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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管开启统一监管时代:引导金融做减法
大资管开启统一监管时代:引导金融做减法

当前中国资管业运转的复杂程度,已经完全不亚于美国。金融如果要靠穿透监管,必然滞后,且存在风险隐患。站在更高的视角,应考虑如何引导金融做减法,回归简单。[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3月13日  00:03
险资扶持实体经济有望拓宽 专家建议完善PPP制度设计
险资扶持实体经济有望拓宽 专家建议完善PPP制度设计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表示,保监会正在探索险资如何支持实体经济,比如PPP是个渠道。险资投资PPP的关键是地方政府要把PPP交易结构设计好,只要符合国家利益的都能做。[详情]

证券日报|2017年03月13日  04:23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金融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三会合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3月10日  02:05
郭树清一天两度回应金融风险:可控可化解
郭树清一天两度回应金融风险:可控可化解

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8日下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时,两度回应了媒体有关金融风险的问题,表示“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都是可以化解的”。[详情]

上海证券报|2017年03月09日  07:52
银行大佬两会建言:允许股份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
银行大佬两会建言:允许股份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继续受到“两会”代表的关注,其中呆账核销税前抵扣等尤受关注。[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3月09日  05:37
银监会:支持资管监管标准统一 建议设缓冲期
银监会:支持资管监管标准统一 建议设缓冲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昨日表示:“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可以消除监管套利,还能避免不公平竞争。”[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3月07日  01:40
陈雨露:严控资金流向资产泡沫领域
陈雨露:严控资金流向资产泡沫领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昨日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严控货币资金大规模流向资产泡沫领域,找到金融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3月07日  01:40
总理报告首提拓宽险资支持实体渠道 部分粮食主产区试点大灾保险
总理报告首提拓宽险资支持实体渠道 部分粮食主产区试点大灾保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保险、保险资金、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3月07日  05:36
2017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更重防风险
2017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更重防风险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更加强调了金融风险,称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详情]

北京商报|2017年03月06日  07:26
全国人身险监管会议定调2017:防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
全国人身险监管会议定调2017:防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

会议强调,2017年的人身保险监管工作涉及内容广、头绪多、任务重,既要全盘考虑、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又要结合实际,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抓好五项工作。[详情]

中国保监会网站|2017年03月03日  13:32
总理报告警示金融风险 点名不良资产等4领域
总理报告警示金融风险 点名不良资产等4领域

李克强说,我国经济基本面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比较高,可动用的工具和手段多。[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03月06日  06:54
潘功胜:互金整顿进入分类处置阶段 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首位
潘功胜:互金整顿进入分类处置阶段 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首位

互联网金融整顿工作是必须的,央行进行这项工作已经十个月了,如今仍在过程之中。第一阶段是排查,这方面工作在几个月之前已经完成。[详情]

证券日报|2017年03月06日  02:09
今年改革更加强调防控金融风险 易纲称关注表外业务
今年改革更加强调防控金融风险 易纲称关注表外业务

央行副行长易纲在政协小组讨论会后表示,今年金融监管的方向主要还是支持实体经济,第二个防范金融风险。[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03月06日  08:13
两会提案保险业有点少 险资规范化投资成关注焦点
两会提案保险业有点少 险资规范化投资成关注焦点

与以往两会之前,保险业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早早对外公布自己的议案或提案相比,今年两会召开前业已公布的有关保险业提案却相对稀少。[详情]

华夏时报|2017年03月04日  09:26
统一监管箭在弦上 百万亿资管市场将转型谋变
证券时报 | 2017年03月14日 04:11
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
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

  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的监管标准,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差异进行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未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进一步制定具体细则,与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相对应。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自2015年场外融资加杠杆引起A股剧烈波动后,加强金融混合经营的风险防范就逐渐成为监管共识。“三会合一”的说法去年一度十分热闹,虽未正式得到证实,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再度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议话题。 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资管统一监管标准新规,虽仍属于征求意见稿,但这个纲领性文件覆盖了原证监会管辖的券商资管、信托产品、公募基金,以及银监会管辖的银行理财产品、保监会管辖的保险产品,被视为“一行三会”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上的一次试验。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两年多以前就成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如今“一行三会”及外汇局在资管的统一监管上初步达成一致,未来可能会进一步细化。 避免因标准不一的 监管套利 近几年,资产管理行业早已形成混业经营的大资管竞争格局。从银信合作到银证合作,银行类信贷资金出表,借道信托计划或券商产品投向房地产;公募牌照申请对私募机构开放,券商资管、保险、私募公司等都可以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信托公司发行证券投资类产品,券商资管与公募基金展开对银行委外资金的争夺,等等,这些都表明,金融机构早已在资产管理领域形成混业经营。 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仍是按机构类型进行监管,难以适应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监管要求,甚至因各类机构的资管产品标准不同而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 周小川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表示,资管行业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混乱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三是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嵌套运行,来回在金融系统里转。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央行最新发布的统一资管监管标准的新规,被认为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对大资管市场产生影响的纲领性文件。不过,除杠杆比例限制、投资集中度限制、风险准备金要求外,其他相关内容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主张,金融监管的思路应从以往的机构监管转变为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在资产管理领域,金融机构做了某项业务,就应该按照业务本质去接受监管。她同时认为,最典型的混业交叉经营就是大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按法律程序交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表示,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的监管标准,有利于严防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从长远看,对推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金融体系改革与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 邓智毅重点强调的就是新规可以有效防控风险,既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不一致进行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 防止资金借道脱实向虚 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资产管理行业由于监管主体和法律规章不一致,确实出现了一些混乱,导致资金脱实向虚。 央行的指导意见规定统一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开展名为代客理财实际承担兑付责任的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资本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这与证监会此前颁布的相关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即通过净资本约束来限制券商通道业务的发展,而当时被认为是信托不在此列。目前,券商资管规模约有70%~80%是通道业务,基本上承接了银行的类信贷投资业务。 征求意见稿统一将券商、信托等都包括在内,不过又开了一个口子,那就是金融机构通过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名实相符的,不受上述资本约束条款的限制。 事实上,这份指导意见对非标的监管思路基本沿袭了银监会的标准,而证监会原本就禁止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产品投资非标,成为影子银行。 指导意见还统一了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对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这就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邓智毅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统一资管监管标准有利于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防止资金“空转”和“脱实向虚”,使资管回归本质,紧扣“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会将制定具体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统一资管监管标准虽然被视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但毕竟是在不改变整个金融领域机构监管的现状下,通过“一行三会”的协调来进行的,所以最终需要寻找既不违背现有法律,又能兼顾各机构差异化发展需要的规定。 指导意见中仍存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控制风险集中度的“双十限制”,即单只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不超过净资产的10%(私募产品除外);全部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10%。 在此之前,除了公募基金以外的产品没有10%的限制,这意味着单个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也不能超过基金规模的10%,也就是不能投资定制公募基金。 吴晓灵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银行的很多理财产品持有人都超过了200人,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公募基金,如此也应参照公募的监管标准。” 未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制定具体细则。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将出台银行理财产品的新办法,与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相对应。至于如何配合协调,目前还在研究修改中。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也表示,理财产品新规需待指导意见的正式稿出台,而理财新规要求会更高,因为统一监管指导意见是最低标准。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则表示,“一行三会”和有关机构制定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办法,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积极配合。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整个资管业务有共同的规律,统一的监管标准非常有必要。 邓智毅表示,统一资管的监管标准还应充分考虑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遵循各自发展规律,保持我国金融生态的多样性。他建议在消除监管套利前提下,对善意的金融合作保持适当宽容,以实现资源互补优化配置。应适当设置缓冲期,减少市场波动。同时应依法规范非金融机构和金融交易平台开展的资产管理活动。 周小川日前也表示,这个新规绝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不断变化,可能还会进一步细化。未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将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详情]

证券时报 | 2017年03月14日 04:11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万能险规模下调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7年03月13日 00:03
两会代表建议今年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互金机构须持金融牌照
两会代表建议今年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互金机构须持金融牌照

  ■ 辛继召 深圳报道 3月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与之同时,多位金融行业的两会代表提出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强化国库监督履职等提案或建议。 去年全国“两会”后开启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已近一年,渐入尾声,对金融风险、不良资产处置成为金融界今年“两会”代表热点提案或建议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也警示四大金融风险:“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建议,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行适度监管,规定其必须持有金融牌照。 建议年底前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王景武建议,在监管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同时,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弥补监管空白。 他进一步建议,加快推进修法进程,争取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人民银行法》修订工作。此外,票据业务日趋电子化,现行《票据法》日益显现出不适应性,亟需再次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也在两会前表示,今年将提交10项建议,包括修订《人民银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针对比特币交易监管,建议出台《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建议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等。 王景武表示,现行《人民银行法》将央行定位仅局限于银行业,没有明确其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我国正在研究数字货币,现行《人民银行法》尚未明确规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使用以及回收等相关问题。央行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情况没有足够的监督检查权,央行一般通过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传导和执行信贷政策,约束力较弱。对分支机构的授权也不充分或不明确。 他建议,修法明确央行作为宏观审慎管理者、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的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固定下来,确立央行在金融监管协调架构中的牵头地位。明确新型支付手段的法律地位。确立央行在数字货币发行中的主体地位,赋予设计、发行、流通管理和回收数字货币的职责。赋予数字货币法偿性,规定其可与实体货币等值流通,并细化数字货币防止伪造、变造以及发行公告等问题。 修订《票据法》,强化国库监督履职 随着票交所成立,票据业务日趋电子化,《票据法》修改提上议程。 王景武建议,将《票据法》的立法宗旨修订为:“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护票据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票据流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改变现行《票据法》中的行政管理思维,消除银行所扮演的“准行政”角色,将票据相关当事人作为平等主体对待,还原《票据法》物权保护的本来面目;放开对票据种类及签发主体的人为限制。 受市场内在驱动力影响,我国票据市场的融资性票据需求十分强劲。不过,国内法律一直没有承认“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监管机构往往要求审查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 “为顺应这一趋势,建议根据金融国际化和票据市场发展要求,取消票据真实贸易背景限制,赋予融资性票据合法地位,发挥票据融资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王景武建议。 另外,建议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规范和调整的范畴,将以电子形式表示并经数字签章认证的数据电文也作为票据的一种形式,为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交易行为提供统一的规则;在电子票据签章中增加电子签名,包括原件形式要求,可靠性要求和生效时间、地点等。最后,吸取国际立法经验,赋予纸票一定的信用职能,确认远期支票的法律效力,厘清票据基础合同关系等。 对于国库监督,“近年来,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库监督存在一定程度的削弱,制约了国库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王景武表示。 他建议,确保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顺利实施,在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修订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权责,明确国库监督的目的、职责、范围、手段和成效评估等内容,理顺财政、税务、国库、海关等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责权利关系。 目前,在预算支出方面,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的“先支付、后清算”模式使国库监督难以实施,且国库对预算支出缺乏明确的监督手段和职责。对此,要改造优化预算资金收付流程;督促预算资金按计划、按用途准确、及时支出。 此外,健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现“国库收支一本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时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及其预算调整情况抄送同级国库。 建议规定互金机构须持有金融牌照 王景武建议,按照一致性监管原则,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行适度监管,规定其必须持有金融牌照,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金融业。 “目前,广东省已基本摸清了省内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底数,正扎实有序开展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包括:深入检查重点对象,密切监测非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等。”王景武表示。 他表示,互联网金融进入整顿规范期。下一步清理整顿阶段工作,将处置一批风险点,积极稳妥处置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机构。对重点地市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新问题,创新监管方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做好专项整治的后续监管工作。 王景武建议,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统一相同功能金融产品和相同业务属性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避免监管真空。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7年03月11日 07:03
周小川: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 监管之间通气不够
周小川: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 监管之间通气不够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周小川答问时表示,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监管之间通气不够,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 记者:我的问题关于资产管理业务。据了解,央行目前正在牵头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和规制,请问制定、出台统一监管标准的初衷是什么?将围绕哪些具体的方面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大家都知道,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请问现在各部门之间是否还存在分歧,具体的政策将何时出台,更进一步思考,能否把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出台看作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试验田?谢谢。 周小川:我们两年多以前已经初步设置了一个协调机制,这个机制叫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最近研究了资产管理的问题,也有的人会把它称之为理财产品的问题,因为资产管理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理财产品。“一行三局”,也就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之间已经在许多比较大的问题上初步达成了一致。我们可能会进一步细化以后,作出一些初步规范。但是,这个规范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会把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一下。 现在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这些混乱包括比如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所以这方面也要加强。从资产管理各种个体来说,有一些是投机性过强,忽视风险,没有一些起码的风险管理的做法。三是大家所关心的,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就是从金融系统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到了另外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来回在系统里转。而我们强调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业务一样,要着重为实体经济服务,转来转去钱没有到实体经济去。这中间到底有些什么问题,可能有一些是套利,甚至有一些是违规的行为。就这几个方面,大家对资产管理究竟怎么定义、都是哪些范畴、都存在哪些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会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现在还没有做到,我也没有办法告诉你。谢谢。[详情]

中国网 | 2017年03月10日 11:17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歆 桂小笋 “就当下而言,我们养老保险基金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在3月9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召开记者会上透露。 胡晓义同时提及,养老基金也存在两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横向上养老基金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出现了当期支付的缺口;纵向上老龄化加剧,未来养老基金支付的压力可能会越来越大。” 不过,胡晓义介绍,有能力应对这些挑战:“全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来扩大覆盖面、改善抚养比、进一 步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在更大范围内化解地区间不平衡、进一步完善缴费和待遇支付的政策,还包括增加外部的资源供给、增加财政投入、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 保障基金、通过投资运营来增加收益等。所以,招数是有的,办法是有的,现在关键是落实。” 对于应对老龄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 卫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压力中蕴含了丰富的商业和就业机会:“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养老服务是一个高需求率、高就业指数 (的产业),比如,我们有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疗机构养老、安宁疗护,这些都是属于医养结合型的。如果这些都要发展起来,需要大量和养老服务业有关的工 作,包括护工、康复师、养老的医生护士,国家可能增加1000万就业的岗位,所以这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 黄洁夫建议,养老服务一定要 跟医改结合在一起,“医改是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2009年虽然有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医改(和 养老)结合在一起,把三级甲等大医院的资源下沉到地方去,把三甲医院的品牌和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和乡镇医院结合起来,把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转型成为医养结 合的养老服务产业,通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起来,可以为经济发展增添一个新的增长点。”[详情]

证券日报 | 2017年03月10日 07:09
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周学东: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金融时报 | 2017年03月10日 06:37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金融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三会合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体制改革要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而流动性的最终提供者是央行,要强化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职能。 关于《证券法》的修订,吴晓灵提到会修改四方面内容,包括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空间;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打击内幕交易、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她同时建议将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列为“证券”,支持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标准,并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银行的很多理财产品持有人都超过了200人,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公募基金,应参照公募的监管标准。” 金融机构的业务越来越综合化,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吴晓灵表示,监管思路应从以往的机构监管,转变为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她进一步解释说,金融机构做了某项业务,就应该按照业务的本质去接受监管,类似于香港证券公司按业务领取牌照,这就是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在当前综合经营的大形势下,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最典型的交叉经营就是大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按法律程序交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好。 但不管金融机构如何综合经营,从源头上看,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提供者是央行。吴晓灵认为,央行既担负着货币的制定和实施的责任,又承担着金融稳定的职责,在综合经营的情况下,情况复杂,金融风险感染、传染的情况时有发生,需强化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职责。 她表示,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不是简单的“三会合一”,而是金融体制改革要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证券法》将在下个月进行二次审议。吴晓灵介绍,《证券法》会修改四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和退市。二是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三是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增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四是要进一步的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就是要信息的真实、全面披露,严厉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并提高打击的力度,增加监管侦破和侦查的手段,严肃市场纪律。 吴晓灵认为,2015年股市的剧烈波动和2016年杠杆收购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应当扩大证券的范围,迫切需要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证券”。 无论是2015年股灾的场外加杠杆,还是2016年多起杠杆收购案例,都是通过集合理财计划进行。吴晓灵表示,这反映了大资管市场的分裂、分割,以及标准不统一所带来的危害。 她建议,既然大家对统一资管监管的标准有了共识,如果能够在统一法律关系上前进一步,那么证券的范围应该在《证券法》中予以拓展,功能监管的理念也能得到更好体现。 此外,吴晓灵认为,宝能杠杆收购万科暴露了公司治理中的缺陷,万科除了股价被低估之外,股权结构分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有效保护创始人、优秀管理人的控制权,防止恶意收购,可以学习国外的AB股制度,不同的股票投票权重不一样,或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反收购。[详情]

证券时报 | 2017年03月10日 02:05
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原标题: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昨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信托公司有实施债转股的主体资格,鼓励信托公司尝试参与,目前应该已有信托公司在研究债转股业务试点。 上证报此前获得的银监会2017监管工作会议文件明确提到,要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开展债转股工作,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化债转股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因此,在这轮债转股中,相关银行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持有债转股股权,其开展债转股业务的一个路径是新设实施机构。目前,五大国有银行均已提交设立实施机构的申请,并已上报国务院待批。 但是,未必每家银行都要设立一家债转股实施机构。邓智毅说,这有成本考虑,也考虑到机构的专业性问题,且债转股是降杠杆的一大措施,有存续期。因此,从经济、效率角度来讲,只要双方愿意,应该鼓励已有的信托公司发挥作用,作为债转股一类实施机构。 “这轮债转股坚持法制化、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业务可以给子公司,也可以给孙公司,也可以转给‘隔壁兄弟公司’信托公司实施,双方谈判。”邓智毅打了个比方。 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相比,这轮债转股更有技术含量,还有事后股权管理,要行使股东权利。 “可能还要开展一些产业并购,通过资本力量进行重新组合,这实际上有点像投行业务,需要专业的人才和技术。谁来做?信托公司有一定的积累。”邓智毅说。 信托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另一大优势是,已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邓智毅说,信托公司可以以丰补歉,就算实施债转股不赚钱,信托公司还可以整合资源,“垃圾放对地方就是财富”。信托公司利用已有的链条,帮助企业起死回生,也是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 而据上证报记者了解,因为债转股存续周期较长,银行也担心新设的实施机构未来缺乏稳定的收益来源,要依赖母行支援。也因此,有银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透露,其所在行内员工转岗至新设实施机构的意愿不高。 不过,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业务意愿还不太明晰。邓智毅说,初期阶段,各个信托公司认识不一样,因为每个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模式不一样,人力储备也不一样,意愿不一。“也未必人人都上,都上也未必好”。 据了解,目前信托公司共计68家,截至2016年12月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已达20.22万亿元,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THE_END[详情]

上海证券报 | 2017年03月10日 01:58
吴晓灵: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资管产品应强化行为监管
吴晓灵: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资管产品应强化行为监管

   每经记者 施娜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陈星 “不管哪个机构,经营银政保信业务的时候,都要按照同样的规则来进行监管,这就是我常说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不是简单地把三会(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合在一起,或者简单地把三会都合到央行去。”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提到了不良资产、债务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四个方面的风险。 “我认为,影子银行的风险是格外重要的。影子银行的本意是在银行信贷之外的一些非银行金融活动,有一些是有执照的,有一些是没有执照的。那么,在中国来说,大量影子银行的活动还是有执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的。这里面,最关键且容易引起风险的,是资产管理产品。市场上也叫做理财产品。”吴晓灵表示。 为什么说资产管理产品隐藏的风险最大?吴晓灵分析称,首先,规则不统一,然后层层套嵌,拉长了债务链,隐含了很多的风险;第二,投资者适当性坚持得不太好,因而会出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方向不匹配这样的风险;第三,数据不清晰、投向不清晰,所以难以对风险进行判断,一旦出现风险,有感染性、波及性。 近几年,理财产品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金额非常大。吴晓灵表示:“理财产品数额较大,横跨银政保信各个领域。如果不能了解投资者是谁、投向是哪里,准确数据是多少,当一些产品出现违约的时候,容易引起很大的风险。这也是由央行牵头来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的重要原因。” “这样的话,才能弄清底数。”吴晓灵说,同时要建立包含种类、关联度、杠杆水平、资金投向等信息的资管产品综合统计系统,为今后了解和化解资管产品方面的风险准备有利条件。 应交由证监会统一监管 大资管领域,人民银行正牵头统一监管。据媒体报道,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标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一、合格投资者的认定,银政保信都在做资产管理产品,但对于合格投资人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二、按公募和私募的分类,来制定统一的标准;三、根据公募和私募的区分,来确定投资者的人数和合格投资人的资格;四、根据公募和私募的方法,来确定产品的杠杆率和投资标的。 对此,吴晓灵表示,目前,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标准办法还没有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方向有不足的方面,个人认为资管产品是一种信托产品,是信托关系,它本身是一个证券。委托关系的产品,其实基本上是单一委托。这和单一定向资管产品一样,本身就是通道业务的基础,是产品层层套嵌的一个制度基础。而由于法律关系没有明确界定,单一委托这个通道的法律基础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等到办法正式征求意见的时候,如果能够取消是一件好事。 吴晓灵表示,如果承认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的证券,那么,就可以把监管的责任主体交给证监会。但由于没有这样的法律关系和金融产品属性的确定,所以没有明确证监会在资管产品监管上的职责。于是,还会出现标准统一了,但是监管主体仍然是三家。 此外,吴晓灵表示,“只通过央行主导建立统一的资管产品统计系统,来分析风险,我认为还是一个缺陷。希望,今后大资管市场中能进一步统一法律关系的认识,统一监管,实行行为监管。” “过去,我们的监管是机构监管为主,监管当局对机构设立和撤销,对机构的审慎经营进行管理。而行为监管指的是,即便这个机构的牌照不是我发的,但是你做了我所管的功能方面的业务,你还是要到我这里来领取牌照。”吴晓灵说。 假如一个机构做了其他机构业务,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业务的本质接受监管。银行若要销售保险产品,需要到保监会申请保险销售资格。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已经有牌照式管理的基础了。因而,在综合经营的大形势下,我想我们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最典型的、交叉经营的就是大资管市场的资管产品,应该按法律属性交由证监会来统一监管比较好。”吴晓灵同时表示,不管监管体制怎么改变,对于央行在整个金融体系当中所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稳定的职能是不会变的。 事实上,世界各国的监管体制各种各样,受各自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的经济条件等制约。“要有稳定的金融防范框架,更好地让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如果能达到这样的目的,无论哪种模式都是合适的。”吴晓灵说。 控风险 要建立包含种类、关联度、杠杆水平、资金投向等信息的资管产品综合统计系统,为今后了解和化解资管产品方面的风险准备有利条件。  [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 | 2017年03月10日 01:31
统一监管箭在弦上 百万亿资管市场将转型谋变
统一监管箭在弦上 百万亿资管市场将转型谋变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大资管产品统一监管的政策已经得到监管层确认。作为资管领域去杠杆、防风险、消除监管套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举措,大资管统一监管政策也引发与会代表委员的密切关注。 多位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大资管统一监管政策将对百万亿元资管市场产生冲击,资管产品或将开启去通道化进程,主动管理能力将成为资管机构未来核心竞争力。 银行理财规模 或受较大冲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除此之外,据普益标准测算,2016年末,银行理财存续规模将超过30万亿元;而信托资管总规模则在20万亿元左右;保险资管规模约为15万亿元。由此看来,我国2016年末的资管产品规模合计超过百万亿元。 从市场流传出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来看,资产管理业务定向为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但FOF(基金中的基金)、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单层委外除外。 这意味着,银行保本理财将不再作为资产管理业务,转为资产负债业务,而银行理财资金不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将对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造成较大约束。 经济界的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资管新规会造成银行理财规模收缩。目前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托、公募基金或券商资管产品是很常见的,不允许FOF或MOM之外的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对银行理财的影响很大。 但全国政协委员、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认为,通过统一监管和制度规范,会促进银行理财更加健康发展。由于银行理财规模巨大,而且与老百姓密切相关,要高度重视防范风险。 在马蔚华看来,过去的监管和分散管理模式,以及资管机构推出的非标准化产品,会造成一些风险积累,统一标准后便于资管产品的监管,也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统一监管大资管产品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于,如果用标准产品,将来才有市场进行转让,促进产品流动性,这样也更有利于化解资管产品风险。” 马蔚华称。 逾八成券商资管业务 将受影响 谈及对券商资管业务的影响,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认为,券商资管和信托短期都会受到挤压,通道业务(银行借通道进行表外资产转移、开展类信贷业务等)影响最大,券商资管还有主动投资集合理财,但信托证券投资类产品少,利润影响较大。 该政协委员认为,从券商资管业务来看,券商资管的集合理财等主动管理业务影响比较小。而有些主动管理规模较低但管理总规模高的,大部分都是通道业务,这些券商资管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2.48万只资管产品合计资产规模为17.58万亿元,其中定向资管计划资产(一般定向是通道业务)规模为14.69万亿元,通道占比高达83.56%。 从资管规模靠前的证券公司来看,通道业务的占比也居高不下。截至2016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和主动管理规模前20名的公司中,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在资管总规模的占比为32.49%,这也就意味着,剩余近七成的券商资管规模也是通道类业务。若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这类券商资管业务都将受到较大影响,资管规模也将受到挤压。 信托短期将承受双重挤压 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使信托行业同样面临重大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表示,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可以消除监管套利,还能避免不公平竞争。短期看可能使信托出现资产荒与资金来源收窄的双重“挤压”,但长期而言仍是机遇。信托在净资本监管、尽调标准、内控程序、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诸多方面的行业标准,可以提供很好的借鉴。 在邓智毅看来,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首先可以有效防控风险,既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不一致开展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其次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防止“资金空转”和“脱实向虚”,使资管回归本质;最后,还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有助于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机制,引导投资者按自身风险水平适度投资,确保合适的金融产品推介给适当的投资者。 邓智毅对记者表示,资管监管标准的统一,一定程度消除了信托原有的跨市场资产配置的独特优势,短期可能承受资产荒与资金来源收窄的双重“挤压”,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将受到挑战。 公募基金规模增速 或大幅下滑 资管新规明确禁止多层嵌套、限制通道业务,但在实际运行中,传统类型的资管产品投资标准化的公募基金产品更多。如果禁止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近年来“汹涌而入”的委外资金将遭受“重创”,公募基金的规模增速也会因此下滑。 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告诉记者,公募基金作为标准化产品,是银行、保险等资金青睐的产品类型,传统类型的资管产品投资公募基金也属于正常的运作方式,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投资公募基金等都属于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并没有被认为是监管套利。如果这一块被禁止,公募基金会减少大量的机构投资者,规模增速也会大幅下滑。 另外,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机构或者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此前监管层一直鼓励管理人购买自家管理的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如公募机构大力宣传的发起式基金,就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机构发行的产品,以便更好地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市场上287只公募基金(A、C份额分开计算)合计资产净值已达4566.16亿元。 上述经济界政协委员表示,新规的要求可能还需进一步细化,需要考虑到某些产品的特殊性,比如发起式基金的制度设计对投资者利益保护是有利的。 “总体而言,资管新规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对杠杆比例、投资集中度、风险准备金都有具体要求,可以针对资管产品去杠杆、防风险。但对于市场分歧较大的资管产品不得投资资管产品、自有资金不得购买自家产品的规定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但资管新规的核心是去通道化,未来资管机构必须谋求转型,打造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才是机构最核心的竞争力。”该委员称。[详情]

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
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

  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的监管标准,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差异进行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未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进一步制定具体细则,与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相对应。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自2015年场外融资加杠杆引起A股剧烈波动后,加强金融混合经营的风险防范就逐渐成为监管共识。“三会合一”的说法去年一度十分热闹,虽未正式得到证实,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再度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议话题。 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资管统一监管标准新规,虽仍属于征求意见稿,但这个纲领性文件覆盖了原证监会管辖的券商资管、信托产品、公募基金,以及银监会管辖的银行理财产品、保监会管辖的保险产品,被视为“一行三会”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上的一次试验。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两年多以前就成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如今“一行三会”及外汇局在资管的统一监管上初步达成一致,未来可能会进一步细化。 避免因标准不一的 监管套利 近几年,资产管理行业早已形成混业经营的大资管竞争格局。从银信合作到银证合作,银行类信贷资金出表,借道信托计划或券商产品投向房地产;公募牌照申请对私募机构开放,券商资管、保险、私募公司等都可以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信托公司发行证券投资类产品,券商资管与公募基金展开对银行委外资金的争夺,等等,这些都表明,金融机构早已在资产管理领域形成混业经营。 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仍是按机构类型进行监管,难以适应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监管要求,甚至因各类机构的资管产品标准不同而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 周小川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表示,资管行业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混乱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三是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嵌套运行,来回在金融系统里转。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央行最新发布的统一资管监管标准的新规,被认为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对大资管市场产生影响的纲领性文件。不过,除杠杆比例限制、投资集中度限制、风险准备金要求外,其他相关内容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主张,金融监管的思路应从以往的机构监管转变为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在资产管理领域,金融机构做了某项业务,就应该按照业务本质去接受监管。她同时认为,最典型的混业交叉经营就是大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按法律程序交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表示,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的监管标准,有利于严防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从长远看,对推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金融体系改革与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 邓智毅重点强调的就是新规可以有效防控风险,既能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不一致进行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 防止资金借道脱实向虚 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资产管理行业由于监管主体和法律规章不一致,确实出现了一些混乱,导致资金脱实向虚。 央行的指导意见规定统一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开展名为代客理财实际承担兑付责任的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资本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这与证监会此前颁布的相关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即通过净资本约束来限制券商通道业务的发展,而当时被认为是信托不在此列。目前,券商资管规模约有70%~80%是通道业务,基本上承接了银行的类信贷投资业务。 征求意见稿统一将券商、信托等都包括在内,不过又开了一个口子,那就是金融机构通过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名实相符的,不受上述资本约束条款的限制。 事实上,这份指导意见对非标的监管思路基本沿袭了银监会的标准,而证监会原本就禁止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产品投资非标,成为影子银行。 指导意见还统一了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对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这就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邓智毅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统一资管监管标准有利于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防止资金“空转”和“脱实向虚”,使资管回归本质,紧扣“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会将制定具体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统一资管监管标准虽然被视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但毕竟是在不改变整个金融领域机构监管的现状下,通过“一行三会”的协调来进行的,所以最终需要寻找既不违背现有法律,又能兼顾各机构差异化发展需要的规定。 指导意见中仍存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控制风险集中度的“双十限制”,即单只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不超过净资产的10%(私募产品除外);全部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10%。 在此之前,除了公募基金以外的产品没有10%的限制,这意味着单个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也不能超过基金规模的10%,也就是不能投资定制公募基金。 吴晓灵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银行的很多理财产品持有人都超过了200人,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公募基金,如此也应参照公募的监管标准。” 未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制定具体细则。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将出台银行理财产品的新办法,与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相对应。至于如何配合协调,目前还在研究修改中。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也表示,理财产品新规需待指导意见的正式稿出台,而理财新规要求会更高,因为统一监管指导意见是最低标准。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则表示,“一行三会”和有关机构制定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办法,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积极配合。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整个资管业务有共同的规律,统一的监管标准非常有必要。 邓智毅表示,统一资管的监管标准还应充分考虑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遵循各自发展规律,保持我国金融生态的多样性。他建议在消除监管套利前提下,对善意的金融合作保持适当宽容,以实现资源互补优化配置。应适当设置缓冲期,减少市场波动。同时应依法规范非金融机构和金融交易平台开展的资产管理活动。 周小川日前也表示,这个新规绝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不断变化,可能还会进一步细化。未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将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详情]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万能险规模下调
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万能险规模下调

  ■ 李致鸿  北京报道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涉及各行各业的攻坚战,保险业自然也不例外。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保险、保险资金、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 近年来,保险业发展势头良好,“十二五”期间,全国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1.4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1万亿元,年均增长16.8%;保险业总资产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1万亿元,年均增长20%。 但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随着保险业发展壮大而显示出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产业前景,使得一些社会资本纷纷投身其中,但是个别金融大鳄火中取栗,通过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积聚规模,依靠权益类投资获得超额利润,在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引发持续争议。 为此,保险监管“严”字当头,通过严格股东准入标准、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股权结构监管、加强资本金真实性检查等措施,解决少数保险公司治理缺陷和不足的问题,完善保险主体结构,将保险市场留给真心实意发展保险之人。 此外,还通过完善保险产品设计和资金运用规则等方式,扭转少数保险公司过度依赖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局面,引导其发展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和养老等需求;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引导其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原则,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 主体进退有序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吸引社会资本纷纷涌入其中。社会资本与保险市场的良性互动对保险业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如加强保险市场竞争,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建立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保险体系,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等。 但问题随之而来。少数保险公司一股独大、治理失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更不排除个别金融大鳄将保险公司作为“提款机”和融资平台,为其在资本市场牟取暴利。 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在保险主体的供给上进退有序。以正在修订完善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为例。其中,将保险公司股东分为财务类、战略类和控制类,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严格防止动机目的不纯的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加强对保险公司真实股权结构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强化股权结构监管;加强资本金真实性检查。 在此基础上,一些在申请筹建过程中存在瑕疵的保险公司已被拒之门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今年以来,保险监管已不予批复筹建四家保险公司,分别是正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某一时间节点陆续发放一批保险牌照后,应该给予一定发展适应时间,不应在短期内继续发放下一批保险牌照,导致相互急功近利发展业务。” 当然,有进则要有退。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经营绩效低下的保险公司是否及以何种方式退出市场,关系到市场主体发展模式的转型、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机制促使保险公司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 目前,保监会已经正式发布《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以广西为试点地区,开展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加强对保险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的引导。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在此前不久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进入保险市场就必须遵守保险监管的规矩,就必须承担保险业对社会、对实体经济、对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容不得挑战监管的底线、破坏行业的形象、损害群众的利益,否则就要坚决把它驱逐出保险业。” 产品增减得当 近年来,一些激进型保险公司为了迅速集聚规模,大肆发展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业务结构高度集中,一味缩短产品期限、提高收益,负债成本和投资压力高企,不得不在权益市场博取收益,而这在利率下行周期和资本市场波动的情形下,使得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尤为突出。 对此,必须从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的供给上“刮骨疗毒”。以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集中的万能型业务为例,保险监管完善了万能险监管制度,从精算定价到产品设计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强化了法定准备金监管,以确保保险公司有能力兑付未来到期负债;建立万能险业务规模、期限结构宏观调控机制;开展保险业现金流压力测试,尤其是加强对重点保险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这促使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发生转变,即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活跃,万能险产品数量、规模和结算利率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调,产品和交费期限延长,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得到严控,并且保险公司正在根据监管新规全面进行产品的切换。 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78家人身险公司共计实现规模保费收入8514.16亿元,同比增长12.69%。其中,原保险保费收入7517.32亿元,同比增长39.28%;保户投资款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996.85亿元,同比下降53.81%。 某保险公司精算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保险产品的开发方向应是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和养老等需求,并以此作为新的创新发展引擎,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如开发长期护理保险、老年防癌保险、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也希望有关部门在税延养老等保险产品上予以支持。” 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则可以从供给上拓宽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以备受关注的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行为来看,保险监管已采取一系列强化监管和防范风险的措施,如出台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等政策措施;开展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派出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此外,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详情]

两会代表建议今年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互金机构须持金融牌照
两会代表建议今年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互金机构须持金融牌照

  ■ 辛继召 深圳报道 3月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与之同时,多位金融行业的两会代表提出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强化国库监督履职等提案或建议。 去年全国“两会”后开启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已近一年,渐入尾声,对金融风险、不良资产处置成为金融界今年“两会”代表热点提案或建议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也警示四大金融风险:“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建议,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行适度监管,规定其必须持有金融牌照。 建议年底前完成修订《人民银行法》 王景武建议,在监管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同时,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弥补监管空白。 他进一步建议,加快推进修法进程,争取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人民银行法》修订工作。此外,票据业务日趋电子化,现行《票据法》日益显现出不适应性,亟需再次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也在两会前表示,今年将提交10项建议,包括修订《人民银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针对比特币交易监管,建议出台《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建议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等。 王景武表示,现行《人民银行法》将央行定位仅局限于银行业,没有明确其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我国正在研究数字货币,现行《人民银行法》尚未明确规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使用以及回收等相关问题。央行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情况没有足够的监督检查权,央行一般通过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传导和执行信贷政策,约束力较弱。对分支机构的授权也不充分或不明确。 他建议,修法明确央行作为宏观审慎管理者、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的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固定下来,确立央行在金融监管协调架构中的牵头地位。明确新型支付手段的法律地位。确立央行在数字货币发行中的主体地位,赋予设计、发行、流通管理和回收数字货币的职责。赋予数字货币法偿性,规定其可与实体货币等值流通,并细化数字货币防止伪造、变造以及发行公告等问题。 修订《票据法》,强化国库监督履职 随着票交所成立,票据业务日趋电子化,《票据法》修改提上议程。 王景武建议,将《票据法》的立法宗旨修订为:“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护票据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票据流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改变现行《票据法》中的行政管理思维,消除银行所扮演的“准行政”角色,将票据相关当事人作为平等主体对待,还原《票据法》物权保护的本来面目;放开对票据种类及签发主体的人为限制。 受市场内在驱动力影响,我国票据市场的融资性票据需求十分强劲。不过,国内法律一直没有承认“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监管机构往往要求审查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 “为顺应这一趋势,建议根据金融国际化和票据市场发展要求,取消票据真实贸易背景限制,赋予融资性票据合法地位,发挥票据融资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王景武建议。 另外,建议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规范和调整的范畴,将以电子形式表示并经数字签章认证的数据电文也作为票据的一种形式,为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交易行为提供统一的规则;在电子票据签章中增加电子签名,包括原件形式要求,可靠性要求和生效时间、地点等。最后,吸取国际立法经验,赋予纸票一定的信用职能,确认远期支票的法律效力,厘清票据基础合同关系等。 对于国库监督,“近年来,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库监督存在一定程度的削弱,制约了国库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王景武表示。 他建议,确保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顺利实施,在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修订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权责,明确国库监督的目的、职责、范围、手段和成效评估等内容,理顺财政、税务、国库、海关等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责权利关系。 目前,在预算支出方面,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的“先支付、后清算”模式使国库监督难以实施,且国库对预算支出缺乏明确的监督手段和职责。对此,要改造优化预算资金收付流程;督促预算资金按计划、按用途准确、及时支出。 此外,健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现“国库收支一本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时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及其预算调整情况抄送同级国库。 建议规定互金机构须持有金融牌照 王景武建议,按照一致性监管原则,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行适度监管,规定其必须持有金融牌照,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金融业。 “目前,广东省已基本摸清了省内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底数,正扎实有序开展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包括:深入检查重点对象,密切监测非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等。”王景武表示。 他表示,互联网金融进入整顿规范期。下一步清理整顿阶段工作,将处置一批风险点,积极稳妥处置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机构。对重点地市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新问题,创新监管方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做好专项整治的后续监管工作。 王景武建议,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统一相同功能金融产品和相同业务属性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避免监管真空。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详情]

周小川: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 监管之间通气不够
周小川: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 监管之间通气不够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周小川答问时表示,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监管之间通气不够,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 记者:我的问题关于资产管理业务。据了解,央行目前正在牵头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和规制,请问制定、出台统一监管标准的初衷是什么?将围绕哪些具体的方面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大家都知道,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请问现在各部门之间是否还存在分歧,具体的政策将何时出台,更进一步思考,能否把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出台看作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试验田?谢谢。 周小川:我们两年多以前已经初步设置了一个协调机制,这个机制叫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最近研究了资产管理的问题,也有的人会把它称之为理财产品的问题,因为资产管理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理财产品。“一行三局”,也就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之间已经在许多比较大的问题上初步达成了一致。我们可能会进一步细化以后,作出一些初步规范。但是,这个规范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会把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一下。 现在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这些混乱包括比如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所以这方面也要加强。从资产管理各种个体来说,有一些是投机性过强,忽视风险,没有一些起码的风险管理的做法。三是大家所关心的,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就是从金融系统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到了另外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来回在系统里转。而我们强调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业务一样,要着重为实体经济服务,转来转去钱没有到实体经济去。这中间到底有些什么问题,可能有一些是套利,甚至有一些是违规的行为。就这几个方面,大家对资产管理究竟怎么定义、都是哪些范畴、都存在哪些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会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现在还没有做到,我也没有办法告诉你。谢谢。[详情]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胡晓义: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增加收益可以缓解支付压力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歆 桂小笋 “就当下而言,我们养老保险基金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在3月9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召开记者会上透露。 胡晓义同时提及,养老基金也存在两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横向上养老基金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出现了当期支付的缺口;纵向上老龄化加剧,未来养老基金支付的压力可能会越来越大。” 不过,胡晓义介绍,有能力应对这些挑战:“全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来扩大覆盖面、改善抚养比、进一 步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在更大范围内化解地区间不平衡、进一步完善缴费和待遇支付的政策,还包括增加外部的资源供给、增加财政投入、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 保障基金、通过投资运营来增加收益等。所以,招数是有的,办法是有的,现在关键是落实。” 对于应对老龄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 卫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压力中蕴含了丰富的商业和就业机会:“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养老服务是一个高需求率、高就业指数 (的产业),比如,我们有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疗机构养老、安宁疗护,这些都是属于医养结合型的。如果这些都要发展起来,需要大量和养老服务业有关的工 作,包括护工、康复师、养老的医生护士,国家可能增加1000万就业的岗位,所以这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 黄洁夫建议,养老服务一定要 跟医改结合在一起,“医改是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2009年虽然有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医改(和 养老)结合在一起,把三级甲等大医院的资源下沉到地方去,把三甲医院的品牌和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和乡镇医院结合起来,把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转型成为医养结 合的养老服务产业,通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起来,可以为经济发展增添一个新的增长点。”[详情]

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周学东: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周学东: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周学东: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本报记者 李国辉 官铭超 “从我国金融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亟须修订。”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对本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欧美各主要发达国家认识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及时调整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不断扩展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权和手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指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上述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亟须加快修订进程。 周学东也表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未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必要的管理工具和手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金融稳定、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等方面的履职效果。 确立以宏观审慎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稳定法律框架是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关注的一大重点。王景武提出,应明确人民银行作为宏观审慎管理者、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的地位,规定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负总责,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所对应的管理权力。 周学东建议明确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内容,如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方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等内容,同时应明确人民银行可以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标准和范围。此外,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赋予人民银行在金融稳定事务方面的评估、检查职责,明确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处置职责,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进行评估。 在货币信贷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机制方面,王景武建议应明确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的法定职责,增加信贷政策工具,如评估措施、差别化调节和监督管理措施等。周学东也建议将“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内容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另外,王景武建议确立人民银行在数字货币发行中的主体地位,赋予人民银行设计、发行、流通管理和回收数字货币的职责;赋予数字货币法偿性,规定其可与实体货币等值流通,并细化数字货币防止伪造、变造以及发行公告等问题。[详情]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吴晓灵:金融监管改革不是简单三会合一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金融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三会合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体制改革要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而流动性的最终提供者是央行,要强化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职能。 关于《证券法》的修订,吴晓灵提到会修改四方面内容,包括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空间;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打击内幕交易、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她同时建议将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列为“证券”,支持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标准,并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银行的很多理财产品持有人都超过了200人,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公募基金,应参照公募的监管标准。” 金融机构的业务越来越综合化,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吴晓灵表示,监管思路应从以往的机构监管,转变为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她进一步解释说,金融机构做了某项业务,就应该按照业务的本质去接受监管,类似于香港证券公司按业务领取牌照,这就是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在当前综合经营的大形势下,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最典型的交叉经营就是大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按法律程序交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好。 但不管金融机构如何综合经营,从源头上看,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提供者是央行。吴晓灵认为,央行既担负着货币的制定和实施的责任,又承担着金融稳定的职责,在综合经营的情况下,情况复杂,金融风险感染、传染的情况时有发生,需强化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职责。 她表示,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不是简单的“三会合一”,而是金融体制改革要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证券法》将在下个月进行二次审议。吴晓灵介绍,《证券法》会修改四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和退市。二是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三是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增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四是要进一步的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就是要信息的真实、全面披露,严厉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并提高打击的力度,增加监管侦破和侦查的手段,严肃市场纪律。 吴晓灵认为,2015年股市的剧烈波动和2016年杠杆收购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应当扩大证券的范围,迫切需要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证券”。 无论是2015年股灾的场外加杠杆,还是2016年多起杠杆收购案例,都是通过集合理财计划进行。吴晓灵表示,这反映了大资管市场的分裂、分割,以及标准不统一所带来的危害。 她建议,既然大家对统一资管监管的标准有了共识,如果能够在统一法律关系上前进一步,那么证券的范围应该在《证券法》中予以拓展,功能监管的理念也能得到更好体现。 此外,吴晓灵认为,宝能杠杆收购万科暴露了公司治理中的缺陷,万科除了股价被低估之外,股权结构分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有效保护创始人、优秀管理人的控制权,防止恶意收购,可以学习国外的AB股制度,不同的股票投票权重不一样,或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反收购。[详情]

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原标题:银监会邓智毅: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债转股 ⊙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昨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信托公司有实施债转股的主体资格,鼓励信托公司尝试参与,目前应该已有信托公司在研究债转股业务试点。 上证报此前获得的银监会2017监管工作会议文件明确提到,要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开展债转股工作,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化债转股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因此,在这轮债转股中,相关银行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持有债转股股权,其开展债转股业务的一个路径是新设实施机构。目前,五大国有银行均已提交设立实施机构的申请,并已上报国务院待批。 但是,未必每家银行都要设立一家债转股实施机构。邓智毅说,这有成本考虑,也考虑到机构的专业性问题,且债转股是降杠杆的一大措施,有存续期。因此,从经济、效率角度来讲,只要双方愿意,应该鼓励已有的信托公司发挥作用,作为债转股一类实施机构。 “这轮债转股坚持法制化、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业务可以给子公司,也可以给孙公司,也可以转给‘隔壁兄弟公司’信托公司实施,双方谈判。”邓智毅打了个比方。 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相比,这轮债转股更有技术含量,还有事后股权管理,要行使股东权利。 “可能还要开展一些产业并购,通过资本力量进行重新组合,这实际上有点像投行业务,需要专业的人才和技术。谁来做?信托公司有一定的积累。”邓智毅说。 信托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另一大优势是,已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邓智毅说,信托公司可以以丰补歉,就算实施债转股不赚钱,信托公司还可以整合资源,“垃圾放对地方就是财富”。信托公司利用已有的链条,帮助企业起死回生,也是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 而据上证报记者了解,因为债转股存续周期较长,银行也担心新设的实施机构未来缺乏稳定的收益来源,要依赖母行支援。也因此,有银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透露,其所在行内员工转岗至新设实施机构的意愿不高。 不过,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业务意愿还不太明晰。邓智毅说,初期阶段,各个信托公司认识不一样,因为每个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模式不一样,人力储备也不一样,意愿不一。“也未必人人都上,都上也未必好”。 据了解,目前信托公司共计68家,截至2016年12月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已达20.22万亿元,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THE_END[详情]

吴晓灵: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资管产品应强化行为监管
吴晓灵: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资管产品应强化行为监管

   每经记者 施娜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陈星 “不管哪个机构,经营银政保信业务的时候,都要按照同样的规则来进行监管,这就是我常说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不是简单地把三会(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合在一起,或者简单地把三会都合到央行去。”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 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提到了不良资产、债务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四个方面的风险。 “我认为,影子银行的风险是格外重要的。影子银行的本意是在银行信贷之外的一些非银行金融活动,有一些是有执照的,有一些是没有执照的。那么,在中国来说,大量影子银行的活动还是有执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的。这里面,最关键且容易引起风险的,是资产管理产品。市场上也叫做理财产品。”吴晓灵表示。 为什么说资产管理产品隐藏的风险最大?吴晓灵分析称,首先,规则不统一,然后层层套嵌,拉长了债务链,隐含了很多的风险;第二,投资者适当性坚持得不太好,因而会出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方向不匹配这样的风险;第三,数据不清晰、投向不清晰,所以难以对风险进行判断,一旦出现风险,有感染性、波及性。 近几年,理财产品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金额非常大。吴晓灵表示:“理财产品数额较大,横跨银政保信各个领域。如果不能了解投资者是谁、投向是哪里,准确数据是多少,当一些产品出现违约的时候,容易引起很大的风险。这也是由央行牵头来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的重要原因。” “这样的话,才能弄清底数。”吴晓灵说,同时要建立包含种类、关联度、杠杆水平、资金投向等信息的资管产品综合统计系统,为今后了解和化解资管产品方面的风险准备有利条件。 应交由证监会统一监管 大资管领域,人民银行正牵头统一监管。据媒体报道,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标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一、合格投资者的认定,银政保信都在做资产管理产品,但对于合格投资人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二、按公募和私募的分类,来制定统一的标准;三、根据公募和私募的区分,来确定投资者的人数和合格投资人的资格;四、根据公募和私募的方法,来确定产品的杠杆率和投资标的。 对此,吴晓灵表示,目前,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标准办法还没有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方向有不足的方面,个人认为资管产品是一种信托产品,是信托关系,它本身是一个证券。委托关系的产品,其实基本上是单一委托。这和单一定向资管产品一样,本身就是通道业务的基础,是产品层层套嵌的一个制度基础。而由于法律关系没有明确界定,单一委托这个通道的法律基础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等到办法正式征求意见的时候,如果能够取消是一件好事。 吴晓灵表示,如果承认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的证券,那么,就可以把监管的责任主体交给证监会。但由于没有这样的法律关系和金融产品属性的确定,所以没有明确证监会在资管产品监管上的职责。于是,还会出现标准统一了,但是监管主体仍然是三家。 此外,吴晓灵表示,“只通过央行主导建立统一的资管产品统计系统,来分析风险,我认为还是一个缺陷。希望,今后大资管市场中能进一步统一法律关系的认识,统一监管,实行行为监管。” “过去,我们的监管是机构监管为主,监管当局对机构设立和撤销,对机构的审慎经营进行管理。而行为监管指的是,即便这个机构的牌照不是我发的,但是你做了我所管的功能方面的业务,你还是要到我这里来领取牌照。”吴晓灵说。 假如一个机构做了其他机构业务,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业务的本质接受监管。银行若要销售保险产品,需要到保监会申请保险销售资格。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已经有牌照式管理的基础了。因而,在综合经营的大形势下,我想我们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最典型的、交叉经营的就是大资管市场的资管产品,应该按法律属性交由证监会来统一监管比较好。”吴晓灵同时表示,不管监管体制怎么改变,对于央行在整个金融体系当中所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稳定的职能是不会变的。 事实上,世界各国的监管体制各种各样,受各自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的经济条件等制约。“要有稳定的金融防范框架,更好地让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如果能达到这样的目的,无论哪种模式都是合适的。”吴晓灵说。 控风险 要建立包含种类、关联度、杠杆水平、资金投向等信息的资管产品综合统计系统,为今后了解和化解资管产品方面的风险准备有利条件。  [详情]

代表委员建议加强校园贷监管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代表委员建议加强校园贷监管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代表委员建议加强校园贷监管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陈莹莹 有研究报告预计,2017年校园学生消费金融市场将突破1000亿元交易规模。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大学生消费金融是一个有前景的市场,但对于部分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的校园贷平台必须尽快规范、出清。还有代表建议,加快对校园贷立法,推动正规金融机构尽快补上高校金融服务“短板”。 加强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翟美卿认为,“校园信贷属于成长链金融的重要部分,对大学生进行适当的授信是合理的,不应将校园信贷‘妖魔化’。” 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指出,校园贷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帮助大学生创业、助学、理财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有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隐瞒实际资费标准、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陷入“高利贷”陷阱。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联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具有欺诈性、不合规的“校园贷”平台,为校园贷“瘦身”。 在乐信集团创始人兼CEO肖文杰看来,目前校园贷的外部环境转好,除得益于监管措施得力,也与龙头企业的带头自律分不开。比如,在校园贷风险高发期,以分期乐为代表的消费金融企业开展自律行动,一方面配合监管部门完成信息共享,另一方面通过价格优势淘汰不良平台。 谈及如何补上高校金融服务的“短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副行长许罗德指出,商业银行因为在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优势,在高校消费金融服务中应扮演主要角色。他建议,商业银行要开发有针对性的高校消费金融产品,合理设置消费信贷额度和利率,使这些产品符合普惠金融属性。另外,依托自身的风控体系,商业银行要建立大学生的资信和承债评级模型。 加快立法 蔡建国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借贷平台的资金监管、资质审核、信息共享、监管主体等做出详尽规定,以科学立法引导校园贷平台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时代集团总裁王小兰在提案中建议,从高中阶段开始,开设“金融知识与消费观”课程,普及金融知识。一方面,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知识讲座,普及各类诈骗陷阱的防范措施,或由校方和企业联合发起“金融知识学习周”活动;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企业以及监管部门,通过不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出校门进入金融、网络安全行业一线,了解前沿动态、观摩风险防范的实战场景。 她建议,由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牵头设立“校园金融信息安全日”,联合传统媒体、微博微信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金融信息安全知识,引发全社会关注;重点曝光涉案机构和个人,对不法分子形成舆论高压态势。[详情]

胡晓义: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存两大结构性矛盾
胡晓义: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存两大结构性矛盾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歆 桂小笋 “就当下而言,我们养老保险基金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在3月9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记者会上透露。 胡晓义指出,养老基金也存在两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横向上养老基金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出现了当期支付的缺口;纵向上老龄化加剧,未来养老基金支付的压力可能会越来越大。”不过,胡晓义介绍,有能力应对这些挑战:“全社会已经形成共识,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来扩大覆盖面、改善抚养比、进一步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在更大范围内化解地区间不平衡、进一步完善缴费和待遇支付的政策,还包括增加外部的资源供给、增加财政投入、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通过投资运营来增加收益等。所以,我想招数是有的,办法是有的,现在关键是落实。” 对于应对老龄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压力中蕴含了丰富的商业和就业机会:“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养老服务是一个高需求率、高就业指数(的产业),比如,我们有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疗机构养老、安宁疗护,这些都是属于医养结合型的。如果这些都要发展起来,需要(大量和)养老服务业有关的工作,包括护工、康复师、养老的医生护士,国家可能增加1000万就业的指数,所以这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黄洁夫建议,养老服务一定要跟医改结合在一起,“医改是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2009年虽然有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医改(和养老)结合在一起,把三级甲等大医院的资源下沉到地方去,把三甲医院的品牌和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和乡镇医院结合起来,把一些空置的二级医院转型成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产业,通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起来,可以为经济发展增添一个新的增长点。” (张歆 桂小笋)[详情]

全国人大代表邓智毅:尽快出台信托公司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邓智毅:尽快出台信托公司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邓智毅:尽快出台信托公司条例 本报记者胡萍张末冬“近年来,信托行业呈现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态势,但随着行业快速创新发展,信托公司监管立法缺失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解决。信托公司条例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为突出。”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在提交的建议中表示。 目前来看,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仅次于银行业,是国内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定位和法律认可,信托业发展备受困扰,尽快在法律上解决行业定位问题已成为一致呼声。邓智毅告诉记者,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业务、发行金融债、次级债、信托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信托受益权质押和交易等均需要行政法规层级的依据。 “在现行信托业监管法律体系中,《信托法》是规定信托关系的民事法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仅授予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权,但没有具体的监管规则;信托业日常监管主要依靠银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邓智毅看来,法律和部门规章之间,缺少一部全面规范信托公司业务和监管的行政法规。 事实上,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国务院制定信托机构管理条例,但至今尚未出台,需要抓紧补课。 邓智毅强调,与其他金融子行业相比,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法律层面均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条例》、《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即使与作为非金融机构的私募基金业比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也已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第一类”。信托业立法严重滞后的严峻现实,凸显了加快信托公司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金融开放的大背景下,以信托业为代表的中国资产管理行业面临国外成熟资管机构的巨大竞争压力,财富外流的趋势已经较为明显。在这一大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营业性信托监管制度、完善信托的法律保障机制至关重要。 邓智毅透露,为尽快出台信托公司条例,银监会已经开展了大量研究、论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也已启动立法程序。下一步,银监会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及修改工作,推动信托公司条例早日发布实施。[详情]

银行大佬两会建言:允许股份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
银行大佬两会建言:允许股份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

  本报记者 辛继召 深圳报道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继续受到“两会”代表的关注,其中呆账核销税前抵扣等尤受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表示,商业银行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持续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及时消化风险。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因当前处置不良资产有关税收政策滞后、导致处置成本上升的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及时修订和完善商业银行不良处置的相关税收政策,降低商业银行的处置成本,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从而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自2013年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余额持续出现双升,至2016年下半年增速方有所放缓。不良贷款率从2013年末的1%升至2016年三季度1.76%的峰值后,在四季度微幅回落至1.74%,不良贷款余额则从2013年末的5921亿元持续升至2016年末的15122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建平也建议称,从去年市场化债转股启动以来,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获准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建议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比照国有银行,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并赋予其金融牌照。 对于正在试点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南粤银行董事长韩春剑建议,进一步扩大两项试点范围,除国有大行外,增加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的试点资格。 不良资产处置税费成本较高 马蔚华表示,建议完善商业银行的不良处置税收政策,使其与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相匹配。具体包括:一是及时调整关于中小企业贷款(含零售小微企业)核销的税前扣除政策。建议税务部门及时调整对中小企业核销损失的税前扣除政策,缩小税会处理差异,促使税会核销条件及标准趋于一致。二是明确不良贷款债权收益权转让形成损失的抵扣政策。建议对不良贷款债权收益权转让形成的损失与债权转让形成损失的税前扣除政策一样。三是降低商业银行以物抵债时的缴税负担。建议对在取得以物抵债资产时,由银行被迫承担的应由债务人缴纳的税金进行一定的减免。 高建平也表示,建议税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扩大呆账核销税前列支的范围,减少商业银行税负;减免商业银行在抵债接收及处置过程中的税费,或将商业银行抵债过程中缴纳税费的地方部分以奖励形式予以返还,鼓励商业银行积极采用以资抵债手段处置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不良处置主要采取核销、转让、重组、以物抵债以及自主清收等方式,快速处置以核销和转让手段为主,当无法实现现金受偿时,也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在采用核销和转让处置中,商业银行往往会面临较大的损失,该部分的损失由拨备抵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通过核销、转让等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形成的损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按25%税率计算抵减企业所得税。 “在资产处置形成损失后,申报税前抵扣却因为我国税收政策的滞后性而无法顺利实现,变相增加了处置成本。同时,商业银行在加大诉讼清收力度、推动司法强制执行过程中,大量实物或者权利资产在按照司法惯例降价处置后仍无人问津,出现了法律或仲裁机构征求银行以物抵债意见时,确因以物抵债资产过户清税的规定,银行需要双重缴税和被迫承担债务人应缴纳税金造成税负过重,银行主动放弃债权的情况。”马蔚华表示。 马蔚华表示,目前,财政部已经放宽了中小企业贷款会计核销条件,而税收法规在贷款逾期时间、中小企业贷款认定标准、单户贷款余额规模、贷款追索要求等方面仍较为严格,较财政部的规定存在更多限制,从而导致存在大量贷款会计已核销但税收尚无法扣除。 另外,不良资产债权收益权转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一种重要手段,但由于现行税收政策的不明确,基于债权所有权本身并未实现转移这一特点,在目前税收实操中,往往无法申报税前扣除。 “在经济下行期,资产价格处于下降通道,资产处置风险较大,因为高额的刚性税负,银行出于盈利性考虑,往往会放弃以物抵债。”马蔚华表示,建议当商业银行采取以物抵债处置方式化解不良时,充分考虑到银行被迫替债务人缴纳税金承接资产的税收负担问题,对该部分税金进行一定的减免,鼓励银行更加主动、积极地盘活不良资产。 建议允许股份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 “在市场化债转股方面,建议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比照国有银行,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并赋予其金融牌照,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高建平建议称。 从去年市场化债转股启动以来,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获准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推进的速度和力度远低于市场预期。 高建平表示,按照现行规定,非诉讼阶段商业银行不能申请债务人财产登记查询,影响商业银行对授信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处置。个别地区金融生态环境退化,银行维权难度加大。比如:地方政府以批量裁定企业破产重整来达到地区金融资产质量管控目标,在推进过程中不顾市场原则、采取行政化手段进行干预,将银行是否同意破产重组方案与财政存款等业务相挂钩等。 因此,他建议着力推动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实施信用审查和信用淘汰制度;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征信和信息共享披露制度,加强重大失信信息录入征信系统的工作力度,通过网络推进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健全失信制裁和社会联防机制。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金融体制改革和持续快速增长后,中国的主要商业银行均已成长为成熟的市场主体,近三年化解和处置不良资产2万多亿元,均是依靠自身利润积累进行消化,通过市场手段来完成。“建议进一步放开核销自主权,赋予银行自主核销的权利,在资产准确分类、拔备充足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核销政策,自主核销。”高建平表示。 此外,马蔚华亦表示,按照现行政策,个人贷款(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得批量转让。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手段和渠道,从而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的能力。为此,建议允许商业银行将零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进行批量转让,放开批量转让受让主体限制,允许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参与者、具备处置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零售不良资产处置。 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也备受关注。韩春剑表示,目前银行业整体面临的资产质量压力仍较大,资产质量持续大幅下滑导致商业银行经营稳定性受到较大冲击,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成为系统性风险产生的导火索。因此,如何处置不良贷款,化解不良贷款潜在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保持稳健经营的首要任务。 韩春剑建议,进一步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范围,除国有大行外,增加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的试点资格;建议扩大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受让主体范围,如允许银行股东参与化解不良资产等;建议降低小微和‘三农’不良贷款核销门槛;建议法院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审判、执行的效率和力度;建议充分发挥债委会的作用,在加大银行资产保全力度的同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等。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详情]

杨小平:建议设立金融法庭 完善不良贷款司法处置
杨小平:建议设立金融法庭 完善不良贷款司法处置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 建议设立金融法庭 完善不良贷款司法处置 见习记者 顾月 北京报道 金融大咖看两会 杨小平建议在金融诉讼较多的法院设立金融法庭或金融案件合议庭,专人专才审理银行不良贷款涉诉案件。同时成立区域金融仲裁委员会,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申请仲裁保护金融债权,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四次提到金融风险一词,并在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强调“抓好金融体制改革”。 其中,在谈到具体风险点时,指出要“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指出,在当前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持续暴露、不良贷款处置面临巨大挑战的同时,司法处置作为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诉讼周期长、偿债率低、执行难度大等诸多问题。 “银行贷款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不良贷款处置不力会导致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对实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杨小平说,“要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需提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司法处置实效。我建议加快推进金融法制改革,创新金融案件办理模式。” 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大 《21世纪》:近年来,金融风险一词越来越受到关注,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不良资产”作为具体风险指出。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请问目前云南省的不良贷款情况、处置力度如何? 杨小平:云南省不良贷款率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持续上升,目前不良贷款率略高于全国商业银行1.74%的水平,作为不良贷款先行指标的关注类贷款占比也有走高趋势,防控风险压力较大。尽管目前云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重组、展期等手段稳定住了部分信贷资产质量,但仍有贷款质量劣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质量控制与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压力将加大。 《21世纪》:针对不良贷款,银行目前有哪些处置方式,每种处置方式的优劣是什么? 杨小平:目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处置手段主要包括现金清收、司法处置、打包转让、证券化和核销等方式。目前现金清收数量在逐年下降,而打包转让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也仅适用于抵押物足值、易于处置的不良贷款。所以,如今通过司法处置不良贷款的占比明显提高,大部分金融机构80%以上的不良贷款均通过司法手段进行处置。 司法处置占比高、困难大 《21世纪》:你提到通过司法处置的不良贷款占不良贷款总额比例高达80%,是不良贷款的首要处置方式,那么目前通过司法处置不良贷款的情况如何? 杨小平:以云南省为例子,2016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司法诉讼案件数量达12456件,涉案金额424.26亿元,相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当前司法处置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不良贷款司法处置立法缺位的问题。因为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不良贷款司法处置进行立法,加大了法院的审理难度,导致法院审理效率下降。同时,随着信贷风险持续暴露,银行诉讼数量增多,积案数量上升。2016年,云南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涉诉案件积案数量9000件左右,相比2015年有所上涨。 二是司法审理周期较长、债务受偿率低。由于大量诉讼案件涉及民间借贷,一旦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或债务人有意拖延,将导致审理周期延长。2016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司法诉讼平均审结期限为7.44个月。同时,大量抵押物集中处置进一步延长了处置周期,抵押物贬值、流拍等情况较为普遍,债务受偿率随之降低。 三是抵押物处置、清收难度加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必需品,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将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处置。此外,进入拍卖程序的案件还受到买卖不破租赁、虚假租赁、案外人异议、多次流拍等因素干扰,执行清收难度大。 多部门协调,提高不良贷款司法处置效率 《21世纪》:针对上述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完善不良贷款的司法处置,维护我国金融稳定? 杨小平:首先,要加快推进金融法制改革,健全金融法律框架。通过出台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执行标准,缩短案件审理执行周期,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果,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开展案件清理。司法部门针对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在审理、执行中出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协调金融管理部门,适时通过司法建议或监管建议等方式提出预警,实现金融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 再次,要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抵押物处置效率。通过搭建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信息发布平台、建立跨区域重大事项会商平台等,提高处置信息覆盖面和处置效率,并支持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升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重点企业的处置议价能力,加快区域不良资产处置。 最后,要创新金融案件办理模式。建议在金融诉讼较多的法院设立金融法庭或金融案件合议庭,专人专才审理银行不良贷款涉诉案件。同时成立区域金融仲裁委员会,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申请仲裁保护金融债权,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详情]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矛盾和风险都会得到化解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矛盾和风险都会得到化解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矛盾和风险都会得到化解】郭树清8日下午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说,在我们国家走向繁荣发展的过程中,肯定会遇见各种各样问题、矛盾和风险,包括脱实向虚、服务实体经济不力等,出现这些问题很正常,都能得到解决和化解。(记者许晟、伍岳)[详情]

两会保险成高频词:嫁接民生保险聚焦老龄化
两会保险成高频词:嫁接民生保险聚焦老龄化

  在全国“两会”期间,保民生和经济的保险再次成为焦点。其中,政府工作报告11次提及保险,而与民生相关的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也成为高频词。在“两会”上,各地代表委员建言献策,推动保险进一步嫁接民生……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 郭广昌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复星集团正在多围度进入保险业,其发展的路径在于将传统的医药、医疗与管理风险的保险相结合。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针对在医护保险方面进行的调研,提交了一份提案聚焦养老和保险方面,包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高起点、高标准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以及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分担社会法治成本。 郭广昌指出,当前,由于医养结合机构和床位设置的不足,导致大量病患老人占有医院床位,但由于支付政策的限制而频繁办理进出医院手续;更有大量迫切需要医疗护理的老人无法获得应有的照护。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医疗机构包括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疗养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等。但在鼓励这些机构的设置、推动“医养结合”服务业发展的当下,依然还存在不少体制机制上的障碍。 郭广昌建议,在目前医养需求迫切的前提下,放开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规划管理和床位管理,只要根据设置标准审批的一律准予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的医养机构就近和城市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允许实现医疗服务项目的联动及合作并建立合理的结算机制,合理补偿;城市大医院针对合作的医养或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王再兴 探索商业保险解决农民因病返贫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王再兴表示,要让农村贫困人口能够彻底脱贫摘帽,除了帮助他们发展产业,解决就业,增加收入,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要能够帮助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我国先后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开展民政医疗救助,为贫困人口生病医疗提供了三道医疗保障线,大大减轻了这些贫困人口生病住院治疗后的医药负担。不过,三项普惠政策,对于一些患重大疾病已支付较大医疗费用的贫困人口来说,虽然能按政策得到部分补偿,但还是要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场大病后全家元气大伤,陷入更加贫困的状态。 王再兴还介绍了江西赣州探索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经验。赣州市政府为贫困对象代缴了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参合费,并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2:8的比例全额出资,以90元的人均筹资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王再兴认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计委要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让贫困对象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减轻医疗负担;中央财政为支持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提供部分专项资金,减轻基层资金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 戴皓 统一长期护理保险受护标准 合众人寿作为最早建养老社区的保险机构之一,在推行养老社区的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难题。如何加强老年人的保障成为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关注的重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戴皓提出了关于统一长期护理保险受护标准的提案。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我国老龄化不断加速, 预计到204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达到顶峰,独生子女的赡养负担加重,年轻人工作繁忙使得照顾老年人的时间减少,长期护理保险很有市场前景。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5%,然而,这一体系目前在长期护理方面还存在巨大缺口。 长期护理保险的被保险人如果需要护理服务,首要的问题就是确定被保险人需要哪种级别的护理服务,比如,是居家护理还是在专业护理机构接受护理。但是我国目前在老人生活能力评估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戴皓指出,经调查,各省养老项目中对老年人能力的评估标准各不相同,存在着城市与城市、部门与部门、机构与机构之间的极不统一。因此,他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生活能力评估标准,能够对接长期护理保险,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全国性统一评估体系。 同时,戴皓还提出,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尽快对评估机构的准入、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形成社会化评估运行机制完整体系;进一步规范老人生活能力评估等级对应的基础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评估标准和自身情况,为老人提供“订制式”养老服务,改变市场提供养老服务的盲目性,满足老人真正的需求;制定相应等级可享受到的社会福利,老人及其家属可通过全国统一的老人生活能力评估体系,获取相应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信息。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医学会骨科分会副主委 刘璠 社会统筹照护保险缓解老龄化问题 “照护保险,是新时期一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创新,不能仅停留在试点层面,必须加快在全国推广,真正造福社会。”人口老龄化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如何才能破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失能老人照顾的难题,缓解长期失能人员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医学会骨科分会副主委、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呼吁,社会统筹照护保险是缓解这一难题的有效举措,应该在全国推广南通的试点经验。 刘璠透露,去年初,人社部在南通市召开了照护保险座谈会,总结研究照护保险“南通模式”。当年7月,人社部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包括南通在内的15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建议国家层面尽快总结南通等地照护保险经验,加快在全国的推广步伐,造福于更多的民众。”刘璠透露,希望加速推广这一新的利国利民的保障制度。 刘璠介绍,南通推出的照护保险突破了照护保险覆盖范围仅限于老年人的界限,将市区范围内参加医疗保险的所有职工和居民全部统一纳入保障范围;采取“政府补助+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福彩公益金”四源合一的多元化动态筹资机制;设计了多种服务形式,医疗机构、护理院、养老院等符合条件均可提供照护服务,满足失能人员的各种护理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 张连起 建立农村保险公司接管社保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资深注册会计师、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连起表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议协调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建议对农村城镇养老发展不平衡采取差别化措施。对于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政策起到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 建立中国农村保险公司,性质定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实行商业化经营,接管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社会养老保险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承保。另外,该公司还可以开展全国农作物财产保险业务,填补我国在这一业务中的空白。在组建完毕正常运营之后,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的功能转移到保监会。 建议在延迟退休年龄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建议全面放开养老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由政府腾退、回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退出的国企厂房、校舍、办公楼,优先用于养老院的建设。对兴办养老院的社会资本给予土地划拨、税收支持、床位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详情]

多位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商业保险应给残疾人打开一扇门
多位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商业保险应给残疾人打开一扇门

  全国政协委员胡志斌 资料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顾磊) 如何使残疾人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得到改变?购买商业保险不被拒之门外?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胡志斌提出,李丕钧、高晓笛、郑旭、黄文仔、陈世强、黄文仔等十余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希望无论是国际经验还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改善和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不完全依靠政府,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寻找机会,通过创新发力,设立专门的残疾人商业保险公司。  一个模式的诞生 据了解,我国现有残疾人8500万,残疾人直系亲属近2.5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对残疾人基本保障实施兜底后,残疾人基本保障有了保证。但比较整个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因病返贫、二次致残、一人多残、一家多残以及长期慢性病治疗与长期看护等等,长期困扰着残疾人及其亲属。 目前,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不仅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而且由于其固守专业标准与流程不变,就把残疾人拒之门外。保险公司拒保、拒赔更伤害了残疾人的信任与热情。  大爱人寿筹备组通过整合企业资源,在2011年9月和2015年12月两次发起申办大爱人寿,并制定了通过大爱人寿投资设立保险经纪、救助基金、电子商务、康复托养、健康管理、职业培训等建设大爱工程的战略。大爱人寿将以低费率、高保障、广覆盖、普惠制为原则进入市场。  胡志斌委员介绍,几年来,大爱人寿筹备组在各级残联的支持下,先后在10个省市的21个区县市进行调研,在江苏无锡、常州进行了试点并取得成功,备受各界特别是残疾人的欢迎与关注,打破了目前保险公司姓“钱”不姓“保”的错误观念和市场误区,是对保险市场的创新与挑战。 大爱人寿筹备组认为,设立这样一家专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商业保险的企业,是运用保险机制为残疾人建设补充保障机制的有益尝试。 多位委员的呼吁 “实施大爱工程不仅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和保险保障,而且可以面向社会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保险保障,创造残疾人就业机会。”胡志斌说。 全国政协委员高晓笛认为,残疾人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养老和大病,商业保险能够化解这一压力。 她认为,残疾人群体保险意识的提高还需要多做工作,特别是聋人,他们信息闭塞。保险的理赔机制,残疾人是不了解不熟悉的,所以要加大对其培训的力度。  “我对大爱保险的事业是非常认同的,自己都有购买的愿望。”高晓笛说,“作为国家一级美术师,我非常愿意未来把自己的作品放到大爱保险为残疾人作品设立的电商平台上。” 全国政协委员于洪君认为,在精准扶贫、建设健康社会的理念下,保险业也在深化改革,全社会都关注残疾人事业,因此,大爱保险诞生与运作的背景很好。针对残疾人之间有较大差异的状况,于洪君建议,政府可在助残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帮助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加强对残疾人的引导和认识,让残疾人认识到,给他们建立保险公司,就是他们生命的保障机制,是生命延续的最好方式。[详情]

经济界委员热议房价上涨 银行和地产从业者也称买不起
经济界委员热议房价上涨 银行和地产从业者也称买不起

  经济界委员热议房价上涨 银行和地产从业者也称“买不起”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歆 3月7日上午,房价话题引爆了经济界别全国政协委员的小组讨论,部分委员甚至开始“现场追责”。 “学区房每平方米14万元是超乎想象的。”经济界别全国政协委员36小组一位曾就职于大型房地产公司的委员发起了关于房价的话题,会场气氛瞬间被引爆。该委员认为,目前的房价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来自银行业的一位委员则接过了话题并表示,“每平方米14万元并不算是最高的,北京市金融街的房价已经每平方米20万元。一位同事拟购的商品房一夜之间从900万元涨至千万元,即便是身为银行业从业者也受不了”。 当场有学者型委员立刻指出,“房地产业的钱都是你们银行借出去的!”该学者型委员认为,房价上涨和地价上涨的原因要多方面分析,其中也包括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改善快,房屋建筑水平国际化等原因。 该委员同时表示,一线城市不仅房价上涨快,房租上涨也很快,因此部分租户觉得,“与其交高租金,还不如承担房贷进行购房。”事实上,《证券日报》记者也曾在2月份的走访中发现,部分租户因为觉得“交房租不如交月供”,由求租转而寻求购房。 曾任职于住建部的一位委员则强调,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的上涨是由各地购房人的需求共同推高所致的;二线省会城市的购房需求也包含了周边很多地级市 购房人的需求。此外,目前来自中国购房人群的强大购买能力甚至推高了澳大利亚等外国和地区的房价,并触发“国外版”限购。 讨论中,也有经济界委员指出,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运作也推高了房价,“中介机构大量工作人员扎堆于住宅小区门口,忽悠业主出售房屋,并抬高报价,目前中介机构推介的房屋价格与政府部门评估价格相差较大”。[详情]

尚福林:民营银行批设已进入常态化 未来没有数量控制
尚福林:民营银行批设已进入常态化 未来没有数量控制

  尚福林:民营银行批设已进入常态化 未来没有数量控制 每经记者 李彪 肖乐 全国两会北京报道 每经编辑 文多 “早期试点5家民营银行,已经运行有一年多了,还是比较平稳,确实对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3月7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银监会原主席尚福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作出如上表述。 尚福林表示,民营银行的批设已经进入常态化,仍然会成熟一家批复一家,按照市场化的办法,没有数量控制上的计划。 获批民营银行均运行较平稳 民营银行试点始于2014年,首批试点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 此后的2015年6月,银监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民营银行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截至目前,银监会共批准筹建17家民营银行,而据银监会数据显示,到2016年底,8家已经开业的民营银行总资产约为1800多亿元,贷款余额800多亿元。 尚福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民营银行的运行比较平稳,其中,早期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已经运行了一年多时间,“已经批了的这些基本上都比较平稳了,基本都是按照他们的市场定位在积极推进,稳妥推进。” 首批试点的5家银行来看,均定位于小微大众服务,以特色化发展作为经营目标。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明确定位为互联网银行,而金城银行、民商银行、华瑞银行 则在细分地域市场进行深耕和特色化探索。其中金城银行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其资产规模达220亿元,净利润1.2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1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资产占比近70%。 在今年3月的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回答记者提 问时表示,民营银行这项工作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是进展还是很顺利的。“用几个字可以归纳当前的状态,就是叫‘有序发展’,今年的工作无论是地方还是民营企 业,在申请办民营银行的时候还是很踊跃、很有序的。大家都是以一种很理性、很平常的心态来看待民营银行的发展,并没有出现一哄而起、良莠不齐的都上的情 况。” 今年1月5日,银监会正式颁布《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民营银行发展战略,鼓励民营银 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同时支持民营银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为银行业持续发展、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对民营银行没有数量规划 对于下一步民营银行的发展,尚福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仍然是成熟一家批复一家,按照市场化来批设,没有对民营银行进行数量上的计划、规划, “现在各地、民营企业家对建立民营银行已经非常理性了,办银行与办一般企业不一样,需要考虑到整个市场的需要,还需要考虑企业自身的人才情况、风险情况 等。” 3月2日,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明确指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对于整体发展来说非常有必要,特别在金融服务不能覆盖或者覆盖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地方更有必要。 但是,他提出也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千万不能办成一个民营资本少数人或者少数资本控制的银行,变成自己的提款机,进行关联交易,这就后果很严重 了,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自己特殊目的的投资,风险就会非常大。”基于同样的考虑,银监会上述《指导意见》也对民营银行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要求加强关联交 易管理,严格控制关联授信余额,严禁违规关联交易。鼓励民营银行在章程或协议中载明,主要股东但不限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从本行获得关联授信。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指导意见》针对民营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有利于形成对民营银行股东的有效约束,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银行在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客观上有助于民营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和未来常态化地依法依规设立。 尚福林再谈民营银行 ●获批民营银行运营如何? 尚福林说,已获批的民营银行基本上都比较平稳,基本都是按照他们的市场定位在积极推进,稳妥推进 ●民营银行下一步如何发展 尚福林说,民营银行的批设已经进入常态化,仍然是成熟一家批复一家,没有对民营银行进行数量上的计划、规划[详情]

个人征信模式之争愈演愈烈 或出台分类监管措施
个人征信模式之争愈演愈烈 或出台分类监管措施

  本报记者 侯潇怡 北京报道 两会如火如荼,个人征信也成为代表、委员提案议案中的热点。 全国政协委员尚福林3月6日在分组会上呼吁,加快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通过立法,奖罚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完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 征信是金融和众多相关行业的基石,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将加大审核和风控成本,导致众多行业发展受限。近年来网贷行业风险事件频发,与个人征信系统缺位直接相关。 截至2016年9月初,央行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数量已经超过9亿,但拥有信贷记录的仅4.1亿人。没有征信记录的5亿“小白”人群,其金融需求如何得到满足,是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机遇。 目前国内征信业模式大致包括传统企业征信、同业征信和大数据征信三类,各有发展,各有争议。 大数据征信: 与典型征信不完全相关 传统信用评估模型是根据一个人的借贷历史和还款表现,通过逻辑回归的方式来判断其信用情况。目前流行的大数据征信,其数据源更为广泛,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生活数据、搜索行为等都与用户的信用图谱相关。 首批8家获得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的机构中,中诚信征信和鹏元征信主营传统企业征信,中智诚征信以“反欺诈”业务为主,华道征信主营同业征信,其余四家均选择大数据征信模式。 其中,蚂蚁金服的芝麻信用主要参考淘宝、天猫的消费数据和蚂蚁平台的借贷数据;腾讯征信拥有大量的社交数据资源;前海征信则拥有平安集团的数据库。 除上述8家机构,不少拥有海量数据和技术基础的公司也在布局大数据征信市场,包括京东金融、百度金融、小米、宜信等。 但大数据征信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目前仍存不小的争论。 前央行副行长、人大代表吴晓灵1月4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撰文表示,大数据征信提供第三方技术和服务,包括大数据挖掘等,在数据源上层完成数据分析和风险控制,但这与金融界所说的典型的个人征信不完全一致,有关联但不同。 华道征信常务副总裁童邗川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大数据在反欺诈、贷后风险监测与预警、账款催收、市场营销支持等征信附加服务具有良好应用表现。虽可知征信和大数据相关,但运用在征信上的效果有限,目前研究进展也十分缓慢,缺乏可靠的算法。 某大数据征信业内人士也表示,大数据征信前期需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周期长且回报慢。尤其是个人征信部分,对于数据、资金、技术、场景等都有很高要求,虽然现在进入的机构很多,但最终只会有两三家主导市场。 同业征信:数据有边界 “从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近期发表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典型的征信就是看一个人有没有借过钱,借钱困难程度有多少,是否有能力还款。”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来看第三方个人征信业务最大的需求来自网贷和消费金融行业。 童邗川表示,同业征信采用会员制模式,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会员间共享借款人的信贷数据。相较于大数据征信,同业征信最大区别在于数据有边界,不需要采集个人方方面面的数据,只共享消费信贷数据。 目前探索同业征信模式的机构不在少数,除华道征信外,安融、算话等多家第三方征信机构,及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等也积极探路。 从目前的行业反馈看,同业征信可以打破独立数据的孤岛,一家平台的风险不会扩散到其他平台,有利于共筑壁垒。但在落地过程中,如何促使企业分享核心数据,如何保证企业分享的数据真实,是两个核心问题。 童邗川对此指出,征信机构对于核心信息的脱敏处理,防止参与信息共享的会员机构客户流失、商业机密泄漏等,对同业征信模式的开展至关重要。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同业征信现有手段对于同业间的恶性竞争限制作用有限,更多还是依赖企业自律,随着规模的扩大风险越发明显。该人士还透露,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征信业务经营主体有可能被互联网金融协会接管。 但截至发稿,就此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并未获得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回复。 分类监管呼声强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议案提出,目前多场景的信用信息供不应求,应该推进征信业供给侧改革,鼓励支持运用新技术的征信机构企业进入征信体系,取缔非法个人信息买卖“黑市”。 陈晶莹进一步指出,应该将监管重心放在用户隐私权保护和数据安全性和业务实质独立性方面,不应过多限制征信在不同行业的应用,监管的强度应随着信息科技创新应用发展进行适应性调整,而不是通过限制创新发展来缓释风险。 但前述大数据征信业内人士表示:“征信行业的潜在风险非常高,因为涉及大量个人信息,一旦出现泄漏,带来的影响将是毁灭性的。加之目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监管机构持谨慎态度是必要的,不能轻易放开。” 万存知近期在《中国金融》发表的文章中也指出,在征信制度下,海量的企业和个人作为信息主体,均会不同程度地形成对征信机构的依赖,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征信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一个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所以,政府对征信机构的监管,一般要严于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吴晓灵亦提出,要维护征信市场有序竞争,应对不同层次的征信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征信业内人士处获悉,虽然《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但加速落地预期加强。近期有市场传闻称,首批8家获准备资格的机构有可能拿不到牌照,需要重新申请。对此,上述人士表示,更可能分成两类进行监管,其中综合类第三方征信机构可以经营信贷信息服务;专项类第三方征信机构则做客户分群、身份认证、反欺诈等专门业务。 (记者微信:shirley424;编辑:马春园:macy@21jingji.com)[详情]

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保险资金债权计划抵押难待解
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保险资金债权计划抵押难待解

     本报记者 李致鸿 赵萍 北京报道     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表明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实体经济长期资金的重要提供者 “作为保险业的全国政协委员,理应为行业的发展奔走与呼喊。”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专访时如是表达自己的心声。 采访中,戴皓多次谈及他对“营改增”改革中资管行业应该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资管产品等想法,以及为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建议,而这些也是保险业颇为关注的话题。 建议“营改增”分类管理 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至金融保险业以来,完善营改增细则、实施分类监管的呼声不绝于耳。 对此,戴皓以保险资管产品为例,详细阐述了其对营改增的思考。他认为,“营改增是合理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重大改革,有利于促进资管产品创新发展,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运行。不过,这一政策在金融保险业试点尚不足一年,面临一些实际问题需要澄清和解决。” 戴皓进一步解释称,《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等增值税政策等通知》(即“140号文”)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均属征税范围,而这些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已经针对产品转让行为缴纳流转税,而140号文又要求产品层面征税,形成产品层面交一遍税,投资者层面又交一遍税的双重征税情况。 “与此同时,如资管产品又配置了其他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或其他资管产品时,由于底层金融产品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已经缴纳了相应税收,重复征税问题更加严重。” 不仅如此,戴皓还指出,“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而无法选择进项抵扣,140号文的实施将在资管产品操作层面引起保险业运营成本的大幅提升,并且资管产品独有的运作模式使得税收成本在不同投资者间难以公平分担;而资管产品利差收入和价差收入不能合并计税,可能出现资管产品因为市场波动出现负收益,但是仍然需要就债券等投资品种的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戴皓建议从四个层面加以解决。具体而言,保险资管产品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或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者一直以来针对转让收益缴纳流转税,因此建议对保险资管产品实行增值税体系下的全部免税政策。 “如果不能免征增值税,建议解决好资管产品重复征税的问题;如不能免征增值税,建议对资管产品暂缓实施相应税收征缴,待政策稳定、实际问题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后实施。” 此外,他还建议,“在资管产品层面投资品种的利息收入与交易买卖价差(含亏损)合并计税,或采取与公募基金产品税制统一的规则,对投资品种的交易买卖价差免征增值税。” 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除营改增外,戴皓还在采访中多次提及关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正如他所言,“保险资金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时,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投资股票、债券支持实体经济,也可以通过参与另类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 不过,戴皓也有些困惑。实践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政策障碍,如保险资管公司发行债权投资计划,本质上是类贷款业务,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希望办理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抵押,但是由于保险资管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银监会下发),金融机构地位得不到认可,导致无法办理抵押手续。 “因此,保险资管公司只好为那些能够提供强有力担保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而那些自身信用良好,能够提供足值抵押的项目,由于不能办理抵押手续,又找不到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担保,阻碍了保险资金的进入,减少了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规模。” 事实上,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表明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实体经济长期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上述问题的解决正是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的重要着力点。 与此同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及“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 ”,事实上,“医养结合”正是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对此,戴皓表示,“医养结合是合众人寿的一项发展战略。目前,合众人寿同步在海内外布局养老产业;并且与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医疗产业,如与武汉同仁医院合作建立医疗中心,服务合众人寿的养老社区等。” 除立足于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外,戴皓还表示,“整体而言,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所负担的税收、社会保险、收费罚款、利息、能源、运输、土地房租等各种成本越来越重”,建议通过“大力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减税清费力度;降低社保缴费率;加快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编辑:孟芗)[详情]

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加大商业银行不良处置力度
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加大商业银行不良处置力度

  证券时报记者 马传茂 作为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先被提及的金融风险,不良资产风险在今年两会上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在两会期间提交议案称,建议加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数据显示,从2013年开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额持续出现双升,到2016年下半年增速才有所放缓。在高建平看来,2016年下半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长趋势虽有所放缓,但资产质量实质性改善的拐点还未来到。 高建平认为,近年来,国家在鼓励和推动商业银行以市场化手段化解不良资产方面做出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包括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持续扩容及“松绑”、鼓励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但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依然受到一些约束和制约,处置环境仍待改善。这主要体现在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存在地方政府主导的逃废债现象、银行司法维权效率不高、不良处置创新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不良处置的税费成本依然较高等方面。 在不良处置创新的推进方面,高建平称,从去年市场化债转股启动以来,仅4家国有银行获准成立专司债转股子公司,推进速度和力度远低于市场预期。因此,他建议,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比照国有银行,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并赋予其金融牌照,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 公开信息显示,自去年11月下旬以来,农、工、建、中、交五大行先后发布公告,称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展开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分布在100亿元至120亿元区间。据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昨日透露,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经上报国务院,预期今年上半年能批复设立。 而在不良处置的税收政策方面,高建平建议扩大呆账核销税前列支的范围,同时减免银行在抵债接收及处置过程中的税费,或将银行抵债过程中缴纳税费的地方部分以奖励形式予以返还,鼓励积极采用以资抵债手段处置不良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建议也出现在前招行行长马蔚华的提案中,他建议及时调整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核销的税前扣除政策,并明确不良贷款债权收益权转让形成的损失抵扣政策。[详情]

吴焰:加大涉农保险机构政策支持力度
吴焰:加大涉农保险机构政策支持力度

  吴焰:加大涉农保险机构政策支持力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彭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建议,适应供给侧改革“降成本”政策导向,加大面向涉农保险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 在《关于以保险机制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中,吴焰建议:一是适应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趋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二是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偏好特征,将新型农业保险险种纳入保费补贴范围。在现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目录基础上,将保障水平更强的产值保险、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险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产值、保价格、保收入升级。三是适应世贸组织农业规则要求,将涉农补贴从直接补贴转换为保费补贴。四是适应供给侧改革“降成本”政策导向,加大面向涉农保险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详情]

陈文辉:险企收购上市公司备案制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陈文辉:险企收购上市公司备案制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陈文辉:险企收购上市公司备案制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张晓琪 刘夏村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7日表示,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起到重要“压舱石”作用。举牌是一种正常市场行为,保险资金应主要做财务投资者。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时需要向保监会备案,目前正在制定保险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备案制的具体实施细则,解决例如备案制引发的监管知情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陈文辉表示,监管部门从未表态不允许举牌,举牌是保险资金自身的投资考虑,但是举牌并不一定等于收购。“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主张保险资金主要做财务投资者,不要以控制为目的,尤其反对它与其控股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拿着保险资金帮大股东做不好的事情。” 陈文辉强调,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保险资金运用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都会被规范。对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陈文辉指出,险资投资渠道已经拓宽,关键在于能否找到一个好的交易结构,使其与保险资金特点相适应,即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回报。“交易结构各种各样,关键要靠市场主体去创造。”陈文辉说。[详情]

闫冰竹:可从四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闫冰竹:可从四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每经记者 施娜 朱丹丹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姚茂敦 作为中小银行的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包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多个提案。值得注意的是,在李克强总理近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警示了不良资产等多个领域的金融风险。 从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角度,如何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中小银行在整个金融和宏观经济运行中,如何承担更为重要的角色和责任?闫冰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时指出,可以从“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多个方面着手。 ●高效能监管具有根本意义 NBD: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点到了4个累积风险的领域: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其中第一个就是不良资产。您在今年两会上带来了有关防范金融风险的提案,那么可以从哪些方面来防范和化解行业面临的风险隐患? 闫冰竹:近年来,全球经济更加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外部环境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有助于进一步放大我国的“金融稳定器”作用,增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构建新型全球经济稳定机制,形成全球金融安全网,更好防范全球金融风险。 其次,构建多元化、市场化金融体系。实践证明,大力发展中小银行,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经济的创新创业活力,而且会通过“鲶鱼效 应”,激发金融市场活力,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此外,构建多元化、市场化金融体系,更有助于降低金融企业客户集中度和风险隐患。 再次,高效能的金融监管无疑具有根本意义。为此,要坚持宏微观审慎并重原则。此外,要完善纵向和横向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交流沟通和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协同监管应急预案,提升风险监管能力。 最后,要推动金融企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全面强化风险管理。建议进一步深化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对资本监管、让市场选人,从制度层面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强化风险治理能力。通过“轻资本”、“轻资产”等战略,加快经营转型,消除周期性和结构性风险隐患;通过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积极引入或自主开发新型风险计量工具、模型和平台,多渠道化解处置存量不良资产。 ●中小行已成金融改革探索者 NBD:您多次在两会等重要场合为中小银行的发展鼓与呼,那么,中小银行应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承担着怎样的职能和作用? 闫冰竹: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小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鲶鱼效应”,激发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成为金融竞争的推动者、金融改革的探索者、金融创新的实践者、金融安全的维护者。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股份制、私营、乡镇及其他各类中小企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同时,大型银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在改 革中采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逐步收缩基层网点,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增长与金融服务主体减少的市场错位。在此背景下,广大中小银行的成 立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需求,成为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中,中小 银行始终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贴近需求,积极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通过“鲶鱼效应”激发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活力,也为居民享受更多优质金融服务提 供了便利。可以说,中小银行的建立和发展,加速了我国金融体系由垄断走向竞争、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封闭走向开放,推动我国初步构建起多种形式并存、开放竞 争、功能互补的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体系。 此外,我国很多中小银行从成立之初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遗留不良资产,刚刚诞生就承担着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的责任使命。很多中小银行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历史包袱,维护金融安全。目前,我国中小银行的不良率从过去的10%以上降至低于1%,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NBD:毋庸讳言,在当前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多重挑战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将受到更大冲击,对此,您有何建议? 闫冰竹:中小银行在服务经济转型、支持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该深刻认识在经济新常态和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应该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公正公平为原则,推动和促进中小银行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是创业创新的主体,中小银行是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军。建议给予中小银行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差异化的政策环境,对冲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风险压力。通过充分发挥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这“两小”的创新合力,共同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澎湃动力。 目前,利率市场化时代已经到来。从国际经验看,各国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普遍更加关注和支持中小银行,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因此,从巩固银行业改革成 果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考虑中小银行的承受力以及可能给小微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中小银行提高利率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让中小银行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利率市场化需要监管向市场化转型。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十条”提出“优化银行分类监 管”。建议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以资产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监管评级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让各类银行都拥有“出彩”的机 会。这也有利于银行业打破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前面提到,建议给予中小银行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差异化的政策环 境,如对 中小银行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偏离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进一步扩大存款准备金率的差别化幅度;给予中小银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中小银行的营业税,并允许税 前计提风险拨备;落实不良贷款呆账自主核销政策等。 ●投贷联动开辟新的业务蓝海 NBD: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投贷联动是银行突破传统信贷领域以股债结合的融资方式进入风险更高的科创企业。您对投贷联动怎么看? 闫冰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正加速进入科技引领的“新经济”时代,科技创新企业成为此轮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为进一步完善科技 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创新创业,2016年,投贷联动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运行。投贷联动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是对传统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巨大突破,它进一步延展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开启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此 外,随着利 率市场化改革接近尾声、互联网金融加速推进及实体经济持续调整,商业银行面临利差缩窄、盈利减速、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纷纷寻求从粗放型增长,向市场化、 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主攻方向。在做深、做精、做细传统业务的同时,需加速培养新业态新动能。投贷联动的开展, 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蓝海,使其涉足股权投资成为可能,促使银行从以“贷”为主向“贷+股”结合转变,拓宽了商业银行业务领域。未来,将成为银行优化 资产结构、探索盈利来源的重大突破口。 从实践上看,北京银行在发展的初期,就将科技金融业务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率先进入并扎根中关村这一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密集的地区,并以中关村为起点,形成辐射全国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 需要强调的是,北京银行在推动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同步发展,始终坚持审慎稳健发展战略,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在风险隔离基础上加快推 进投贷联动,优化风控体系建设。加大与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确定不良贷款本金的补偿机制和分担比例,内部与投资子公司建立收 益共享机制,确保投贷联动业务稳步发展。[详情]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央行统一资管办法出台后再出理财新规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央行统一资管办法出台后再出理财新规

  据财新报道,银监会副主席曹宇称,目前银监会的理财监管办法已经都修改好了,办法已经很成熟了。央行(牵头的资管办法)的标准是最低标准,银监会考虑到如果有审慎需要,理财新规会比央行标准还要高。从大的程序讲,会先出央行的资管办法,再出银行的理财办法。[详情]

保监会副主席:只要合规 险资就可以举牌
保监会副主席:只要合规 险资就可以举牌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今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来没有说过保险资金不能举牌,只要合规,举牌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举牌也不表示就是一个收购。陈文辉强调,从他个人来看,主张险资主要做财务投资者,尤其反对险资和控股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拿着保险资金去干对上市公司股东不好的事情。[详情]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希望尽快下发打击逃废债通知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希望尽快下发打击逃废债通知

  针对银监会何时下发打击逃废债通知的问题,银监会副主席曹宇7日下午回应上证报记者称,在跟法院协调,不好说何时下发,但希望越快越好。目前的联合惩戒机制很好。 曹宇还说,各方面都很关注逃废债,只要法律上不认同这种行为就好处理。[详情]

保监会副主席回应是否会对安邦系进行规范:没有特指一家
保监会副主席回应是否会对安邦系进行规范:没有特指一家

  据财新报道,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3月7日表示,结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保险资金运用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正在做相关工作。在回应记者提问“是否会对安邦这类保险机构进行规范”的问题时,他表示“不合规、不合法的都会规范,没有特指一家。”[详情]

曹宇:处置代持银行股份事宜是今年一大工作重点
曹宇:处置代持银行股份事宜是今年一大工作重点

  中国证券网讯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今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处置代持银行股份是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因为今年的工作以治理合规性为主。今年,银监会将对不合规行为及时进行监管,及时通报进展。 曹宇说,银监会将依法合规,按照管理规章处理股份代持事宜。不过,曹宇说,目前不掌握具体个案,公布查处代持银行股份事宜要看监管工作进展。 曹宇还说,股份代持不限于某类银行,而是“金融机构都有”。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详情]

陈文辉:不合规、不合法保险机构必须予以规范
陈文辉:不合规、不合法保险机构必须予以规范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07日讯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今天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正在就保险资金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做一些工作,不合规、不合法的保险机构必须予以规范。(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详情]

王兆星: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上报国务院
王兆星: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上报国务院

  中国证券网讯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刚刚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经上报国务院,预期上半年能批设。[详情]

人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货币政策回归稳健中性
人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货币政策回归稳健中性

  全国政协委员、人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 货币政策回归稳健中性 M2下调不减弱支持实体力度 李玉敏   本报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金融大咖看两会 货币政策没有放水,但是实体经济的增速并没有减慢,说明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用较少的信贷规模,支持了实体经济的中高速发展,这是一个好现象。从现在看,实体经济企稳的迹象比去年更加突出,信贷需求可能会进步一加大。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GDP目标增速定为6.5%,较2016年的实际增速6.7%有所下调。与此同时,M2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长目标为12%,较去年13%的目标有所下降。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6.5%的GDP增长目标很客观,货币政策相比前两 年是回归稳健中性,不存在偏紧的问题。尽管M2的目标增速较去年有所下调,但仍高于2016年的实际增速,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不会因此而减弱。 货币政策向稳健中性回归 《21世纪》: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6.5%左右,同时提到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是否意味着货币政策稳增长的压力较小?特意提到中性是否意味着偏紧? 白鹤祥:6.7%是去年的实施情况,今年6.5%的预期目标,在未来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向着更好的目标去努力。我觉得这个目标还是很客观的,6.7%的 增长速度,在全世界大的经济体中也还是第一。全世界大的经济体,在目前的经济周期下,能够保持2%-3%的增速就已经很不容易,而且6.5%的增速也还比 较高。 货币供应量M2和社会融资规模,今年的目标是12%,和去年目标相比降低了一个百分点,但是比我们去年实际执行的情况11.3%还是高了点。6.5%的 GDP增速,加上通胀3%的预期目标,加起来才9.5%,12%的M2预期增速,还是远远高于加总之和。所以,今年货币政策谈不上偏紧,还是稳健的。因为 前两年虽然是稳健的货币政策,但实际有点偏松了。这是向中性稳健的回归,而不是偏紧。 《21世纪》:今年的M2预期的增速目标进一步下调到12%,是否意味着新增信贷总量也将减少?哪些领域的信贷会被压缩? 白鹤祥:现在,尽管整个社会不管是实体还是金融,都面临着去杠杆的压力,但整个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不会减轻还会加大。因为政策是有保有压的,有些领域有些企业要逐步退出,有些领域要进一步加大,保压扎差,信贷支持力度不会减。 《21世纪》:今年你预计实际的M2执行情况,还是会低于预期的目标吗? 白鹤祥:货币政策没有放水,但是实体经济的增速并没有减慢,说明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用较少的信贷规模,支持了实体经济的中高速发展,这是一个好现 象。从现在看,实体经济企稳的迹象比去年更加突出,信贷需求可能会进步一加大,个人判断完成情况会比去年要好一点。 《21世纪》:有人对合意贷款规模有一些看法,认为这一考核办法有些落后? 白鹤祥:市场所说的合意贷款规模,实际上是MPA的考核。是督促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资本和内控,更安全地进行经营的一种资本约束的机制。 合意贷款规模并不是中央银行凭空的给出一个限制,而是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的资本、风控能力和不良管控情况,来确定自己的信贷规模。人民银行确定的只是一个 框架,没有具体的数量,最终是银行根据自身的状况得出一个信贷的合理增长速度和规模。本末不能倒置 ,不是先有规模,而是银行根据自身的资本和风险状况来确定信贷增长速度和规模。 监管合力化解风险 《21世纪》: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在你看来普惠金融业务方面的考核,是否会纳入MPA? 白鹤祥:国务院应该还有进一步的政策,不单纯是金融自身的问题,还有财政的支持。商业银行对小微和三农实行单独的事业部制,可能在资本约束、不良的宽容度、存准及税收方面都会有些优惠,但是还有待于国务院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21世纪》:此前有消息称,“一行三会”在讨论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在你看来还有哪些领域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来解决? 白鹤祥:我觉得在机构的基础资产的统计、监管信息的沟通,还有监管协调机制的常态化方面是需要加强的。 《21世纪》: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到,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在你看来,目前有哪些方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在降杠杆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金融风险?该如何防范? 白鹤祥:降杠杆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政府债务置换,进展很快,政府的债务本来就不是特别高,现在没有太大问题。 企业降杠杆方面,一是要增加企业自有资本 。二是把企业的债务变成股权,比如债转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税收方面,比如营改增等降低企业税负,增加盈利能力,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还有对研发、技 改资金方面,在税收上给予一些优惠。对整个社会来讲,僵尸企业要尽快的出清。因为很多僵尸企业杠杆率是很高的,不及时出清将影响整个社会的杠杆率。 债转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假股真债,主要是银行的风控问题。因为本轮债转股是市场化的,是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的,银行自身要加强风控,要有准确的风险判断,这是一个市场化过程中,双方博弈、协商的结果。 《21世纪》: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四个领域的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在你看来,哪个领域的风险最大?化解影子银行的风险,关键是类信贷等表外业务回归表内? 白鹤祥:凡是涉及金融的,风险都是比较大的,因为涉及面比较广,涉及储户资金的安全。不管是不良资产、债券违约,还有银行的出表,互联网金融这些新事物,从目前来看关键是管住银行,因为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特别强的。 《21世纪》:目前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不良的状况有所企稳,在你看来是否意味着不良率已经见顶了? 白鹤祥:不良永远是一个动态的指标,一直在发展变化,它跟宏观经济周期,跟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目前看,总体上经济有更多的企稳 的迹象,但是商业银行的不良是否已经见顶了,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而且从银行自身角度,一般都有尽可能调低不良率的动机,有的上市公司有需要的估 值,还有的考虑商誉的问题。现行的体制下,银行表外资产通道业务的业务量增多,真实的不良率,在监管步调偕同的过程中,不良是高是低会逐渐地搞清楚。 (编辑:闫沁波)[详情]

总理报告首提拓宽险资支持实体渠道 部分粮食主产区试点大灾保险
总理报告首提拓宽险资支持实体渠道 部分粮食主产区试点大灾保险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PPP模式涉及保险资金的业务,主要体现在投保业务和融资业务。由于保险资金宣传力和影响力不够,投融资方式滞后,以及操作办理手续、条件要求、机制模式复杂等因素影响,使得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的程度有待进一步加深。” 保险是真正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保险、保险资金、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应更好地发挥风险保障的核心功能,推动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应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引导其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原则,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国家重大战略的资金支持力度。” 实体经济长期资金重要提供者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的表述,东吴证券研究所所长、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丁文韬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类似表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实体经济长期资金的重要提供者。 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累计发起设立债权、股权和项目支持计划65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7万亿元,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以支持“三去一降一补”的债转股项目为例。3月3日,国寿陕煤债转股基金宣布100亿元资金全部到位,这是保险机构首次试水债转股,也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导的第一单债转股项目。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比较宽广,基础设施、不动产领域的投资范围已经放开,未上市股权的投资范围还有限制,关键是如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用足已有政策。如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目前,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已陆续落地。例如,2016年7月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在原有五个投资领域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的基础上,放宽了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 不过,在实践中还有多方面需不断完善。“PPP模式涉及保险资金的业务,主要体现在投保业务和融资业务。由于保险资金宣传力和影响力不够,投融资方式滞后,以及操作办理手续、条件要求、机制模式复杂等因素影响,使得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的程度有待进一步加深。”某保险资管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也在其提案中建议,为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创造宽松环境,“另类投资中,在办理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抵质押环节中,相关部门不认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机构地位,往往以《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规范登记的意见》为依据,要求具备金融许可证,而有的城市则不需要这些前置条件。” 农户大灾保险是薄弱环节 除支持实体经济外,《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都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 以农业保险为例,《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有力保障。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情况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速度很快,农业保险保费的规模全球第二,大田作物已经实现覆盖。我国面上的农业保险体系已经构建起来,但是力度还不够,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正是薄弱环节之一。 黄守宏续称,大灾保险类型众多,如严重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风灾、雹灾等,虽然不同地方有不同界定,但是大的种类都已明确。关于执行,政府要在大灾保险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说大部分、主要是由政府买单。 再如,《政府工作报告》关心的大病保险,目前其全覆盖的目标已经实现,大病保险现在已经覆盖了城乡居民10.5亿人。其中,商业保险在全国30个省区市由10多家保险公司承办了将近10亿人,累计有1100万人次得到了救助。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详情]

多位金融界代表发声:做好监管协同 穿透寻找风险点
多位金融界代表发声:做好监管协同 穿透寻找风险点

  本报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字字珠玑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一次,在金融方面不少着墨。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中国金融实际上有两大任务,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是防范金融风险。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全国政协委员、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3月6日在政协经济界36组小组讨论上表示,在经济不是特别好的时候,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应该下定决心好好研究,有所改变。 蔡鄂生表示:“不是说目前的这些人不尽力、不想担当或不敢担当 ,而是现在市场的变化、结构功能的变化,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整个社会的融资模式、行为方式、经营方式、盈利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监管架构的变化也要同步调协调。” 金融业态复杂化的挑战 全国政协委员、原建行监事长张福荣也表示,金融机构、产业资本,都开始进入金融混合和产融结合,金融创新的交叉领域不断出现,这无疑加大了金融监管的挑战。 全国政协委员、原建行行长张建国也在政协经济界37组的小组讨论上发表了同样的担忧。他表示,我们这个组有几位都是金融界的,新金融的平台有多少个,分多少类,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 张建国举例称,90年代中期,如果有人要发起设立拍卖公司、典当行,是要被视为特别管理的,必须报批国家计委。“二十几年,不可能走回头路,但是新金融平台,纷繁复杂,不都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有的甚至都不是地方政府批准的。” 以互联网金融中最为有名的P2P为例,曾经有几千家,但是良莠不齐,出现了老板跑路、资不抵债甚至非法集资等问题。张建国认为主要的原因是门槛低,甚至是零门槛,“申请注册、开张经营极其简单”。 为此,张建国建议“谁家的孩子谁抱 ,这些年防控金融风险,就这一招就可以解决不少问题”。 而且,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以及金融产品的丰富,也需要不同的监管部门合力,来弥补一些监管漏洞,填补监管真空。 蔡鄂生表示,要做好监管协调,特别是判断谁要负责任,谁作为主监管方?今年在这方面应该更积极一点 ,虽然监管体制改革不一定马上有结果,但问题的出现,要全面分析,先找到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也建议,由于缺乏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统一规范,不同监管机构出台的管理制度之间的监管政策各异,尺度不一,也由此导致不同类型机构在开展同类基础的证券化业务时,受不同制度规范,人为分割了市场。 因此,赖小民代表建议,择机出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统一市场、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防范四领域金融风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及,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张建国表示,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8条金融风险,问题还是比较严峻的挑战。今年政府公告报告提出,金融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不过系统性风险是可控的。过去十几年中,一直提的是“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次具体地说,这些金融风险来自于债券违约、不良贷款、影子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中。 蔡鄂生则认为,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孤立地来看金融风险,应该全面地把金融风险联系起来看。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也在全国政协第五次记者会上表示,多年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对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界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而且我国金融监管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中国经济运行的规律、特点不断调整,总结积累经验,比如影子银行的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崛起。 全国政协委员、原工行行长杨凯生也表示,过去讲到金融风险主要关心的是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多与少。现在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许多金融产品、许多金融交易行为已经变成跨行业、跨机构,甚至是跨监管。在此情况下,“我们面对许多事情经验不足,法规也不尽完备,各个监管机构综合协调不是完全有效。确实需要对各类风险引起警惕,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现在监管没有覆盖到的一些金融交易行为、金融产品实施所谓的穿透式监管。” (编辑:闫沁波)[详情]

尚福林:个别企业违规致债市融资成本上升 抵消银行千亿元让利
尚福林:个别企业违规致债市融资成本上升 抵消银行千亿元让利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个别企业违规致债市融资成本上升 抵消银行千亿元让利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歆 “去年我国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占到全世界发行绿色金融债比重的三分之一,我国成为国际市场上绿色金融债的主要发行国。”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3月6日上午参与经济界别34小组会议进行小组发言,“截至去年6月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已经达到7.26万亿元,占到各项贷款余额的8.97%”。3月5日,尚福林曾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次日将进行发言”,3月6日果然“履约”。 尚福林表示,绿色金融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银行方面,正在开展绿色金融的自评估,鼓励符合要求的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在股票和债券市场上,对企业发股票和债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尚福林同时呼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他以债券市场为例,企业用自己的信用发债,可以比存款利率高,比贷款利率低,实际上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但如果有一、两个企业出现违规,就会使整个债券市场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 尚福林介绍,去年银行在减税让利方面进行大量工作,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算下来有一千多亿元的让利。但几家企业违规,就使整个债券市场受惩戒,融资成本升高。“我粗略算了一下,如果折合成年化利率,这个融资成本的上涨,大概抵消了银行减税让利的优惠。” 尚福林建议,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立法,褒奖守信行为,惩治失信行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完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 两会声音[详情]

张红力委员称赞检察机关办理"e租宝"等大案成效明显
张红力委员称赞检察机关办理

  【原标题:“对破坏经济秩序者应予严惩” 张红力委员称赞检察机关办理“e租宝”“泛亚”等大案成效明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记者王地/摄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王地)“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这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印象深刻。”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中国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物质层面的建设和积累已达到一个高度。服务实体经济、并且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的金融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兴起,非法集资活动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假借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与日俱增,各类金融风险不断积累,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与居民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北京、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张红力委员对此都予以了特别关注:“像‘e租宝’‘泛亚’这样的大案,检察机关查办得非常及时,对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示范作用起到明显效果,给破坏经济秩序者一个严厉警告,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 “我还特别注意到,曹建明检察长强调,2017年检察机关要继续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并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犯罪。”张红力告诉记者,“这和去年底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的要求是一致的,说明检察机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措施扎实。” 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如何应对防范?作为业内专家,张红力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核心在于从顶层设计着手,完善金融监管,加强机制建设。具体而言,一是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第二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要依法审批、规范准入。增强对新型金融业态的敏感性,对以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为名,实质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新型市场主体,要及时纳入金融监管范畴。第三是强化金融监管,考虑做实更高层面的监管协调机制。第四是利用媒体广泛开展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详情]

政协委员李国华:建议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力度
政协委员李国华:建议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力度

  中证网讯(记者 陈莹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建议,加大力度开展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全面排查、专项整治,摸清风险底数,加大处置力度。重点要加强对P2P网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贷款中介公司、理财公司、房地产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易发生非法集资行为的行业和领域的排查。 他建议,严格准入,净化市场主体。对各类金融机构要依法审批、规范准入。要增强对新型金融业态的敏感性,对以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为名,实质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新型市场主体,要及时纳入金融监管范畴,避免一些实质上的金融机构因游离于监管之外而“野蛮生长”,滋生风险。对名实不相符、主业不清晰、经营不规范的各类机构,要坚决取缔并清除出金融市场。要保障金融机构准入的统一和规范性,金融机构设立审批权限应集中在中央金融监管体系。 同时,在现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将现有监管模式从机构监管逐步过渡到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上来,落实“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利用监管空白,形成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监管责任,整合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与中央金融监管体系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有效应对并遏制非法集资活动。 此外,李国华认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要构建完善的内控合规体系,严禁向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资公司、理财公司、网贷公司等机构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加强各类账户监测、预警和管理,规范内部员工日常行为,严防员工盗用金融机构名义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防范道德风险,建立金融机构与非法集资的“防火墙”。做好宣传教育,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议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多形式、多手段开展投资者教育,逐步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加快全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详情]

杨凯生:我国企业杠杆率偏高 不降杠杆不能和去产能衔接
杨凯生:我国企业杠杆率偏高 不降杠杆不能和去产能衔接

  新浪财经讯 3月6日消息,今日下午15时,5位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陈锡文 、杨凯生、 常振明、钱颖一将就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发言实录: 我注意到常振明委员、钱颖一委员在回答问题时或多或少地谈到了去杠杆问题。您主要问的是下一步去杠杆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我感到李克强总理在昨天政府工作报告中似乎已经很清楚地回答了你的问题。 总理报告中有两句话,一句话就是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的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我想这就是去杠杆的重点。第二句话,总理在报告中要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积极稳妥的去杠杆。 我想所谓的难点也就是如何有效地、顺利地、尽可能平稳地把去杠杆工作做好。为什么?确实像总理说的一样,为什么重点是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呢?因为我国的企业的杠杆率确实是偏高的,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数字和我国有关方面统计数字相差不多,说我国工业企业的杠杆率大概是167.6%,而资产负债率大概超过56%。尽管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这个数字有所下降,但是我们只能说是略有下降或者说基本保持了平稳。无论与美国、欧元区等主要经济体同期相比,我们都是偏高的,这个确实要降下来,如果不降下来的话,不仅直接拉升了企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和去产能没有办法衔接,和企业的保持可持续健康运营也难以衔接。 怎么去杠杆?重点是清楚了,为什么说积极稳妥的去是难点,要用改革的办法去是难点呢?因为我国的企业杠杆率偏高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有历史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以前,似乎不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呢?当时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它所需要的资金,无论是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甚至是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都是国家财政拨款的。这个做法的弊端就是使得企业不太讲究资金的使用效益。所以针对这个弊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下决心要改,但是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定期不定期的给企业补充资本金的做法,所以在当时体制下,似乎并不存在企业杠杆率高不高、资产负债率高不高,现在企业成了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这样肯定不行了,倒是开始注重资本使用效益了,但是资本金的补充,国有企业缺乏资本的补充机制。所谓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确实要促使我们思考。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地探索,用多种方法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有一条,要建立国有企业的资本补充机制,国有企业的拥有者——我们的政府,国有企业的监管者要有资本意识,要注意让企业的资本充足率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上,是企业的拥有者、监管者的责任和义务。 那怎么来做?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我们每年的国有资本的财政预算中是不是通过改革的办法来有这样一个列支渠道,补充国有资本。那这里面,国有的资本财力是不是力所能及,因为我们要干的事情很多,涉及到民生、医疗、教育等等,还有没有钱补充企业的资本金。这就要和企业的改革结合起来,国有企业的布局优化、混合所有制的推进,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等等,这些都是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到的,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用改革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实施去杠杆。[详情]

杨凯生:金融风险目前可控 对某些金融产品要穿透式监管
杨凯生:金融风险目前可控 对某些金融产品要穿透式监管

  新浪财经讯 3月6日消息,今日下午15时,5位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陈锡文 、杨凯生、 常振明、钱颖一将就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问答实录: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请问杨凯生委员,您有非常丰富的金融领域工作经验,中国的金融风险您怎么看?下一步中国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做好哪些工作?想听听您的高见。谢谢。 杨凯生:谢谢你的问题。我注意到了,现在各方面的朋友对我国的金融风险问题都很关注,原因是多方面的,大概有两个提法引起了朋友们的关心。一是,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一个提法,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另一个提法,昨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到,要对各方面累积的金融风险高度警惕,要筑牢各类风险的防火墙。大家看到这两个提法以后都很关注,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到底大不大?表现在哪儿? 我的看法,对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及总理昨天提出的对累积起来的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要筑牢防火墙。 我是这么看的:第一,中央的这种判断我认为是有的放矢的,是审时度势之后提出的一个重要工作方针。第二,中国的金融风险目前是可控的。之所以说第一句话,主要是因为过去我们讲到金融风险主要关心的是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是多了还是少了。现在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随着市场发育水平的不断加深,现在许多金融产品、许多金融交易行为已经变成跨行业、跨机构,甚至是跨监管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面对许多事情经验不足,法规也不尽完备,各个监管机构综合协调不是完全有效。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需要对各类风险引起警惕,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现在监管没有覆盖到的一些金融交易行为、金融产品实施所谓的穿透式监管。所以我认为现在提出加强风险管控的方针是有的放矢的,也就是说是有道理的。[详情]

陈雨露:要控制货币资金大规模流向资产泡沫领域
陈雨露:要控制货币资金大规模流向资产泡沫领域

  中证网讯(记者 陈莹莹)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副行长陈雨露3月6日表示,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是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二是要千方百计地保持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要避免大起大落,要控制货币资金大规模的流向资产泡沫领域。三是要千方百计地拓宽和疏导金融之水流入实体经济之田的渠道,特别是要找到金融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我个人理解,这些着力点应当是那些既有利于调结构和惠民生,又有利于稳增长和有利于实现金融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结合点。”[详情]

马蔚华:金融“脱虚入实”待解 银行资产需重塑格局
马蔚华:金融“脱虚入实”待解 银行资产需重塑格局

  本报特派两会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因为利润分配不平均,金融企业“脱实就虚”,近些年,很多企业在实体经济中盈利困难,投身金融机构成为无论是国企或者民企弥补利润的首选。 在3月6日政协经济界别小组会议中,全国政协委员、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以数据为例,表述了“脱实就虚”三个现状。 首先,M2和GDP的比值逐年升高,且远超美国、日本和韩国。马蔚华解释道,这说明我国货币发的多,但是经济增速慢,下行压力自然很大。 另外,金融资产不断膨胀,但是投资效率下降。马蔚华介绍道,2015年,银行、证券、保险等总资产是233万亿元,单位GDP需要的信贷在2007年是0.8个单位,但是到2015年就需要3个单位。 第三个现状,是商品的价格和资产的价格背离。马蔚华认为,我国的CPI和PPI都比较底,但是房价却因为房子的投资属性而居高不下。 三种数据现状说明货币没有流到实体经济中。马蔚华认为,银行这种情况银行也有很大原因。曾经银行的从业经验,让马蔚华充分了解银行目前的难处。 “现在银行表外的资产几乎要等于表内资产。在金融脱媒、资产质量下降的背景下,银行盈利能力远不如前,部分银行还面临上市公司利润的压力,就倒逼银行做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这就是“脱实就虚”的金融原因。”马蔚华如是说。 马蔚华认为,一方面,在经济下行时,金融要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又不能因为怕承担风险的责任而减少对经济的支持。 在实体经济中,贷款难的主要是中小企业、成长型的企业或科创型企业。对于支持这类企业的银行,相关部门也应该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在风险方面,随着银行近年来表外资产的扩张,风险也在增加。马蔚华建议,对于表外资产风险的化解和分担,监管部门要尽快找到解决办法。马蔚华认为,这并不是说要因噎废食,不做投资或理财,而是在快速增长的时候,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监管思路和方法。 当然,实体经济收益少,还有若干原因,比如成本高。 马蔚华认为,在国内减少成本的方法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要减少制度性交易;另一方面要减少税收。对此,马蔚华提示道,特朗普上台后,一系列的减税政策即将落实,在国际市场我国的产品没有价格优势的话,在竞争上就很不利,这会使得我国企业背负更多压力。[详情]

尚福林: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尚福林: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本报特派两会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3月6日,新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尚福林经过多日准备,在政协小组会议中进行首次发言,提示了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 尚福林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两点建议。 尚福林表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社会制度治理创新,其中有一条,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福林认为,这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信用经济,如果整个社会信用不高,就会使得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升高。 尚福林以增加交易成本为例,他介绍到:“建立债券市场,实际上是利用企业的商业信用进行发债,直接融资。企业用自己的信用发债,可以比存款利率高,比贷款里考虑低一点,实际上是较少了自己的容易成本。但市场上,一旦有一两个企业出现违规,就使得整个债券市场的成本大大提高,去年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去年银行在减税让利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小微企业方面,计算下来有一千多亿的让利。但如果债券市场的波动,比如几家企业违规,就会使整个市场受惩戒,使得融资成本上高。如果折成年化利率,大概就抵消了银行减税让利的优惠。” 因此,尚福林建议加快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大力度。“可以通过立法,惩治失信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完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较少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 同时,尚福林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有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要求。 尚福林介绍到,如今我国的绿色金融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去年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让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从制度上有保障。 在银行方面,正在开展绿色金融的自评估,鼓励符合要求的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在股票和债券市场上,对企业发股票和债券是实现环保一票否决制。通过这些措施,丰富了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的内容。 去年我国银行业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占世界同期发行绿色金融债比重超过1/3,成为国际绿色金融债主要发行国。截至去年6月,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已经达占到7.26亿万元,占全体信贷的8.97%,比重已经比较高了。 尚福林同时表达了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赞同,认为在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工作的各项指标,各项工作措施有力。[详情]

央行官员: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
央行官员: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

  在全国两会火热进行时,比特币价格也一路上涨,目前一枚比特币的价格已经超过一盎司黄金价格,今日国际市场价格已达1280美元,国内市场价格达到8350元。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认为,国内比特币市场交易存在风险点,交易平台是监管的关键环节。 他建议,短期内要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从长期看,有必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研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客户资金安全风险;二是洗钱风险;三是杠杆交易带来的风险。”周学东表示,此外有些平台还存在宣传不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和平台关联业务风险。 今年年初,人民银行开始发起一轮针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风暴。 今年1月,北京、上海两地监管部门约谈、检查国内最大的三家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币行后,三家平台的比特币现货融资、融币宣布停止。 2月8日,北京监管部门再次对9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目前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随后,这些平台先后宣布暂停比特币提币,比特币中国等三家主要比特币交易平台也对提币增加了限制。 比特币起源于互联网IT极客空间,可以独立于银行体系外实现货币支付清算等功能,是一种具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的非实物电子货币。 虽然我国的比特币用户相对较少,但是交易量在国际领先。由于不收取交易手续费,并且提供杠杆类的融资炒币和卖空业务,国内交易平台一度占据全球比特币98%以上的交易量。 随着监管加强,国内平台比特币交易量骤减。在过去24小时里,比特币中国等三家国内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仅1.2万枚,只有年初高峰时1200万枚的千分之一。 在国外,比特币平台也是风险高发地。去年8月,国外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Bitfinex再次遭遇黑客攻击,约12万枚比特币失窃。事故后网站被迫暂停交易,并协助执法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不过,周学东建议,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留下一段观察期,但在短期内必须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红线,严格监管。 2013年,印度央行以比特币违反了外汇管理法案,要求银行关停比特币交易平台账户,不过一年后又撤销了监管措施。2014年,俄罗斯央行规定使用虚拟币为违法行为,但去年又承认买卖比特币是汇兑行为。 周学东认为,从长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需要研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研究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性质,探索出台国家层面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管理试点政策,对少数合格交易平台进行许可或备案试点。同时,强化监管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比特币交易所诚信体系。 目前,发达国家中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的只有日本等少数国家,美国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并将比特币服务商纳入金融牌照管理。虽然欧洲法院裁定比特币交易可作为支付手段,但欧洲央行仍建议欧盟成员不应推进数字货币的应用。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但对比特币平台并未形成常态化监管,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网络信息安全等多部门之间未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详情]

今年改革更加强调防控金融风险 易纲称关注表外业务
今年改革更加强调防控金融风险 易纲称关注表外业务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支持实体经济 防控金融风险 徐燕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中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仍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改革的重心放在了支持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改革更加强调防控金融风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积累的风险要高度警惕。 3月5日下午,这一项改革布局引发了来自监管、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政协委员们激烈讨论。 央行副行长易纲在政协小组讨论会后表示,今年金融监管的方向主要还是支持实体经济,第二个防范金融风险。除了报告中提到的上述风险,还有一些表外业务,都是央行应该关注的,央行有信心控制好这些风险。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原董事长闫冰竹在经济组的发言中表示,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对小微企业而言是一个福音,其中,中小银行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我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区域只有存款、没有贷款,金融的微循环不畅,有效供给不足,金融资源的配置存在结构性问题。”闫冰竹称,破解这个问题,需要更加 重视和充分发挥中小银行的作用,通过“鲶鱼效应”,激发竞争活力,更好地适应和引导金融需求。比如,河北保定市蠡县农信社的改制重组,推动了“金融活水进 万家”。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白鹤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大银行现在县域的分支机构有抽水机的作用,资金都拿到大城市来做,对基层的金融支持相对就没有了,如果做普惠金融的话,大型金融机构通过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事业部,就可以把它吸收的钱放给当地。” 白鹤祥称,这在国外有非常成熟的做法,美国就有《社区再投资法案》,规定县域以下吸收的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投入给当地。 作为企业家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解决资金脱实向虚,除了银行自身的一些革新,大企业也可以在这方面做出贡献。比如 说,中小企业拿到贷款比较困难,但是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大企业的上下游的企业,大企业跟这些企业有长期做生意的记录,这些数据都可以作为银行对这些中小企业 征信的依据。 他还表示,甚至可以尝试在大企业发展供应链或者上下游的金融。“利用大型企业对这些中小企业更加了解的优势,来把资金用到真正的实体经济里面去。”杨元庆说。 (第一财经实习生熊天琪对本文有贡献)[详情]

央行官员: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要建负面清单
央行官员: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要建负面清单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周学东:加强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 比特币近几年不断受到爱好者的追捧,炒家的不断涌入催生其规模不断扩大,价格大幅波动。因此国内出现了很多专门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但是其匿名性与全球化快速交易的特点,容易被某些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诈骗、洗钱、非法交易的通道之一。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北京、上海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有关交易平台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交易平台存在违规开展融资融币业务、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有鉴于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提出建议,短期内要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从长期看,有必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研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客户资金安全风险;二是洗钱风险;三是杠杆交易带来的风险。”周学东表示,此外有些平台还存在宣传不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和平台关联业务风险。 就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来看,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但总体来说相关规范仍然缺乏。同时,比特币交易管理涉及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网络信息安全等多部门职责,由于尚未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不利于防控风险。 对此,周学东建议,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留下一段观察期,但在短期内必须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红线,严格监管。 “长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周学东说,需要研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研究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性质,探索出台国家层面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管理试点政策,对少数合格交易平台进行许可或备案试点。同时,强化监管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比特币交易所诚信体系。[详情]

2017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更重防风险
2017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更重防风险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更加强调了金融风险,称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此前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就强调要防范金融风险,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也提出要筑好“篱笆”。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近年来,监管部门逐步加强对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的引导。2016年银监会发文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今年初银监会再次强调,继续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进行小微企业信贷子公司改革。 报告的另一个关注点,就是再次提及互联网金融。自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连续4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详情]

总理报告警示金融风险 点名不良资产等4领域
总理报告警示金融风险 点名不良资产等4领域

  记者注意到,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了四大“累积风险”的领域,包括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 每经记者 肖 乐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姚茂敦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抓好金融体制改革是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记者注意到,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了四大“累积风险”的领域,包括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 李克强说,我国经济基本面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比较高,可动用的工具和手段多。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们有信心和底气、有能力和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都讲到了防控金融风险,这是金融领域最受关注的一块内容,风险防范也是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永恒主题。 明确提出四大风险点 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相关表述为“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明确指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83亿元,不良贷款率1.74%。 互联网金融方面,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335家,贷款余额增至8857.76亿元。 2016年11月,央行在一篇工作论文中提到,由于社会融资结构失衡,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比重过大,以及“影子银行体系”为代表的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提升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间隙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进行“穿透式”监管 董希淼表示,金融必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在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进程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 险,“2月25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央行正在牵头制定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意见,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件大事。当然,这并不意味 简单地增加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投入,更不是让资金全部流入实体经济。最根本的还是要搞好实体经济,让金融与实体经济水乳交融、共生共赢,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 治本之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在《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提案中建议从三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包括加强国家金融安全的顶层设计,建议成立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金融安全委员会”,从国家战略安全层面把握大局等。 董希淼表示,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不同金融领域和机构交叉明显增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要适时调整和优化。下一步,应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建设,推进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微观行为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按照金融的本质要求进行“穿透式”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详情]

民主党派建言:防控金融风险 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民主党派建言:防控金融风险 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 杨志锦 实习生 付铱盾 北京报道 “当前,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挑战,诱发金融风险因素复杂化、多元化;部分金融领域风险持续聚集、隐患突出;金融风险之间相互交汇、相互叠加,大大增加了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处置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表示。 金融风险与综合监管是近期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的2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参照国际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今年两会上一些民主党派亦提交了关于金融风险及金融监管的提案,比如民盟中央拟提交《关于推进适应新常态的金融综合监管体制创新完善的提案》;致公党中央拟提交《关于建立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基金提升金融供给侧效率的提案》。 “实际监管过程当中,我们还是分业监管,但是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情况已经存在。在目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要加强协调。”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防控金融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近三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整理发现,中央对金融风险的关注不断强化。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未提及金融风险;2015年提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16年则提出,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 “(金融风险)这些年每年都提,但现在‘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前置了。”王广谦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后发现,目前市场关注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泡沫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无序发展、非法集资、企业部门杠杆率过高、地方债风险等。 民盟中央拟提交的《关于促进P2P网贷平台风险防控和健康发展的提案》称,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在集聚。提案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263家P2P网贷平台出现问题,且被曝平台大部分涉嫌刑事犯罪。其风险主要表现为:网贷平台的资金不足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平台发布非真实性借款标的为已牟利导致的信用风险,P2P 网贷平台逐渐脱离了传统运营模式后存在的监管风险。 致公党中央《关于建立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基金提升金融供给侧效率的提案》提出,资产泡沫导致金融风险集聚。提案称,银行非存款负债的快速增长影响到金融系统的稳定,中小银行金融机构高企的不良率成为导致金融风险的重大隐患。 上述致公党提案还认为,一二线城市房地产价格的大幅攀升,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快速上升,进一步增大了由房地产带来的金融风险机几率。 王广谦认为,去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在6.7%,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1.3%,金融较为宽松,而且货币的存量还是偏大,已经超过GDP的两倍。 “如果继续依靠增加信贷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可能会聚集更多的风险。目前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有上升的苗头,同时金融部门资金向实体部门传导的渠道也不是十分顺畅,这些都是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王广谦说。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除了经济下行和货币供应量增长的因素外,还有以下因素值得关注: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引发了金融乱象、监管部门反应滞后、地方政府的错误金融观助长了金融风险。 实际上,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金融深入发展的过程中,风险点已不是孤立的,而是跨市场交互影响,因此金融协同监管亟待加强。 “当前,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挑战,诱发金融风险因素复杂化、多元化;部分金融领域风险持续聚集、隐患突出;金融风险之间相互交汇、相互叠加,大大增加了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处置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表示。 监管体制如何调整?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为分业监管模式,亦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主要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 2015年11月3日,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习近平向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 此后,继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后,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实际上,经过近两年的讨论后,市场已经出现多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建议。 其中有代表性的方案是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提出的“三层+双峰”模式。具体而言,“三层”指顶层为金融稳定委员会,中间层为具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底层为相应的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双峰”为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独立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部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民盟中央今年拟提交《关于推进适应新常态的金融综合监管体制创新完善的提案》。但截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稿前,民盟中央尚未公布具体内容。 唐双宁建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首先要加强国家金融安全的顶层设计。建议成立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金融安全委员会”,从国家战略安全层面把握大局,相机决断。 其次,理顺影响金融安全运行的监管体制,下决心改革当前各控一域的金融监管体制,尽早解决信息分割、功能分离、决策各异的局面,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单体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防止单一领域风险演化成全局性风险。 “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政府其实一直在协调几个部门的关系,如今再次强调要加强协调。从理论研究及国际趋势上看,金融监管都在强调加强统一协调。”王广谦表示,“不管以哪种方式调整,都需要紧紧围绕提升监管水平而展开。”(编辑:张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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