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有跨境、跨领域流动的特点,提高监管规范的法律效力层级。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有必要加强穿透式监管,针对符合“证券”特征的ICO项目,无论其对外如何表述,都依据证券的相关规定要求加以监管。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有问题的境外ICO项目,无论其运营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国籍如何,都将其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后在境内开展活动、从事相关金融业务。还可以开展跨境监管合作,与世界其他国家共同采取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ICO及虚拟货币的严监管并不表示对其背后区块链技术的否定。从长远来看,这将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详情]

警惕非法集资:公安部预警"虚拟货币"等十类投资理财
警惕非法集资:公安部预警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陈剑)23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下简称“联席会议”)召开,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案件高发多发、波及领域广泛、犯罪手法嬗变,广大群众应警惕十类“投资”“理财”项目。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高位运行态势,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     从2017年非法集资涉案的领域来看,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变形变异,欺骗性更强。有的攀附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慈善互助等名目,裹挟诱骗大量群众;有的授意唆使参与者虚构商品交易获得“消费返利”,妄图快速聚敛公众资金;更有甚者包装造假、隐匿资金、肆意挥霍,沦为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在非法集资的侵害对象方面,老年人被“骗子们”重点盯上。王志广介绍,非法集资侵害对象涉及各年龄、收入和职业人群,特别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的参与者是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因此,公安部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都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详情]

杜绝洗钱:伊朗中央银行宣布禁止加密货币交易
杜绝洗钱:伊朗中央银行宣布禁止加密货币交易

  来源:36氪 据伊朗国家新闻机构IRNA周日报道,为了杜绝洗钱等非法活动,伊朗中央银行宣布禁止该国银行处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伊朗希望凭借此举来缓解货币危机。[详情]

澳门金融管理局对ICO发布的私募发出警告
澳门金融管理局对ICO发布的私募发出警告

  格隆汇21日讯,澳门金融管理局已经向公众发出警告,要求加密货币存在“欺诈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澳门金融管理局提醒所有澳门居民,加密货币是虚拟产品,但不是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居民应该知道与加密货币有关的欺诈和犯罪活动。 “ 根据澳门货币法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服务,但在私人赌场行业中没有任何规定限制ICO的规定。金融管理局在声明中印证了数字资产对公众的非法性:“澳门金融管理局重申,任何机构未经许可提供货币兑换,跨境资金转账和金融交易平台等规范金融服务违反了”金融体系法“的相关规定。”[详情]

ICO监管 敢问路在何方?
ICO监管 敢问路在何方?

  来源:火球财经 作者:陶郜 各国政府对此新兴募资方式高度重视但监管措施千差万别,那么美国监管政策风向如何?投资者又该如何顺势而为呢? 用数据说话:ICO到底有多热? 自2016年起,ICO在全球投资界掀起热潮。这种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上的融资方式以其快捷性、自主性备受追捧。如图1所示,仅2018年前3个月ICO募资即达58.24亿美元[1],比之前2017年整年的募资额38.80亿美元高出50.1%。 图1   自2017 年1月至2018年3月ICO项目募资额 从数链魔方在全球范围内搜集整理的数据来看,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就出现了2274个ICO项目。在提供了发行ICO时间的所有项目中,有1772个在2018年3月以及之前,涉及110个国家地区之广。 从项目数量的分布来看,美国比其他国家遥遥领先。图2示意各国ICO数量的分布。美国以323个项目位居榜首,比第二位的俄罗斯(174)高出86%,是第三位英国(161)的两倍还多。 图2   ICO项目国家分布图 各国政府对此新兴募资方式高度重视且监管措施千差万别,但无一例外的对创投者产生着关键影响。其中美国政府对此态度备受各界关注,这不仅是因为目前源于美国的项目数量众多且技术处于领先地位,更重要的是美国在金融行业的领导地位,其立法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标杆性的意义。那么美国监管政策风向如何?投资者又该如何顺势而为呢?在4月7日在哈佛商学院举行的行业论坛中,这些问题是讨论的一个热点。数链魔方今天就来跟大家就美国的监管政策分析解读。 加密货币在立法中到底是什么属性? 谈及ICO的监管,加密货币的定性问题首当其冲,对此问题的理解将直接决定现有法律法规适用性及未来监管方向。联邦政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为加密货币是“证券”还是“商品”各执己见。 在这个问题上影响力最大的事件是今年2月28日, SEC宣布开始对加密货币进行调查[2]。3月15日,有SEC资深官员称在调查“几十个[3]”加密货币项目。截至4月5日,已有几个公司被SEC 告为诈骗。包括 Arise Bank, PlexCorps等。其中最大的Centra 在2017年通过请明星站台融资额高达3千2百万美元。美国的加密币公司及创业者都因此人心惶惶,因为可能自己就成为下一个SEC调查的对象。 各州政府也在寻求新思路,其中怀俄明州另辟蹊径,于3月初通过“应用代币法案”(Utility Token Bill)在内的5项加密货币相关立法,成为首个以立法形式讲“满足一定条件的加密货币”定性为新型资产的州。推动该立法通过的怀俄明州区块链联盟主席Caitlin Long(图3)作为论坛专题嘉宾参与讨论。 图3   监管专题嘉宾 左2 Kendrick Nyugen; 右2 Caitlin Long; 右1 Anil Advani 根据怀俄明州法案,“应用代币”(Utility Token)是以消费为目的的,用来交换商品、服务和内容的加密货币,最大特点是不得以投资的形式出售或对外宣传。应用代币将免于证券法及货币支付法律的规制,发行人及交易所无需注册资质便可成为应用代币的免费发行或交易方。 图4   怀俄明州在美国地理位置 怀俄明州法案可谓创投企业ICO的一线曙光。其意义之一在于首次以法律形式将应用型加密货币区分于“证券代币”(Security Token),豁免于证券法和货币转移法律约束;意义之二即对其他各州及世界监管立法的示范作用。 但不得不承认,目前大多数平台并没有真正运行,加密货币的应用属性尚难体现。正如Long所说,怀俄明法案中规定了应用代币的否定边界,其中之一就是如果平台没有正式运行,加密货币不能被用于交换,便不得算作应用币。因此企业在运营初始阶段,要更加审慎表述。如果想规避证券法监管,任何阶段的对外宣传中都不得涉及投资目的。 反洗钱(AML)以及了解客户(KYC): 去中心化交易监管的两大痛点 如前所述,由于大多数ICO平台尚未正式运营,即使在相对宽松制度环境下,以募集资本为目的的证券性代币(Security Token)仍是主流。SEC主席Jay Clayton曾于2017年11月在美国证券监管学会的讲话中就曾说过,“我还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不足够像证券的ICO[4]”。 ICO问题化的另一面无疑成为监管的痛点。 图5   SEC主席Jay Clayton 在2017年10月证券业及金融市场协会年会上发言 (彭博新闻) 加密货币的基因里蕴含着对去中心化交易、个体私密性的极致追求。区块链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匿名性,虽然账本和公钥公开,但包含货币所有人信息的私钥难以获得。加密货币往往是现实资产的数字化,当现实货币在多重数字平台中流转直至不可溯源时,信息不对称、上亿的交易量和高速流转性便为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 与会嘉宾Inventus Law 的合伙人律师Anil Advani 承认AML的确是法律应当予以关注的非常重要的问题。Republic 的创始人兼CEO Kendrick Nyugen同样指出,随着平台交易量的增加,就不可避免的涉及AML和KYC的问题。 遗憾的是,美国监管层面对去中心化交易的规制缺失,对最基本的加密货币定性问题尚未达成共识,三次国会听证会轰轰烈烈却没有结论性方案,监管立法不明晰导致行为准则缺位,对立志做良心生意的创业者而言实属不利。 税收规制又将何去何从? 监管立法对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税收问题,特别是对复杂交易,仍缺少清晰地规定。问题本质,还是对底层货币定性未达成共识。比如,嘉宾Nyugen和Advani谈到,对于“矿工”通过“挖矿”所得的加密货币计税基数是什么,税法没有明晰的规定。 Caitlin Long指出,一方面联邦层面的监管处在灰色地带,对加密币投资者而言,有很大不确定性。例如,对如何处理加密币硬分叉以及对空投币,美国国税局(IRS)并无明确指导——是算收入所得税?还是借用股票分割的处理办法(零税基,只在卖掉时交税)? 另一方面,对区块链公司来说,发币应对企业收税吗?这样的考虑下选择注册地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更显重要, 因为在有些州的企业会被收取特许权税,而特许权税的计算是建立在公司的净值而非收入基础上。创业者应向税法律师咨询做好事先公司注册地点考虑清楚。 在监管导向上,Long认为,目前监管机构SEC,IRS也在摸索之中。而同时先例形成过程中,SEC和IRS等监管机构为建立权威会重点打击没有反驳能力的实力较弱公司及个人上。“至今为止所以被监管机构执行诉讼的案子都以被告妥协为结局,没有人与之抗衡。这不是一个偶然现象... 监管机构在用这种方式来形成政策及先例,进而给从业律师指导意见。”也就是说,我们当下看到的这些案例对未来司法实践做法有深远影响。 美国当前监管环境下,如何顺势而为? 当前监管环境下,投资者和监管方应当如何顺势而为?Nyugen建议立志做良心企业的创投者充分做好功课,主动了解监管政策,向不同的律师多方搜集和整合信息。Long指出,创业者需要审时度势,天时地利,在认可加密货币合法地位的州注册,以应用型货币的形式ICO。 Advani则重申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 被问及如何将怀俄明州的立法模式推广到其他州,Long则指出需要国会层面立法者的支持,需要加强沟通和问题反馈。[详情]

摩洛哥当局对加密货币狂热者发出严厉警告
摩洛哥当局对加密货币狂热者发出严厉警告

  援引外媒报道,近日,摩洛哥政府监管部门对该地区的比特币和加密货币的狂热者发出了严厉的警告,该警告声明:“根据《外汇条例》的规定,规劝有关人士遵守《外汇条例》的规定,与外国的金融交易必须通过经授权的中介机构进行,并应使用由银行(Bank of maghrib)列出的外国货币。”同时,该部门还表示:“通过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构成了对交易规则的侵犯,可能会受到现行法律的处罚和罚款。”[详情]

易纲会见瑞士财长和央行行长 商议加密货币等议题
易纲会见瑞士财长和央行行长 商议加密货币等议题

  新浪财经讯 4月20日,央行行长易纲会见瑞士财长Ueli Maurer和瑞士央行行长Thomas Jordan,双方就加密货币等议题交换了意见2018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美国华盛顿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春季例会系列会议期间,会见了瑞士财长Ueli Maurer和瑞士央行行长Thomas Jordan,就加强双边金融合作、加密货币等议题交换了意见。[详情]

推出央行数字货币还需时日 短期内难以产生大影响
推出央行数字货币还需时日 短期内难以产生大影响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华林 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做信用背书,有价值锚定,具备信用创造功能,对经济产生实质作用。法定数字货币与纸币一样,本质上都属于纯信用货币,但数字货币可以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并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以更高效率加以应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表示,将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货币领域也迎来变革,数字货币被人们看作是未来取代纸币的发展必然。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人们不禁要问,它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何不同?未来将如何改变现有的支付模式?何时才会真正落地? 比特币不等于数字货币 说起央行数字货币,不得不提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二者都是应用区块链底层技术,并具有分散式账簿特点,因而很多人将其混为一谈,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二者最大的差别,在于信用基础的不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其价格取决于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场信心等因素,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价值波动大。其去中心化的特点,也易被洗钱、恐怖组织融资等非法活动利用,从而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 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委即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货币,仅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在货币市场流通,金融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从现有的一些类数字货币看,其背后都运行着去中心化机制,存在着与历史上私人货币一样的根本性缺陷:价值不稳,公信力不强,可接受范围有限,容易产生较大负外部性。”范一飞曾撰文表示,由中央银行推动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势在必行。 而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做信用背书,有价值锚定,具备信用创造功能,会对经济产生实质作用。范一飞表示,法定数字货币与纸币一样,本质上都属于纯信用货币,但数字货币可以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并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以更高效率加以应用。 “数字货币的产生与出现,遵循了货币演进的必然规律,也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认为,从历史进程来看,货币的载体由贝类、贵重金属演变为纸币,再到现代社会流行的第三方支付电子货币形式出现,本质上都是在追求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而这种趋势继续发展,在未来社会的表现形式就是数字货币。 研发日渐深入 当前,世界主要央行都在关注数字货币。有的国家明确提出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如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的央行早已宣布启动数字货币研究。 在我国,自2014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并于2015年初进一步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等展开了深入研究。 作为一项新事物,央行数字货币必然有自己的存在形态,范一飞将其描述为“可以是一个来源于实体账户的数字,也可以是记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码学与共识算法验证的数字”。这些数字货币存储于数字钱包并运行在特定数字货币网络中,以更难篡改、更易线上和线下操作、可视性更强、渠道更为广泛的方式运行。 对于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运行,央行前行长周小川曾表示,数字货币仍应基于现行现钞发行和回笼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二元体系来完成,但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发生了变化:运送方式从物理运送变成了电子传送;保存方式从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最终,数字货币发行和回笼的安全程度、效率会得到极大提升。 “央行数字货币还应坚持中心化投放模式。”范一飞解释,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的中心化投放不同,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账户完成,采用的是账户紧耦合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则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持有人可直接将其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流通和国际化。 数字货币诞生于现有金融体系中,必然会受到现有支付体系、信息技术的影响。范一飞认为,同时,也需要与现有支付体系适当区分,以专注于自身服务领域,发挥其替代传统货币的功能。理论上说,支付体系主要处理的是广义货币中的活期存款部分,而数字货币则主要属于现金范畴。 真正推出还需时日 未来,法定数字货币一旦真正运行,应用场景将会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其交易过程省去了中间环节,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参与,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将尤为深远。 杨东认为,数字货币的使用将有助于全球大幅度降低使用现金的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加快金融资产相互转换的速度;有助于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支付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数字货币的到来意味着一个新的支付手段的改变。如今大家习惯使用现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完成支付。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后,会出现一整套新的支付模式,承载终端和支付形式都将发生新的变化,支付的便利性也将得到很大提高。 当然,法定数字货币想要和现钞一样,真正走进我们的生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解决的是技术障碍,尽管如今的区块链被看作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互联网一样,前途不可限量,但目前还不够成熟,无法支撑庞大的支付系统。 同时,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将会使点对点交易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原有的监管体系,容易为非法交易提供便利。由于数字货币使存款向现金的转化变得十分便捷,金融恐慌和金融风险一旦产生也会加速传染,增加了监管难度。此外,法定数字货币在使用过程中会获得大量用户资料和交易信息,如何存储、管理这些资料,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也是面临的重要挑战。 因此,无论是从技术还是安全等角度来看,央行数字货币从探索到发行,再到被人们接受,仍然任重道远,短期内还难以对货币政策、支付模式产生大的影响。[详情]

4年两次监管浪潮 盘点美国各州对加密货币态度
4年两次监管浪潮 盘点美国各州对加密货币态度

   编译:Joice 三言财经 来源:https://news.bitcoin.com/majority-of-us-states-with-stance-on-bitcoin-and-blockchain/?utm_source=OneSignal%20Push&utm_medium=notification&utm_campaign=Push%20Notifications 据比特币门户网站bitcoin.com报道,近日美国知名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发布的一份有关加密货币和央行的报告显示,在过去4年里美国总共经历了两次监管浪潮,大多数美国州政府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都采取了一定监管措施。这项报告根据美国各州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及对其底层区块链技术的接触程度进行了分类。 4年两次监管浪潮 当前,美国各州政府正处于实施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不同阶段,有部分州政府尚未针对这些技术出台监管措施。然而,大多数人对利用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来刺激当地经济并改善公共服务表示很感兴趣。 报告显示,在过去4年里美国总共经历了两次监管浪潮:第一次浪潮始于2014年,有20多个州通过了加密货币相关立法,加州和新墨西哥州等10个州的有关部门针对有关投资加密货币行为发出了警告。第二次浪潮起于过去两年,大部分美国州政府开始探索在公共和私营部门推行区块链技术的可能性。 今年三月,美国科罗拉多州参议院的一项新州议案提出利用区块链技术来保护受网络攻击的私人数据,解决该州现有的数据收集和保留问题。科罗拉多州目前仍然要求公民亲自到政府机构修改个人信息,这是一个可以通过区块链解决的痛点。该法案倡导者和州区块链社区表示,若使用分布式账本,就不再需要纸质记录和个人更新数据了。 同期,怀俄明州的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免除本州内加密货币的财产税。该法案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作为交换媒介、记账单位或价值储存手段的数字表现形式,不属于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法定货币。这是最近怀俄明州立法机构通过的五项法案之一,旨在简化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和该州区块链技术的使用,以方便在那里建立相关的商业风险投资。而另外两项法案,分别规定了使用代币不受证券法的约束,加密货币交易所不受汇款服务商法案(Money Transmitter Act)的约束。 位于美国的其他两个州已采取措施将使用比特币支付税费合法化。亚利桑那州正在重修关于允许该州居民使用加密货币支付税费的法案,该州很可能成为美国第一个可以使用加密货币来支付的州。 今年2月,治亚州共和党议员也向参议院提交了议案,希望该州法律允许居民用比特币进行交税。如果获得通过,将允许同时接受比特币和其他尚未定义的加密货币进行纳税。 许多州立法机构都制定了相关法规,明确有关加密货币交易事项以及适用的现有货币流通法。不过,研究人员指出,美国大多数州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都采取了某种形式的监管措施。 分类解析各州对加密货币态度 鲁金斯学会根据美国各州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及对其底层区块链技术的接触程度进行了分类。 作者将各州划分为若干类别:未行动类、反对类、称赞类、有组织类、积极参与类和认同创新潜力类。 图源:bitcoin 第一组“未行动类”指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发布相关规定的州,如阿肯色州和南达科他州。然而,该报告指出,在这些州中,有一些已经与加密货币有关私营部门和学术界有了密切联系。 “反对类”包括对加密货币采取否定立场或将其标记为存在潜在风险的州,其中包括印第安纳州,爱荷华州和德克萨斯州。 北达科他州是“称赞类”的州之一,其州政府早已启动立法程序,但尚未通过任何新法案。像华盛顿和新罕布什尔州这样属于“有组织类”的州已经通过了有关加密货币生态圈的新法案。 “积极参与类”包含七个州。根据布鲁金斯学会的数据,这些州不仅对加密货币提出了应用方案,还对区块链的应用做了深入研究。例如佛蒙特州利用区块链存储数据的应用就得到了认可和接受。 其他几个州都认为“区块链将在其经济中发挥更广泛的作用”。包括拥有众多500强和初创企业的特拉华州,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重新定义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的伊利诺斯州,以及将区块链签名和智能合约技术纳入法律的亚利桑那州。这些都属于认为加密技术具有创新潜力的州。[详情]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之争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之争

   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 4月16日,人民日报罕见地发表了一篇关于数字货币的文章。这篇名为《数字货币的理想与现实》的文章称,虽然加密货币存在众多缺陷,但“也是具有价值的实验”,而且从技术角度来看,全面禁止加密货币难以实现。对此,有人将其视为为政策基石松动的苗头。与此同时,进入4月份,比特币价格似乎止住了下滑的势头,甚至有了一定幅度的反弹,一些小币种更是放量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币圈人气的回升,一些币圈人士甚至乐观地认为,数字货币的寒冬即将过去。不过,这种乐观似乎过于乐观了。 一周之前,在博鳌亚洲论坛“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新晋央行行长易纲曾明确表示,“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较少,有一些投资甚至存在洗钱和其他行为,我们对虚拟货币一直是比较谨慎的。”易纲的说法还属相对温和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的表述就比较直接了。他在易纲发言的前一天撰写了一篇题为《切实加强虚拟货币监管,牢牢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虚拟货币吸纳民间资本,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投机成风,其中的洗钱、支持非法经济活动等问题不容小觑,蕴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对此,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社会上各类虚拟货币的监测监管,牢牢把握住人民币发行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央行的语言体系里,我们一般所说的数字货币从来不叫数字货币,而是被称为虚拟货币。虽然这两个词听起来似乎差不多,但真正的含义却有云泥之别:央行正在研究的数字货币其实是法币也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本质上还是一种货币,而虚拟的货币则不是真正的货币,只能算一种商品。一位接近央行的业内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央行对数字货币的态度是积极的,已经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在研究之中,但“比特币这些从来都不是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危害很大,所以要加强监管。”他说。 “央行对于我们这种数字货币从一开始就是打压的。”一位币圈人士回忆称,自从比特币在中国引起公众关注之后,就一直面临着政策的强监管。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芬兰赫尔辛基某小型服务器中挖出50枚比特币,比特币从此登上舞台,但这种数字货币在中国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还是在2013年。 在这一年的11月,比特币价格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上涨了10倍,从750元上涨到最高7589元,但随后高台跳水,在一个多星期里跌到2000元,累计跌幅达74%。这一轮的暴涨暴跌引起了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在让更多普通人认识到了这种新事物的同时,也使得这种新事物进入到了监管层的视线之内,相关部门迅速出台了监管措施。 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比特币作出相应规范,这也是我国针对数字货币的第一个正式文件。《通知》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这份文件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然“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也并没有一棍子打死。在第二年的博爱亚洲论坛上,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比特币与集邮者收集的邮票一样,具有收藏价值,人们把它当成资产来进行交易,而不是用作货币来进行支付,因而“不存在取缔的问题”。 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央行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还是相当温和的,数字货币也相当于逃过了一劫,但这架不住有些人执意作死,而且是花样作死。 在平静了两年之后,从2016年年初开始,数字货币再次开升温,到年末比特币价格突破1000美元大关。到2017年,情况更快疯狂,比特币全年涨幅高达1700%。在这种币价疯狂上涨的背后,还有另外一个让人更加不安的迹象,那就是ICO的火爆。 ICO又被称为“地下IPO”,是一些区块链创业者首次发行代币,也就是数字货币。由于这是一个“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市场,里面泥沙俱下,不少都是专为骗钱的“空气币”。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当时这种ICO项目越来越多,到6月份就已经接近一天一个了,7、8月份的情况只会更加严重。而投资者们在财富效应的刺激下,明知道很多项目不靠谱,但还是一头扎了进来。 9月4日,在情况即将全面失控之前,央行和网信办、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文,将ICO定性为非法融资,“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份名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文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这还没完,几周之后,各地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被纷纷关停,主要负责人甚至被限制出境。此外,《通知》中提到的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这次也得到了落实和强化。在此次监管风暴之前,比特币的交易活动主要在中国,2017年年初,仅比特币中国、币行Okcoin、火币网三家国内平台交易量就达到全球的98%。但在监管介入之后,比特币其其他数字货币明面上的交易都被禁止,只有少量交易转入地下,这种状况短期之内恐怕无法改变。 央行国际金融研究所近日发布了一份报告,将数字货币列为2018年的首要任务。这份报告称,中国政府认为,对数字货币进行广泛的散户投资,有可能对人民币构成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其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引起潜在的犯罪滥用,以及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框架,对投资者缺乏保护措施。该文件主张加强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呼吁制定一个全面的监管程序来监控虚拟货币的流通。 “目前监管层对于数字货币的强监管一直都没有放松,所谓数字货币的春天之类的,是不存在的。”前述币圈人士最后这样表示。[详情]

英央行:监管是必要的 但并非要取缔或隔离数字货币
英央行:监管是必要的 但并非要取缔或隔离数字货币

  据彭博社报道,英国央行(BOE)行长卡尼今日接受彭博社采访时表达了如下观点: 1.现在已经到了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与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保持同样标准的时候。 2.这些代币具有“极端的波动性”,它们缺乏内在价值或外部支持,由于这种波动性的存在,它们无法被作为货币。不过,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我们不排除对其保持开放态度。 3.政府并非要隔离或取缔数字货币,更好的途径是监管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打击非法活动,促进市场诚信,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5.监管是必要的,这意味着,最好的数字货币未来将被引入到受到适当监管的交易所,而较差的数字货币将会被抛弃一边。 6.赞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数字货币归类为证券,并由SEC管制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交易。[详情]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官员针对ICO发出警告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官员针对ICO发出警告

  来源:核财经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副行政总裁梁凤仪(Julia Leung)在其上周五发表的一次关于投资行业职能的讲话中再次提醒公众警惕与该技术相关的募资活动。 梁女士说道:“虽然我们承认诸如区块链这样的创新技术有提高效率和金融普惠程度的潜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权违反证券法进行面向公众的募资活动。” 她还担心许多ICO项目虽然伪装成区块链技术,但可能并不会真正提供技术创新,并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她说道: “更复杂的是,许多筹款活动即便不是彻头彻尾的欺诈行为,也令人怀疑。ICO的发行者可以凭借这种活动的跨境性质和加密资产不受监管机构约束的结构方式来逃避警察或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查。” 就在几周前,SFC已经叫停一个ICO项目,担心该项目在香港发行未经注册的证券。此前,该机构已经命令多家交易所将ICO衍生代币摘牌,这些ICO也被该机构视为证券。 SFC还准备就加密货币投资的风险对公众进行教育,这也是其针对该技术开展的工作之一。 今年1月,SFC和另一家机构发起了一场遍布香港地铁系统的媒体宣传活动,旨在减少日益猖獗的关于ICO投资的炒作。 在上周五的讲话中,梁女士将这种投资的受欢迎程度归因于赌博心态。她说:“许多通过ICO购买数字代币的千禧世代都明白这种代币没有固有价值,但却把赌注押在了代币价值在二级市场的迅速上涨上。”[详情]

各国严监管加密货币
各国严监管加密货币

  作者:王凯文 各国当前对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的态度大同小异。在发展区块链上,全球达成了共识,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的途径,但是对于区块链的衍生品(加密货币),各国的态度不尽相同。有些国家如韩国,自伊始便对加密货币抱着严监管的态度。而新加坡则从一开始的放任到现在考虑监管。英美等国则一直对加密货币的存在属性与监管方式进行着讨论。 亚太积极开发区块链技术 新加坡对于区块链与加密货币非常开放,在区块链金融创新监管政策方面的开放程度远超亚洲其他国家。但是近日,由于加密货币在洗钱与恐怖融资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新加坡开始探索加密货币监管之道,并促进区块链健康发展。2016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沙盒Sandbox,规定任何注册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允许从事和目前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业务,且即使今后被官方终止相关业务,也不会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通过沙盒,新加坡政府在可控范围内鼓励企业进行区块链的金融创新。2018年1月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Tharman Shanmugaratnam表示将对加密货币及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方面的监管。3月1日,新加坡央行表示如果必要的话,将会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进行探索,从而保护投资者。 韩国一贯主张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但是对虚拟资产要加强监管。2016年2月,韩国央行在报告中提出鼓励区块链技术。2017年9月,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将对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进行监管,对于洗钱、非法融资和其他数字货币非法交易进行调查。2018年1月,韩国政府实行加密货币交易实名制,银行拒绝为大多数加密交易所提供新的加密货币账户,银行只接受在该国几家大型交易所开设的账户。 日本支持区块链与加密货币不遗余力。2016年3月,日本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视为数字等价货币。2017年4月1日,日本实施了《支付服务法案》,正式承认比特币支付合法,对数字资产交易所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2017年7月,日本新版消费税正式生效,比特币交易将不再需要缴纳8%的消费税。 印度在探索如何在区块链与加密货币方面也颇为积极。2017年1月,印度央行发布了区块链白皮书,认为印度发展数字货币的时机已经成熟。2017年6月,印度宣布成立专门的任务组监管比特币,创建监管框架,计划短期内全面完成比特币的合法化。 加密货币监管成难题 在美国,针对是否监管、如何监管加密货币的讨论从没停止。2017年12月1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芝加哥商交所(CME)和芝加哥期交所(CBOE)推出比特币期货的上市请求。该期货合约将根据CME比特币的参考利率进行现金结算,这意味着华尔街将正式介入比特币交易。 2018年1月8日,美国证交会以信息披露不准确与股价波动异常为由,暂停了香港区块链咨询公司UBI Blockchain Internet的股票交易。 2016年3月,欧洲央行宣布正在探索如何使用区块链技术为己所用。2016年11月,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召开区块链技术机遇与挑战的大会,目的对分布式账本的潜在运用展开研究,包括跨境支付跨行转账以及贸易数据的存储等。 英国一直致力于在金融科技方面拔得头筹。2016年1月,英国宣布考虑将区块链技术用于减少金融欺诈降低成本的领域。2017年11月28日,英国上议院发布报告,建议英国政府在公共和私营领域测试和实施区块链技术。同时英国技术发展部门表示,英国政府将投资总额为1900万英镑的区块链项目。 澳大利亚一直呼吁全球共同规范区块链发展。2016年4月,澳大利亚标准局呼吁制定全球ISO区块链标准。2017年8月,因政府改革了现有的反洗钱以及反恐融资法,澳大利亚境内的比特币交易所将受到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监管。澳司法部长迈克·基南确认比特币和数字货币交易所将首次纳入监管范围,这一举措旨在加强该国的反洗钱法。2017年12月7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称计划使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取代结算所电子附属登记系统(CHESS)。[详情]

韩国关税厅:将加强矿机等产品的通关审核
韩国关税厅:将加强矿机等产品的通关审核

  据外媒报道,近日,韩国关税厅宣布为了防止数字货币挖矿机、无人机等产品威胁国民健康、社会安全与环境保护等,将会加强非法有害输出入物品的出入关的审核。关税厅会在通关阶段确认按物品类别的安全认证书、输入许可证等文件,以此增加了292个品目。[详情]

越南:禁止在电商交易中使用加密货币
越南:禁止在电商交易中使用加密货币

  译者:36cup 来源:36Kr 为了遵循越南总理刚刚签署的加强加密货币法律框架的指示,河内工商局(The Hanoi Department of Industry and Trade)已经禁止该市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使用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 河内禁止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使用加密货币 上周六,河内工商局宣布他们已经向该市与电子商务业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发布了“No. 1638 / SCT-QLTM”文件,要求他们在处理电子商务交易时不得使用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他们还指出,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该文件中写道: “河内工商局要求河内市直接或间接参与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规定,不要违反越南法律使用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支付电子商务交易、线上购买和销售交易、以及线上服务交易。” 越南的加密货币监管规定 河内工商局援引了越南政府第“101/2012 / ND-CP”号法令,其中有关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规定,并重申表示: “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不是越南的合法支付手段,越南禁止发行、供应以及使用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 该文件还强调说,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将会处以1.5亿越南盾(约合6608美元)至2亿越南盾(约合8810美元)的罚款,而企业的处罚力度将会是个人的两倍。此外,截至今年一月,发行和使用加密货币“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上周,越南发生了该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笔数字货币诈骗案,受害者达到3.2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5万亿越南盾(约合6.58亿美元)。之后,该国总理阮春福签署了一项指令,希望进一步加强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相关活动的管理。 与此同时,越南国家银行、越南司法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正在研究制定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根据胡志明市海关透露,自去年以来,该国合法进口的比特币矿机数量猛增,今年一月份的前三周,就有近8000台矿机合法进口。因此,胡志明市海关拟建议禁止进口加密货币矿机。[详情]

斯里兰卡央行:未授权任何实体经营涉及虚拟货币或ICO
斯里兰卡央行:未授权任何实体经营涉及虚拟货币或ICO

  新浪财经讯 4月17日,援引外媒报道,斯里兰卡中央银行(CBSL)于今日发表声明,称未授权任何实体经营涉及虚拟货币或ICO。“尽管央行意识到国内外对虚拟货币的兴趣日益浓厚,但虚拟货币并非央行发行的货币,央行也未授权使用虚拟货币;由于缺乏像央行这样的中央机构来担保数字货币的价值和规范交易,所以发生任何相关问题或纠纷时都没有追索权;虚拟货币的价值取决于投机,没有资产或监管框架的支持,因此虚拟货币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 该国央行进一步指出:“在非法活动中使用虚拟货币的可能性似乎很高。虽然无意,但它们的使用可能违反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AML/CFT)的法律。因此,在目前的形式下,虚拟货币或将在金融、法律、消费者保护、用户安全和经济方面带来风险。在此通知公众,CBSL未授权任何实体或公司经营涉及虚拟货币,也未授权任何初始代币发行(ICOs)。”[详情]

人民日报:全面禁止数字货币难以实现
人民日报:全面禁止数字货币难以实现

  数字货币的理想与现实(经济透视) 人民日报 杨 涛 近期,全球加密数字货币价格颇不稳定,比特币从去年底两万美元左右的巅峰一路跌破7000美元,又在一天内飙升逾11%。市场巨幅波动,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也有诸多差异。有的宣布将发行世界上第一个主权法定数字货币,表现出“力挺”姿态,更多国家谨慎观察,着眼于研究和引导。 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面对数字货币“大杂烩”,各国的关注点可能根本就不相同。如委内瑞拉的“石油币”,本质更像是数字债务,而非货币。二是掺和了货币以外的因素,如国内政治、国际竞争等。三是数字货币在各国的“粉丝”规模与影响力不同,包括可能的负面影响,如灰色交易、洗钱等。四是各国的法律完备、监管严厉程度有异。五是各国的认知角度不同,有的关注其货币属性,有的则更倾向于作为类资产、大宗商品等。 因此,探讨数字货币的内涵,我们必须厘清一些模糊的概念。比如,是央行主导的法定数字货币,还是民间非法定数字货币;是加密数字货币,还是货币电子化;是否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劣币”。 新技术确实使得货币的概念边界变得更加模糊。从理论上来说,新货币经济学指出了货币消失的可能性,即法定纸币不再是惟一的交易媒介,并最终被产生货币收益、由私人部门发行的金融资产所取代。从现实来看,尽管法定货币的地位仍不可动摇,但历史上也出现过各种局部场景的私人货币,如20世纪20年代货币失控的德国曾有过“瓦拉”系统。现在,带有“去中心化”特征的数字货币,更使得私人货币的挑战日益突出。 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私人货币”,还是类似于比特币的新型“私人货币”,都对各国货币当局的“货币权力”带来影响。但是从技术角度来看,全面禁止数字货币难以实现,各国更多着眼于交易中的底线监管与投资者保护,如反洗钱、市场操纵等。 就广义角度来看,货币电子化对现有体系的冲击最为深远,因其直接影响货币供给的统计范畴、货币传导机制、支付清算的效率等。由于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可纳入“准货币”的资产类型不断增加,使得着眼于货币数量的政策操作与宏观指标间的相关性、联动性逐渐弱化。就狭义角度来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其自身的“货币属性”并不突出,更多被作为特殊的资产或商品,因此其实质影响往往不在货币层面,而在金融市场与金融稳定方面。 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是自然演进的,而是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结果。虽然加密数字货币存在众多缺陷,但也是具有价值的实验,尤其是在超主权货币探索方面。与贵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的价值依托有所不同,其面向的是数据时代的“交易基准共识”的发掘。当然,如果受到太多价格波动、投机炒作、通缩限制等影响,加密数字货币在支付功能方面无法真正落地,则只能距离“货币实验”越来越远,或者成为某种特殊的基础“数字资产”,或者在历史长河中昙花一现。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 [详情]

BTK平台正式获批柬埔寨王国数字资产牌照
BTK平台正式获批柬埔寨王国数字资产牌照

  来源:三言财经 柬埔寨时间2018年4月7日下午14时,BTK(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在金边索菲特酒店隆重召开授牌新闻发布会。柬埔寨王国发展理事会副秘书长谢无敌先生、世界区块链行业企业代表、柬方有关商协会及代表等领导应邀出席。 BKT获得柬埔寨国王认可 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创始人ANDY LAU(K王爷)表示, 该平台最吸引投资者的特点,除了面向全球数字货币投资者,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USDT等多个数字货币均可在平台上自由交易,下一步将开放pc网站、android、IOS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方式。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采取利益共赢方式,让每一位用户公平享有代币奖励。 敌副秘书长对此表示热烈地祝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还表示,对本月29日将召开的“2018首届全球区块链高峰论坛”充满期待,论坛将有近千名投资者参加,对柬吸引外资到柬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BKT已获得柬埔寨商业部数字资产交易所牌照 BTK(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作为面向全球用户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之一。依托强大的政府、金融、技术背景,已获得柬埔寨商业部颁发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牌照;柬埔寨官方法定数字资产交易所许可证书;以及联合国区块链组织和区块链东盟区基金会研究院颁发的牌照。 BKT创始人K王爷表示平台将让用户享受代币奖励 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创始人ANDY LAU(K王爷)表示, 该平台最吸引投资者的特点,除了面向全球数字货币投资者,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USDT等多个数字货币均可在平台上自由交易,下一步将开放pc网站、android、IOS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方式。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采取利益共赢方式,让每一位用户公平享有代币奖励。 BKT旨在推动东盟国家区块链技术和金融科技发展 发布会上,受邀嘉宾还针对记者提出关于区块链应用、技术安全、投资环境等问题给予了详尽的解答,并指出,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的成立预示着柬埔寨正式迈入数字资产时代!柬埔寨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将肩负起催生区块链项目发展演变、维护和监管投资市场秩序、普及区块链知识的重大使命,旨在打造世界级新生态数字交易资产平台,借此吸引全球区块链技术精英落户东盟,推动东盟国家区块链技术和金融科技发展![详情]

日本金融厅:对BCEM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行政处分
日本金融厅:对BCEM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行政处分

  据日媒报道,日本九州财务局官网日本金融厅今日对BCEM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行政处分。2018年4月13日至6月12日,除履行对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用户负担的债务和归还用户财产及当局单独批准的工作外,停止该公司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所有业务。并令该公司与2018年5月14日前,根据当局的要求,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业务改善措施的内容。[详情]

抖音整改通告 清理涉及“比特币”挑战标签
抖音整改通告 清理涉及“比特币”挑战标签

  据媒体报道,继暂时关闭直播、评论功能,积极整改后,抖音方面今日发布对平台违规账号及内容的处罚通告。通告称,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抖音平台累计清理27231条视频,8921个音频,89个挑战,并永久封禁15234个账号。在被清理的89个挑战中,有一个名为“比特币”的挑战标签。[详情]

英国网络犯罪局:将加密货币网络攻击列为严重威胁
英国网络犯罪局:将加密货币网络攻击列为严重威胁

  外媒Btcmanager报道,英国政府机构承认了加密货币网络攻击的兴起,并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列出了英国互联网生态系统面临主要威胁。 这份由英国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于4月10日发布的报告强调了加密货币劫持的严重程度。在过去的几年里,黑客们已经将加密货币劫持作为一种收入手段。黑客可以通过使用受害者的计算能力来挖掘加密货币。[详情]

俄罗斯内阁:支持60万卢布的加密货币外汇管制
俄罗斯内阁:支持60万卢布的加密货币外汇管制

  对于此前提交给国家杜马的“数字金融资产”法案,俄罗斯内阁表示支持,并建议实施60万卢布(人民币6万元左右)的加密货币外汇管制。[详情]

英国央行行长:数字货币市场将不得不面临更多监管
英国央行行长:数字货币市场将不得不面临更多监管

  英国央行行长卡尼在多伦多举行的“加拿大经济增长峰会”上表示:数字货币市场现有规模虽不足以对经济系统构成威胁,但它仍是金融系统中的一部分,并对现存支付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对市场诚信构成威胁,大量非法活动贯穿其中。 在某些时候,数字货币市场将不得不面临更多的监管。有些交易所将加元转换为数字货币,而这些交易所通常不受监管、不符合标准,在对抗网络攻击和盗窃方面存在漏洞,没有理由为此容忍。[详情]

美国SEC:准备好进行大规模的加密欺诈对战
美国SEC:准备好进行大规模的加密欺诈对战

  据bitcoinist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积极打击ICO欺诈。ICO没有对任何权威负责,这意味着存在欺诈的可能。事实上,监管机构最近的举动可能会影响数十个与加密相关的平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ICO。 尽管美国证交会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目前只在9起加密欺诈案件中采取了行动,但知情人士透露,SEC正在积极开展数十项调查。如果这是真的,2018年可能是SEC对大量诈骗犯采取果断行动的一年。[详情]

奥地利监管机构披露未经许可的数字货币经纪商黑名单
奥地利监管机构披露未经许可的数字货币经纪商黑名单

  据外媒financemagnates报道,根据最近的监管声明,奥地利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更新了其警告名单,其中包括交易产品和服务提供商Crypto Genius进行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 FMA表示,该公司没有任何有效的许可证,意味着Crypto Genius未被授权在该国提供投资服务或活动。这个警告是奥地利当局强化监管并对非法加密货币经纪商警告的又一个案例。基于此,FMA警告公众不要投资Crypto Genius。[详情]

日本金融厅向加密货币交易所Blue Dream发布停业令
日本金融厅向加密货币交易所Blue Dream发布停业令

  新浪财经讯 援引币世界报道,4月11日,日本金融厅向加密货币交易所Blue Dream Japan发布业务停止命令。该交易所自己发行的加密货币价格由该交易所以及社长个人买卖而决定的事实并未向投资者说明,而是伪装成市场价格,吸引投资者购买。 该交易所将于6月10日全面停止交易。[详情]

越南调查涉及15万亿越南盾(6亿美元)的加密货币骗局
越南调查涉及15万亿越南盾(6亿美元)的加密货币骗局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援引越南新闻报道,越南调查涉及15万亿越南盾(6.66亿美元)的加密货币骗局。  [详情]

越南总理签署关于加强数字货币管理的法律框架指示
越南总理签署关于加强数字货币管理的法律框架指示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据《越南新闻》消息,越南总理办公室昨日发出公告,越南总理阮春福已签署了关于“加强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管理的法律框架”的指示。 1.国家银行(SBV)应指示信贷机构和支付中介服务机构不要进行数字货币的非法交易。 2.上述组织须加强管理,审查和报告与数字货币有关的可疑交易。 3.SBV将与公安部合作,处理使用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行为。 4.财政部将引导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不进行涉及数字货币的非法发行、交易和经纪活动。财政部须研究国际经验,提出实际措施来管理ICO。 5.用于挖掘数字货币的硬件进口应受到限制。 6.公安、工贸、信息、通信、司法等部门应加大与数字货币有关的营销诈骗活动的调查、预防和处理。 7.各部委和地方当局必须加强传播有关数字货币投资和交易风险的信息。 8.副总理根据财政部、信息通信部和国家银行的意见,委托司法部研究和完善法律框架。 [详情]

波兰:将在4月底公布修改版加密货币税法指南
波兰:将在4月底公布修改版加密货币税法指南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据彭博报道,波兰财政部发言人4月10日表示,纳税人应等待我们的澄清。他补充说,财政部意识到,对所有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征收1%的税是“不可能的”。修改后的税法指南将在4月底之前发布,可能会在4月13日。 相关阅读:波兰数字货币交易员抗议波兰政府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 [详情]

拉脱维亚政府:称考虑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
拉脱维亚政府:称考虑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援引外媒报道,昨日,拉脱维亚财政部官员在拉脱维亚公共广播电台表示,拉脱维亚政府正在考虑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资本利得税。 拉脱维亚财政部直接税部门主管Astra Kalane表示,目前的资本利得税税率为20%。从本质上讲,加密货币交易与资本收益非常相似,这就是为什么财政部考虑对其征税。[详情]

印度数字货币交易激增 税务当局发出税收通知
印度数字货币交易激增 税务当局发出税收通知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援引媒体coindesk消息,印度投资者过去17个月创造了35亿美元的数字货币成交量。印度税务部门已向数字货币交易者发出税务通知,怀疑存在逃税现象。印度交易所开始寻求与税务服务公司合作(如印度交易所Zebpay与Cleartax近日达成合作),推出税务咨询服务。 Cleartax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已收到数百个投资者对于交易所带来的税务问题的疑问。虽然法律尚不明确,但缴纳数字货币交易利得税势不可挡。[详情]

菲律宾:将本国证券法应用于密码云采矿
菲律宾:将本国证券法应用于密码云采矿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据tokenpost报道,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宣布将根据菲律宾现行的证券法管理菲律宾的密码云矿合同。根据菲律宾证券法,涉及未注册云采矿合同的卖家,经纪人,发起人和投资者将被判处最高21年监禁。[详情]

英国央行:正研究如何维护区块链网络隐私及数据监管
英国央行:正研究如何维护区块链网络隐私及数据监管

  新浪财经讯 4月11日,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发布文件显示,该行正在与区块链创业公司Chain合作开发一种概念验证,研究如何在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的网络上维护隐私,同时仍允许对数据进行监管。[详情]

新华社:"区块链""虚拟货币"成不法分子诈骗新套路
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4月11日电(记者周润健)自去年年底开始,“区块链”跟随比特币等虚拟币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而不法分子也瞄上了这一点,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旗号实施诈骗。 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就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由于具备安全和便捷的特性,它吸引了金融业等行业的关注。同时,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大幅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以及数字货币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今年已发生多起“区块链”投资诈骗案件。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启波介绍说,近来“区块链”类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以“投资虚拟货币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为借口,骗取用户信任并诱使其转账进行投资。同时,他们还隐藏网站域名和各种联系方式,使受骗者无法验证公司资质,因而轻信诈骗套路。而一旦受害人向“交易网站”充值,不法分子又会诱骗其“向私人账户充值”,甚至直接提供假充值链接,并趁机骗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密码。 面对潜在的诈骗危机,公众如何避免上当受骗?杨启波提出三点建议:一,应谨慎投资,不要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接到与“区块链”相关的来电后,务必在网上搜索验证其公司信息,以防轻信虚假投资骗局;二,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轻易向个人账户转账;三,可以借助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通过骚扰拦截功能拦截未知、加密等隐藏来电,避免上当受骗。[详情]

印度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全球比特币销售量下降10%
印度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全球比特币销售量下降10%

   周三,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印度中央银行4月6日宣布禁止印度各银行销售或购买虚拟货币,并给各银行3个月的缓冲期,处理已有的虚拟货币业务。 来源:中金网 目前印度约有500万虚拟货币持有者。印度央行的这一新举措,让印度的虚拟货币持有者们人心惶惶。印度比特币联盟的创始人之一Sathvik Vishwanath对BBC记者表示,没有人预测到这一点,这太令人吃惊了。大家都想退出,因为他们认为3个月后将根本无法兑现比特币。 虽然专家表示,印度的投资者在技术上仍然可以持有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也可以通过现金或外国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但印度央行的这条消息发布后,全球比特币的销售量在一天内比平时下降下10%。 不止印度,巴基斯坦、俄罗斯等国近期也针对虚拟货币出台了规章和措施。4月9日,巴基斯坦央行宣布虚拟货币不合法。 《华尔街日报》报道说,继俄罗斯政府计划对虚拟货币行业征税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部长马克西姆·奥列什金近日也对此议题表示:“比特币作为一项资产非常不稳定,一分钟内它上涨了几十个百分点,然后下一分钟它可能又下降了几十个百分点。那些不熟悉虚拟货币风险的人千万不要接触它。” 他补充道:“因为虚拟货币波动性太强,极有可能会给持有者带来灾难。”马克西姆·奥列什金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政府必须给虚拟货币投资者设置门槛,只有那些具有一定专业储备、风险承担力强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投资。[详情]

易纲: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服务较少 央行持谨慎态度
易纲: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服务较少 央行持谨慎态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央行行长易纲今日指出,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比较少,并且其中有一些投机行为,甚至还有一些洗钱行为,所以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一直比较谨慎。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易纲今日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正常化”分论坛,并答记者问。有记者问,去年九月份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加强监管,禁止一切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所。请问今年人民银行是否会出台新的措施,以及人民银行如何看待区块链? 对此,易纲指出,我们确实认为,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比较少,并且其中有一些投机行为,甚至还有一些洗钱行为,所以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一直比较谨慎。但实际上,在目前全球对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的研究中,中国是走在前列的。中国正对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以及金融科技进行研究,来探讨如何以最好的形式服务实体经济,并且要安全发展这些技术,来避免可能的负面影响。整体来说,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我们也在研究如何发挥数字货币的正能量,让其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另有记者关心,成立网联的监管意义是什么? 易纲就此表示,成立网联主要是从支付系统的公平竞争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的。中国的第三方支付,包括手机支付及移动支付,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全世界都在说中国的手机支付非常方便。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确实发现了一些风险,如何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鼓励竞争、鼓励创新,这是一个挺难解的题目,我们要做好平衡。我们的制度设计就是往这个方向努力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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