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6日23:06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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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对破坏经济秩序者应予严惩”

  张红力委员称赞检察机关办理“e租宝”“泛亚”等大案成效明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记者王地/摄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王地)“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这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印象深刻。”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中国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物质层面的建设和积累已达到一个高度。服务实体经济、并且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的金融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兴起,非法集资活动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假借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与日俱增,各类金融风险不断积累,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与居民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北京、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张红力委员对此都予以了特别关注:“像‘e租宝’‘泛亚’这样的大案,检察机关查办得非常及时,对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示范作用起到明显效果,给破坏经济秩序者一个严厉警告,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

  “我还特别注意到,曹建明检察长强调,2017年检察机关要继续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并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犯罪。”张红力告诉记者,“这和去年底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的要求是一致的,说明检察机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措施扎实。”

  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如何应对防范?作为业内专家,张红力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核心在于从顶层设计着手,完善金融监管,加强机制建设。具体而言,一是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第二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要依法审批、规范准入。增强对新型金融业态的敏感性,对以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为名,实质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新型市场主体,要及时纳入金融监管范畴。第三是强化金融监管,考虑做实更高层面的监管协调机制。第四是利用媒体广泛开展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蔡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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