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和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谈及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时,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积极推动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具体而言,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作为第一个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了,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关于“第三层次制度模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出:目前,“第三层”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还是个短板,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正紧锣密鼓地推进相关工作。总体思路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勾勒”的未来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看,一个关键字是“层”,而“层”的思维模式是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下,通过“层级递进”,做大“公约数”,实现互助共济,公平统一,背后的逻辑是“横向”,形象看,是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的“金字塔”结构。
但对于保险业,特别是研究和从事养老保险的人而言,更熟悉的是“养老保险三支柱”。尽管“三支柱”与“三层次”的“名称”基本相同,或类似,但是,其内涵并不完全相同,更重要的是从“三支柱”的“纵向思维”到“三层次”的“横向思维”,改变的不仅是内涵,而是这种“思维方式”改变背后的逻辑、路径与取向。这种“取向”的改变,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可谓是“意味深长”,同时,“多层次”和“多支柱”并举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又将如何演化和进化,值得保险业高度重视,深刻思考。
从根本上看,一直以来,保险业对“养老保险三支柱”的认识是相对局限,乃至狭隘的,也恰恰是这种“局限性”,导致了保险业在发展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存在“画地为牢”的心态,并滋生了“故步自封”的问题。殊不知,“养老保险三支柱”有另一个“版本”,或者说“更科学的版本”,如下图:
两份图的根本不同在于,前者是“部门”和“行业”的视角,是一种相对割据的思维,而后者是“社会”和“层次”的视角,是一种一体化和相互融合的思维。前者属于相对传统,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后者则更为科学和先进,是基于统一、融合和共治,更重要的后者更好地体现了现代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逻辑,代表着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和未来。
就我国而言,养老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制度性质决定了要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老有所养”是重要内容和核心诉求,也是关键所在。但客观讲,我国面临极为特殊的“老龄化”形势,其核心是人口基数大背景下的“未富先老”问题,背后是在“现收现付”模式下,“抚养比”变化带来的压力,同时,财政和国有经济转移支付的空间相对有限,导致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衡和稳定面临巨大挑战。进一步讲,基本养老保险还面临着“替代率”的压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也包括社会的担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了积极乐观的承诺:请大家放心,我们能够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给出了五大理由:一是当期能平衡,当然是一种综合性平衡;二是历史有积累,目前积累约4.7万亿元;三是财政可转移,去年大约转移了5800多亿元;四是资金会增值,委托资金为1.2万亿元,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了增值;五是长远有储备,战略储备基金达2.4万亿元。但即使这样,一些专家学者仍对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平衡与稳定表示了担忧,甚至是“忧心忡忡”,因为,数据和模型并不乐观。
就现代社会而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但这一制度的专业和系统复杂性并非“众所周知”的,同时,“长期性”是这一制度的重要特征,所以,无论是管理,还是决策,无论是分析问题,还是评价成效,均需要一个“长周期”视角和思维。同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不可逆”的特征,特别是在人口大国的背景下,这种特征尤为突出,因此,“未雨绸缪”和“心存敬畏”应是基本态度和原则。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的初衷看,解决“统账结合”遗留的“空账”问题,“做实”个人账户,无疑是诉求之一,但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强化“个人账户”意识与管理,全面整合和管理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健全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好地配置公共资源,特别是税优政策,既体现社会公平和效率,又能够更好地调动公民自我积累的积极性,最终做大全社会的养老资金积累,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忧解难”,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未雨绸缪”,“谋篇布局”。
面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保险业应当如何观察、思考与理解,特别是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的推出,特别是这一“信号”背后传达出怎样的信息。从表面看,“三层次”好像是将传统的“三支柱”放倒,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向的改变,但可以肯定确定的是:“事情”绝没那么简单,因为,“放倒”的,或许还包括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的思维、产品和模式。
传统的“三支柱”是一种相对分隔的逻辑,并赋予各自以“部门”的属性,即“第一支柱”是社会养老保险,属于公共产品,具有强制性,由政府部门负责;“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并与收入相关,在一定公共资源的支持下,由市场机构负责;“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保险,亦被认为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原则属于私产品,个人自愿购买,由商业保险部门负责。
“三层次”是一种在社会整体福利和保障的思想框架下,突出社会公平和普惠,统筹公共资源,实现一种“融合递进式”管理模式,以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这种模式有点类似“夹心饼”,上下两层均属于“普惠”的概念,针对每一个公民,中间的“夹心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属于“企业”和“职业”的范畴。用这种层级和差异化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层面的公平,同时,也有利于确保制度的整体协同效率。因此,在近年的一些“顶层设计”文件中,“多层次”逐渐成为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与健全的“热词”。
就一般意义而言,保险业能够,更应当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老龄化社会和养老保险均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重要课题和领域。但客观讲,目前在社会和媒体谈及保险业参与老龄化社会管理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话题时,更多是关注和介绍“保险养老社区”。的确,近年来,保险业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的基础上,投入了大量资金,打造出了一批保险养老社区的经典案例,不仅为社会提供了高端机构养老资源,也为自身的发展探索了全新的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与此同时,必须正视的一个事实是:无论是保险的“大数法则”,还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的“人民中心论”,养老保险的这种发展思路均值得商榷,因为,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能够进入养老院养老的,大约也只在5%左右,这意味着有超过95%的人,还是要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居家”和“社区”是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和服务的“主战场”,保险业应当正确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抓紧布局。
同时,在“保险养老社区”受到的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的背后,折射出传统养老保险存在的一个突出且“致命”问题,即传统养老保险采用的“货币给付”方式,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实际购买力”挑战,同时,保险资金的安全性诉求,决定了投资收益率相对不高,更限制了改善和发展的空间,导致人们购买传统养老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不高,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而“购买一份保险,就能够直接入住养老院”,为人们描绘的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可预期的“实物给付”模式,人们希望通过这种模式,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这正是许多人“不惜重金”背后的根本原因,同时也证明了保险业的发展,不是没有需求,而是没有了解、理解和满足需求的意识和能力。
对于保险业而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是一个客观现实,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构建更加科学和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是不能回避,且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虽然面临的问题多,困难大,挑战大,但我们没有退路,且刻不容缓。同时,老龄化,既是挑战,更是机遇,“银发经济”已经成为我国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吸引的不仅是资金,更有资源、技术和创新能力,并不断“模糊”着养老保险的边界,因此,保险业的“当务之急”是清醒地认识到:养老保险,即使是个人养老保险,并非保险行业的“封地”,“第三支柱”也不是“应许之柱”。因为,“生命表”不是保险业的“独家秘笈”。近年来,“养老金融”和“康养行业”,不仅是从概念,更是从产品、服务和客户等各个领域,对商业养老保险已经形成了“大兵压境”且“咄咄逼人”的“围攻”之势。
保险业要应对挑战,更好地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观念问题,核心和关键是解决“为了谁”,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更多是从“做大”自身的目的出发,因此,无论是产品,还是经营,自觉和不自觉地陷入“以我为主”和“自以为是”的局限,较少能够从客户的视角和体验看问题,产品缺乏真正和真实的市场吸引力就在所难免。例如,曾经“轰轰烈烈”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最终陷入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就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针对这些问题,企业更多地不是从内部查问题,找原因,而是希望通过市场,特别是营销的方式解决,于是,“保险产品是靠营销出去”的观念,甚嚣尘上,并相信“只要激励政策到位”,无论什么产品,都能够推销出去,于是,各种营销“模式”和“手段”就大行其道,各种误导消费和违规经营就在所难免。
其次,养老保险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因此,发展养老保险固然需要政策支持,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但“优惠政策”肯定不是发展养老保险的必要和前提条件,同时,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一种“优惠政策”的制定和推出也并非易事,特别是要将其与商业保险进行结合,更是“难上加难”。我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设计和出台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更重要的是这种“费尽千辛万苦”推出的政策,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美好”,自2018年启动试点以来,行业推出60多款产品,但投保人数不过几万人,保费也只有区区几亿元。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家金融机构发行了一款“养老金融”产品,在没有任何“优惠政策”的条件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销售了300亿元。保险业需要反思的是:在坐拥“地位优势”,并手执“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依然“绩不如人”,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关键在“供给侧”,而“供给侧”的关键是产品的真正适销对路,即是客户真实需要,且认为是“物有所值”的产品。
第三,如果认同“居家”和“社区”是未来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主战场”,那么,保险业就需要将目光、精力和资源聚焦到这一领域,按照“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针对社区和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针对养老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老百姓在社会保障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思考和方案,特别是要关注科技赋能下的商业模式创新。近年来,养老资源和服务“进社区”已成为一种新趋势,并催生了养老的新经济、新商业和新服务,特别是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养老院、托老所、虚拟养老院、养老驿站等,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同时,以智能家居为代表的居家养老解决技术和方案也如火如荼地发展。
面向未来,保险业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心态,“躬身入局”的姿态,加紧行动,尽快布局,积极参与并全面融入到社区和家庭养老的事业中。要充分利用保险资金的优势,加强对社区和家庭养老基础设施的投入、参与和合作,并通过建设和培育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开展“半实物给付”的养老保险服务模式创新,同时,“保险养老机构”的小型化、社区化和连锁化也更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现实,如大家保险的“城心养老”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此外,在智能家居的背景下,养老领域的“黑科技”也是值得关注的重要领域,特别是探索智慧康养模式和人机交互的长期护理模式等。
对于保险业而言,养老保险体系的“分层”思维模式,还可以有另一个视角,即将“积累”和“支付”进行“分层”管理,保险业在“支付层”具有独特的潜在相对优势,即保险业可以利用网络、服务、技术和资金优势,立足“社区”和“家庭”,以“生命资产负债表”为平台,全面打通“康医养护”,打造一体化和“同心圆”的康养生态圈,推动基于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护理的养老保险“实物”和“半实物”支付能力,打造差异化的服务和竞争能力,同时,运用对冲机制,相对锁定价格,一方面能够开发更具吸引力的“半实物给付”养老保险产品,满足客户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承接社会养老保险的“落地”需求,开辟全新的发展领域,打造新商业模式。
但特别需要关注和重视的是:就保险业而言,“进社区”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年一些保险公司就开展过不同形式的探索与实践,特别是华泰和人保,更是在发展“社区保险”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和投入,包括设立门店、培育团队、开发产品、投放资源,但从实际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只有华泰仍在坚守。为此,这一轮的“进社区”,要在充分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特别是要把保险融入到社区发展与进步的大局之中,更好地发挥优势,取长补短,密切合作,统筹兼顾,内引外联,培育内生动力,形成自我和良性发展机制,打造全新和可持续的保险“进社区”模式。
面向未来,我国保险业要认识到:在国家层面,从“支柱”到“层次”,改变的不是简单地从“竖”到“横”,而是其背后的基本逻辑、整体思路、总体架构和实施路径,即通过系统集成,实现协同高效,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现更可靠和更充分的社会保障,是“中国智慧”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法”的积极探索。保险业要审时度势,提高站位,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开放融合,协同创新,关键要解决好新理念、新格局、新能力和新发展问题。
新理念的核心是不忘初心,以人为本,就保险业而言,关键是解决发展养老保险“为了谁”的问题。新格局的关键是要“跳出保险看保险”,用“以为谋位”的觉悟,以“联纵合横”的思维,定位、规划并加快发展养老保险。新能力的内涵是运用科技赋能下的制度和模式创新,切实打造和提升服务能力。新发展的标准是高质量发展,这种发展是真发展,是有内涵价值的发展,是有社会价值的发展。
面向未来,我国养老保险可谓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但任务艰巨,需要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保险业要认识到“横竖”都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养老,特别是无忧和安心养老,赋予“颐养天年”以时代内涵。而保险业需要思考的“横竖”是:为了谁,做什么,怎么做等一系列基础问题,因为,如果这些基础问题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那么,保险业就难以在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和更大的作用。
(本文作者介绍:保险学者,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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