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姜伯静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我希望,长生生物,从此不见!即便再见,也不应该是以前的长生生物!
有句话这样说:“随其缘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很多人,是很愿意相信这句话的。而曾经“千夫所指”的长生生物,日前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于是,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这句话。
12月11日,*ST长生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虽然,*ST长生在理论上还有“喘息”的可能,它“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的十个交易日内提交不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等材料”;但是我们都很清楚,这只是一种程序上的说法。长生生物,距离成为A股首个因重大违法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这一历史性概念,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世上没有“如果”,所以我们不必说如果给长生一个机会,它会如何。今天,我只想说:长生生物,从此不见!
当然,这并非恶意,而是一种也算美好的祝愿。
其实,长生生物退市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它的意义还是非常之大的。
首先,对其他上市公司的警示。
有时候我就想,《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版)等规定,就像是为长生生物“量身定制”的。
虽然某种程度上是“亡羊补牢”,但“为时未晚”。
至少,对其他上市公司有一个巨大的警示作用。
我想,面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一些上市公司应该会感觉“如履薄冰”的。尤其是,那些涉及民生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这些文字,应当被铭记。
第二,对股市和股民的最好“安慰”。
一直以来,我就认为,中国股市“退出”的公司太少了。而想要塑造股市的严肃,让股民重拾信心,把优质公司请进来的同时,还要把劣质的公司赶出去,因此“退出”机制的完善是最佳的手段之一。
这一次,长生生物与我们说再见,就是对股市和股民的一个最好的“安慰”。
其实,还有几家上市公司也应该被强制退市。长生生物的离开,让我们对此有了更多的期待。
第三,对不负责任炒作的资本是毁灭性的打击。
A股经常会出现一些非常奇怪的现象,一些本来已经毫无希望的股票,往往会被热炒,而一些人还甘于追随。比如,之前的乐视网,经常莫名其妙的涨停。
如果说乐视网曾经的涨停,是不少人对贾跃亭的汽车还心存希望的话,那么长生生物在11月16日停牌前的数个涨停,就让人莫名其妙了。你可以投机,但这种投机也要投吗?我很难理解那种心态。
不过,《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的发布,让这些人断了“念想”。这,对炒作的游资是毁灭性的打击。
也许,今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
从这三点看,长生生物也算给中国股市留下了一点点意义。
当然,对于长生生物的即将退市,我感觉还略微有些不足。
根据*ST长生《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人员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良文、王祥明、徐泓、沈义、马东光、鞠长军、万里明、王群、赵志伟、杨鸣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看对长生生物罚款所依据的《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60万罚款已经属于“顶格”。但是,我还是感觉,与药监局罚款91亿元相比,60万罚款未免过于微不足道了。
长生生物退市已是必然,那么,未来,长生生物还有机会吗?
首先,会面临股民的索赔。
从目前的情形看,即便长生生物退市,股民也不会轻易放过它。《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长生生物在未来肯定会面临股民的索赔。而根据报道,针对长生生物的索赔已经在筹备之中。
其次,如果能够复产,在经营上应该还有机会。但它能够复产吗?
长生危机之前,长春长生在狂犬疫苗市场的份额一度达到23%,在流感疫苗也有10%左右的份额。疫苗黑幕被揭开之后,长生生物停产,其市场份额会慢慢被对手填补。不过,填补并不容易。今冬流感疫苗供应曾经一度不足,就能说明问题。
那么,未来,如果长生能够复产,那在经营上应该还有机会。但它能够复产吗?这是个问题。
第三,想要重新上市的话,希望渺茫。
对于某些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来说,未来还是有机会重新申请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条规定,“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本所终止上市后”,如果符合“实施办法”的一系列规定,可以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不过,那也是至少三年之后的事情。
但是,也有例外。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规定,“公司因触及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前面提到过,长生生物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而实施办法第二条中就包含这样的内容:“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那么,即便是能够复产,长生生物在资本市场还会有未来吗?我认为,随着更多真相的浮出水面,希望渺茫。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我希望,长生生物,从此不见!即便再见,也不应该是以前的长生生物!
(本文作者介绍:专栏作者,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最佳新闻评论奖得主,iDoNews 签约专栏作者。)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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