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莫开伟
9月24日,央行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及相关虚拟货币活动的属性,明确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并提出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操作风险的监测,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操作风险的通知。
其实这个《通知》早在一周前的9月15日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央行外汇局等七个部门印发了,只是此时才向全社会公布而已。向全社公开发布的文件,其目的非常明确,在于广而告之,引起全体国民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高度重视,尤其宣告了一切与虚拟货币存在明里或暗里交易活动都将被监管机构取缔,所有机构(平台)、所有人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再也不能抱着各种侥幸心里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否则就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惩;最为严厉的是,虚拟货币交易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这个《通知》无异于一场及时雨,也是一个惊雷,向所有中国相关机构(平台)和广大投资者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受中国法律保护,那就是在中国境内所有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或炒作活动都将被列为非法金融活动,将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监管,更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全面取缔或关闭。而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仅这种活动将受到监管机构取缔,且参与的相关人员也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这也是正告那些还企图在中国境内从事虚拟货币炒作的机构或平台一定要见好收场,立刻金盆洗手和悬崖勒马,才有可能不会受到监管机构的惩处,也才不会将自身陷入各种风险泥潭之中。
此外,《通知》还告诉相关机构或平台以及民众,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等于是直接宣布了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都将被按照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罪予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那么,中央七部委为何此时发布该《通知》?这个主要由当前客观经济金融形势催迫的。主要是近年虚拟货币交易虽经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厉监管,但仍然没有销声匿迹,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仍在从事非法交易活动,一些金融机构仍然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保持或明或暗的关系,依然留下了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尤其近期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由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为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央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这是严厉控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确保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稳定的重要举措;同时,《通知》更为我国管控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指明了方向,也为监管提供了准确的依据,相信《通知》发布之后,我国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将会受到全面有效的监管,最终有可将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全面禁止住,为我国金融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或许也有朋友们担心,《通知》能否将我国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平台)全面遏制住?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请国内相关机构(平台)和广大民众一定要相信,七部委发布的这个通知监管思路、监管方式等方面都作了缜密的构思与安排,尤其是机构组织、力量安排、监管体系上等都给予了充分的部署,完全能为我国全面管控好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提供有效的保障。
这绝非自我安慰,或者忽悠广大民众,而是《通知》出台的相关工作措施非常到位,非常有力:一是要求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央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这能为严密监管好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有效消除管控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中的各自为政倾向,充分发挥出监管的整体效能。二是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规定央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明确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尤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这能为严密管控好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提供灵敏的信息反馈立体网络,随时掌握虚拟货币交易动态,能有效堵塞可能形成的监管真空。三是要求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规定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并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这能为严密管控好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供强有力的防范与处置保障,能有效扭转虚拟货币交易风险发生时监管机构无所适众的被动局面,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确保我国金融秩序稳定。
尤其,监管层把保护民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把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当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来严格执行,特别是把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当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来抓。《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这些政策要求,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野蛮无序生长,构建好我国金融生态,彻底保护好民众利益不受损失。
话说到这里,再次提醒所有机构(平台)和全国民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好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这个币圈新规;要明白一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或炒作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形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而且人为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或故意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便利通道或暗地合作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千万不能铤而走险,这一点要切切记住!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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