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陈志武
如果民间金融的空间足够大、足够顺当,金融对普通老百姓其实更重要,金融完全可以普惠。尤其是,你会看到,人们心中那些关于借贷市场历来就是富人借给穷人、剥削穷人的印象,其实跟实际不符。
不管从日常谈话,还是从教科书中,你可能有两个很深的印象:一个是金融就是给富人服务,对富人才重要。另一个是在借贷市场上都是富人借给穷人,富人剥削穷人。因此,金融就成了富人剥削穷人的工具。
这两个印象符合事实吗?这些观念站得住脚吗?当然,今后你会了解到,如果金融受到太多行政管制,被抑制得过分了,可能真的会成为富人俱乐部,老百姓连沾边也别想。比如,直到二十几年以前,中国老百姓除了往银行存钱之外,得不到任何其他金融服务,情况就是那样的。
今天,我们还是讲借贷市场,从这个行业中你会学到,如果民间金融的空间足够大、足够顺当,金融对普通老百姓其实更重要,金融完全可以普惠。尤其是,你会看到,人们心中那些关于借贷市场历来就是富人借给穷人、剥削穷人的印象,其实跟实际不符。
湖北王垸村的故事
我们就以湖北省王垸村为例。王垸村位于湖北省监利县,地处洪湖岸边,家家户户都有水产养殖,但像多数村庄一样,这里有机会创业致富、增加就业,可是缺少资金,每年资金缺口约500万。而另一方面,虽然本地人钱不多,但从老年到青年人,很多人有投资需要,尤其是老农民,他们不仅承受一般意义上的“三农”之苦,而且还因子女数量少、子女外出打工等因素,面对极不确定的养老挑战。对他们来说,互助性金融机构不仅最合适,而且最需要。
那么,是否有这样的互助性金融机构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创业致富呢?据《南风窗》报道,2006年3月的时候,李昌平跟村委会成立了“王垸村老年人协会”,这个协会实际上是以放贷为主的老年人基金会。当年,86人入股,股金总额27万元。年底分红,每位老人拿到280元。至2010年底,协会股金总额104万元,有219位老年人参股。
王垸村养老基金会,吸纳同村老人股金,向村民发放贷款,利息用于分红。2009和2010年,每位入股老人分别得到分红650元和500元。对城市人,几百元分红可能无足轻重,但对这些老农却是另一回事。就以村委会75岁的守门老人为例,她独居村委会提供的宿舍,2010年收入是低保金600元,加村委会工资2000元,一共2600元,所以,基金会分红的500元,对她很重要。另外,在老年会员生日和去世之时,基金会还会拿出几十元慰问金。
在这个故事里,你看到,放贷的其实就是这个基金会背后的股东,也就是村里普通的老年人,而得到贷款的是村里需要资金经营水产养殖的年轻人,也是普通农民。都是普通人跟普通人之间的交易,而不是什么富人借给穷人。这个村是典型的“大家都不富但各有不同金融需求,所以需要相互交易”的局面。
养老基金会的好处很多:一是资金投放本地,增加年轻农民的就业,二是有利于社会和谐,让年轻农民不必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能跟父辈和子女在一起生活,三是通过老年人股东每年的分红收入,缓和养老问题,四是减轻政府的养老负担,帮助解决“三农”问题。政府给农民补贴,是不错,但更重要的是还给农民金融权利。
可是,像这样对个人、社会和政府是多赢的养老基金会,在2007年和2011年两次被勒令取缔,理由是该基金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在银监体系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存在区域、股东资格、资金门槛等诸多限制。这些限制是如此严格,以至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到2010年末,全国数万个乡镇中,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才395家,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只好通过工商渠道注册,获得“准身份”,打“擦边球”。监管部门一不高兴,这些自发金融机构随时可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对于监管部门的这些取缔命令,67岁的王垸村养老基金会理事长说,“一不犯法,二不贪污,村民也满意,为什么就不能办了呢?”在养老基金会召开会员大会讨论时,90%的老人支持“继续办”。
王垸村是否为特例呢?并非如此。国务院参事汤敏博士几年前去内蒙古武川县农村调研,了解到,在那里也是普通老百姓相互融通资金,而不是富人贷给穷人。但在民间金融被压制的情况下,许多人,特别是退休老人没法扩大养鸡业务,去给自己养老。
既然民间金融好处这么明显,为什么会受到怀疑甚至禁止呢?说到底还是由于对民间放贷的不信任,没有走出剥削论的思维。当然,也有许多人说是怕民间金融带来金融危机风险。比如,上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有坏账近3000万元,有的说亏损数亿元,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填补了窟窿,接下来就打压农村金融。但即使农村金融有几十亿呆坏账,也远比四大国有银行在2005年之前产生的3万亿呆坏账小几个数量级,更何况农村金融服务了8亿农村人口、改善了他们的民生。为什么没有因3万亿元呆坏账而取缔四大国有银行,却因最多几亿元呆坏账而禁止农村金融呢?
清朝借贷中是谁借给谁
你可能会说,上面讲到的是现在农村的情况,而过去民间借贷中一定是富人剥削穷人的。那时候的情况到底如何呢?
过去,我跟彭凯翔、林展从清朝刑课题本收集了近5000借贷案例,通过研究18-19世纪的农村借贷关系发现,68%的借方为雇农、23%为佃农,而贷方中63%为雇农、14%为佃农、12%为自耕农,所以,放贷人中地主富农只占11%,而89%的放贷人为雇农、佃农和自耕农。所以,如果我们认为放贷人是剥削者,那么多数时候剥削者是雇农了。
为什么在传统农村借贷中大多数时候是雇农借给雇农,而不是我们印象中的地主借给雇农、佃农呢?其实道理蛮简单,因为就像今天,马化腾有2000亿财富,王健林有1000多亿,但是他们的财富都在股票和其他资产之中,这些财富是基本不能动,也不容易变现的,所以,如果你找他们借钱,他们可能真的手头现金不多。当年的地主和富农也一样,他们富有,但财富都在田地、房屋和不动产上面,而相对而言,正因为雇农、佃农财富很少,没有田地房产,所以,他们仅有的财富可能是现金,因此,普通人找他们借钱,可能反而有钱可借。另外,普通人借钱金额小,富人未必有兴趣做这种小额贷款。这就造成了不管是古代还是今天,在普通人需要借钱时,更可能是普通人借给普通人,而不会是富人借给穷人,富人可能对大额的商业放贷更感兴趣。
所以,为了推动普惠金融、改善老百姓福利,我们需要从根本观念上梳理清楚,消除一些误解。金融完全可以普惠,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放开民间金融,允许并保护私营银行和各类民间金融机构。金融能否普惠其实就是一念之差的事情。
今天的第一个要点是,民间金融是最直接的普惠金融,既可以解决创业、就业问题,又解决养老、三农问题,也能减少老百姓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必要性。其次,只要能放开民间金融、保护民间借贷权利,金融不会只是富人俱乐部。不管在当今的民间,还是在古代,民间借贷绝大多数的时候是普通人借给普通人,而不是富人借给穷人。金融不是富人专用的剥削工具,而是普通人达到互助、进行跨期交换的工具。
最近这些年,经常出现关闭、禁止民间金融的举措。你要知道,由于国有金融机构一般都规模比较大,它们没有兴趣为老百姓提供小额的金融支持,因为这些小额金融服务时间长,即使做好了,对大型金融机构的收益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只有民间金融机构才可以跟普通大众的金融需求相匹配。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这些年还要禁止民间金融呢?把民间金融打入地下后,会有哪些后果呢?
(本文为喜马拉雅《陈志武教授的金融课》讲座文本)
(本文作者介绍:耶鲁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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