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曹中铭
需要制度建设的完善来作保障,约束机制的建立,本身就离不开制度建设。此外,投资者逐渐走向成熟,以及在市场上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同样不可或缺。质地平平新股受到市场资金的热捧,与市场投资理念走偏是密切相关的。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不仅涉及审核重点、方式、分工的优化,还必须建立起对发行人质量、发行定价和发行时机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个人以为,建立新股发行的市场化约束机制非常有必要。
步入2021年的IPO市场正经历着非常显著的变化,其中最受关注的非IPO“撤单潮”莫属。比如仅仅在4月份,就有16家企业撤回IPO申请,实属罕见。今年1~4月份,共有92家企业终止IPO(撤回且不含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而2020年全年也只有70多家企业撤回IPO申请,2021年1-4月撤单案例为2020年全年的1.31倍。显然,这一比例并不低。
今年出现IPO企业“撤单潮”,根据撤回申请材料企业的情况,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的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存疑。业绩大幅下滑,经营状况异常,甚至亏损的企业大有人在。再如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出现异常变动,但拟IPO企业却无法说明原因,或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再如有的企业存在诸如诚信、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包括调节利润、诉讼问题没有解决。还有的企业存在仓促申报,尽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此外,有的拟IPO企业也存在财务状况、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当然,某些拟IPO企业还存在合规性问题,包括会计政策调整不合规、涉嫌利益输送等情形。拟IPO企业只要涉及其中任何一种原因,那么将无法通过沪深交易所或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
自注册制在科创板与创业板先后开启试点以来,目前的进展可以说较为顺利。虽然在整个市场全面推行的条件并不成熟,但至少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防止注册制全面推行后产生新的问题。因此,在科创板与创业板继续注册制试点,亦是应有之义。
注册制新股实行市场化发行,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强化市场约束。但从科创板与创业板试点的情形看,两大板块新股的发行价格、发行规模其实已经实现了市场化,但在拟上市企业何时完成注册,以及在发行时机的选择上,显然并非市场说了算,而是由证监会决定的。这也造成了某些后完成注册的企业率先发行新股,而先完成注册的企业新股发行时间延后的情形发生。实际上,对于拟IPO企业而言,出于融资需求方面的考虑,莫不希望能够早日发行新股的。毕竟,IPO历史上,就有极个别企业因为延后发行,最终由于出现新的变化,新股没有发行的事例发生。
此外,对于发行人质量,目前市场化约束机制同样没有建立。哪家企业能够发行新股,主要是沪深交易所审核,以及证监会注册的结果。通过这两道关卡,拟IPO企业离发行新股其实已经不远了。与企业自身的质量关联不大,质优也好,质平也好,注册后都会启动发行,只不过时间早晚而已。
因此,注册制下建立对发行人质量、发行定价和发行时机的市场化约束机制,重在把新股发行的选择权交给市场,让“市场先生”充分发挥作用。在“市场先生”充分发挥作用的背景下,优质企业不仅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发行新股,融到更多的资金,而且能够实现早日挂牌上市。而对于质地平平的企业,或者说成长性不足的企业,“市场先生”将能导致其发行失败,或者发行价格较为低廉,融资金额较少。
当然,建立对发行人质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比如审计机构需要恪尽职守,从严审计;保荐机构需要尽职调查,不盲目鼓吹发行人的业绩与成长性。也需要制度建设的完善来作保障,约束机制的建立,本身就离不开制度建设。此外,投资者逐渐走向成熟,以及在市场上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同样不可或缺。质地平平新股受到市场资金的热捧,与市场投资理念走偏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