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陈九霖
国家准备放开三个小孩生育政策后,各方面的建议都接踵而至,但是,我觉得,提出任何建议都必须综合而全面地考虑,而不能单从一个方面思考。
我本人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所提建议就有不同意见。朱律师建议延长生育妇女“产假至三年,使得妇女生育后有足够的时间照看孩子,直至小孩进入幼儿园等托管机构。”
朱律师还提议:“在这三年期间,女职工享受基本工资,这一部分不能全部让企业承担,国家也需负担一部分。”朱列玉告诉媒体,这一部分可由国家专项财政或社会保险予以支持,让年轻的妈妈生完孩子后能够有足够时间照顾小孩,同时保证收入来源。
因为朱律师的建议是通过公开媒体宣传的,我也想公开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算是一家之言吧!也许,我的观点是错误的。
按照朱律师的建议,每生一个孩子就休产假三年,如果有一个妇女的确生育三个孩子,那么,她就要休产假九年!在这种情况下,聘用她的企业不仅要给她基本工资;还要临时招聘人员替换她的岗位;而且,如果这位生育员工在重要岗位上,比如:上市公司财务总监、重要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等,那么,一时不一定找到合适人选,上市公司还要开董事会、做公告。因此,企业承担成本是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企业经营还会受到重大影响。
当下,已有一些企业不愿意聘用女员工。如果国家真的采纳朱律师的建议,那么,还会有企业愿意聘用女工吗?朱列玉的律所会聘用女工吗?如果没有企业聘用女工,妇女的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呢?她们的家人的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呢?职业妇女长期居家带孩子,妇女的精神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建言献策要从国家整体大局出发,利国利民,不能哗众取宠,为博眼球,所提建议一定要真知灼见,能够落地。
(本文作者介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北京约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担任两个世界500强企业副总。)
责任编辑: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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