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燕:落马“亿哥”吴华 温州银行悲歌

2022年12月31日09:17    作者:俞燕  

  意见领袖 | 俞燕

  落马三年零四个月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温州银行”)原副董事长、行长吴华站到了被告席上。

  一年前,纪检部门在公告中提及吴华时,用了“三个特别”来概括: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

  吴华的问题究竟“特别“到什么程度?12月28日,温州中院披露的吴华案一审信息显示,其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等四项罪名,涉案总额达15亿元,其中:受贿2.7亿余元、挪用资金5.08亿元、违规发放贷款5.01亿元、违规出具保函3亿元。

  无论是受贿金额还是涉案总金额,吴华都创下了城商行落马高管的新纪录,堪称金融腐败界新晋“亿哥”。

  吴华的腐败程度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如以涉案总额论,温州银行当年的第一大股东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原掌门赖三百的涉案总额为17.88亿元,只比吴华多了2亿多元。

  若以个人受贿金额论,吴华仅逊于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的9.79亿元,而远超宇宙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的1.36亿元。颇为讽刺的是,他的受贿金额竟比温州银行全行2021年的净利润还多

  若以所犯罪名的“丰富”程度,他则与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的四宗罪旗鼓相当。

  除了涉案金额惊人,吴华案令人颇为唏嘘的是,温州银行原本是温州金改的重要参与者,曾被寄予改革厚望,原本应该成为改革成果的标杆,但却沦为公司治理缺失、内控混乱、腐败丛生的“差生”。

  吴华担纲行长的近十年间,温州银行经历了业绩起起落落、股东进进出出、风险渐次暴露。在吴华落马之前,温州银行已是一地鸡毛,被业内称之为“内控一团糟”。

  甚至有当地金融业人士认为,如果吴华再干几年,温州银行可能就会被干成第二家包商银行了。

  所幸,吴华的行长生涯在2019年8月22日戛然而止。在此之前,他已被当地纪委留置。彼时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吴华是被当地纪检部门某高层实名举报而落马。

  阳光底下无新鲜事,吴华沦落的故事并不新奇。近年来,金融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银行高管尤其是城商行高管,都有着与其相似的腐败情节和沦落轨迹。

  吴华案既有城商行落马高管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问题。他成为落马城商行高管里的敛财“尖兵”,亦反映出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本月正值吴华的54岁生日,他今后的所有生日,都要在铁窗下度过。如果他在第一次伸手接过贿金时,能想到有一天会沦为这样的下场,是否会收手呢?

  行长生涯始于风雨

  相比其他行长,吴华的金融履历并不算复杂。1990年,22岁的吴华在其故乡——浙江丽水市云和,成为人行云和支行会计科的一名小科员,开启了金融生涯。

  六年后(1996年3月),吴华从基层的金融监管者,变身为金融从业者,加盟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在这家国有银行的市级分行度过了13年,从财会处检查辅导员一步步做到温州分行副行长。2009年,刚刚迈入不惑之年的吴华,调到绍兴分行出任副行长。

  十个月后(2009年12月),吴华的职业生涯出现了一次升迁,从一家地市级分行副行长,跃居法人银行的高管:出任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并在四个月正式出任该行行长。

  这一年,吴华刚刚42岁,到达了职业生涯的最高峰。

  不过,吴华上任的时机并不算特别好。在他上任一年多之后,以温州立人集团为代表的民间借贷在2011年9月22日开始崩盘,出现1天之内9个老板失踪的现象。这便是那场震惊世人的温州借贷风波。

  作为当地最大的法人银行,温州银行亦在这场风波中难以独善其身。据彼时媒体报道,温州银行亦有不少员工参与其中,当年涉及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便多达数十起。

  可以说,吴华上任之初,便上了一堂金融风险课。

  颇为讽刺的是,尽管温州借贷风波很快平息,但吴华“白天当行长,晚上当地下钱庄庄主”的生意却仍继续。八年后落马时,司法部门查实,吴华的罪状之一便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而他用来非法放贷的钱,也是从温州银行挪用的5.08亿元。

  那场民间借贷事件,让温州打响了新一轮不良资产周期的第一枪,也成为温州金改的一大动因。而吴华从民间借贷事件当年开始到其落马前一年,七年间违规发放的5.01亿元贷款,则让温州银行形成了不良资产,造成3026.05万元的账面损失。

  吴华落马的次年(2020年),温州银行净利润骤降77%,主因便是计提了高达24.09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堂堂一家富庶之地的城商行,净利润仅余1.59亿元,比吴华的个人受贿额还低了1.11亿元。

  从吴华犯罪轨迹来看,他从出任温州银行行长的第二年,便开始违规发放贷款,从第四年开始挪用银行资金搞民间借贷,从第六年开始伙同他人出具保函,这三项犯罪行为涉资皆超亿元。

  从一审披露的司法信息来看,吴华的“我在温州银行的日子”,堪称一部行长为非作乱史。吴华案固然有其个人贪欲的主因,亦反映出温州银行在公司治理、风控和信贷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显示出其治理架构“形具神无”,以“人治”取代了法治。

  尤其是在那段温州危情岁月,在温州房价暴跌、企业破产、不良激增的局势下,温州当地诸银行已千疮百孔。在业绩压力和个人贪欲的双重考验之下,吴华的歧路越走越远。

  公司治理之乱

  温州借贷风波之后,2012年3月,温州被确立为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改启程。八个月后,被称作“温州金改12条细则”的金融改革方案出炉,其中在“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那一条中,温州银行被赋予了“引入战投、增资扩股、上市融资”改革三步曲的重任。

  彼时的温州银行,更面临第一大股东易主。彼时与与温州市财政局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的华融资产,在入股五年后萌生退意,固然与当时政策要求入股银行须“一参一控”的要求有关(华融资产当时刚刚控股了华融湘江银行),亦与温州银行受温州借贷风波影响不无关系。

  只是华融资产的退出并不顺利,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5月,华融资产挂牌了三次,才将所持7.09%股权易手。接盘者是温商新明集团,从与新湖中宝、东方航空的竞拍中胜出,以4.4亿元总价揽得这笔股权,溢价达5800万元,创下当年城商行股权转让价的新高。

  彼时华融资产的当家人赖三百和身为温州银行行长的吴华,可能也不会想到,两人会相继落马,且皆为敛财界的“亿哥”。

  对于温州银行来说,第一大股东的易主,还只是生变的第一步。

  根据温州银行改革三步曲,其第二步增资扩股,很快在2013年初提上日程。彼时,温州银行提出增资扩股的对象主要是面向优强温商企业。该行的增资扩股,亦被列为2013年温州地方招商引资重点金融项目之一。

  温州银行迎来了新的第一大股东:曾经的温州首富黄伟旗下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中宝”)。2013年8月19日,温州银行完成了成立15年来最大规模的融资。新湖中宝以13.3亿元竞得温州银行定向增发的3.5亿股,股比为13.96%,终于弥补了它在2012年竞拍中落败之憾。

  加之此前通过旗下哈尔滨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温州银行股权,新湖中宝在2015年正式成为温州银行新的第一大股东。

  房地产商新湖中宝是又一家怀揣产融之梦的资本大佬,除了温州银行,手里还握有盛京银行、成都农商行、吉林银行、湘财证券、新湖期货、阳光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的股权。

  作为重资产的房地产商,对融资有天然的渴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融资能力定生死。近年来,房地产商暴雷,几乎无一不是因为现金流断裂。因此,当房地产商手里握有一家或多家银行,便有了融资之便和变相提升杠杆的妙处。

  于是,新湖系不仅成了温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还成为其主要贷款客户和关联交易对象。

  温州银行的报表数据显示,吴华落马前的2018年,第一大贷款流向便是房地产业,占比达25.92%。而在重大关联交易融资金额中,与新湖中宝的交易金额便高达27.52亿元,昔日的第一大股东新明集团则为12.36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资本系入股中小银行,存在滥用大股东权利,侵占银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极大地扭曲了中小银行治理目标和委托—代理关系,加大了公司治理的难度。

  2018年4月,中财委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结构性去杠杆”。此后,忙于扩张、杠杆率高企的行业尤其是房企大佬们,开始感受到去杠杆的威力。而资本系大股东所处行业的风险及其自身风险,也通过关联交易等操作,外溢到金融业。

  曾经风光的新湖中宝,自2018年起开始呈现营收负增长之势。而温州银行的营收和净利润在同年亦出现大幅下滑,尤其是净利润负增长达43.46%。

  金融监管部门曾多次提示,房地产是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而这只灰犀牛已经踏在了温州银行身上,净利润不断下滑,资金流动性承压。联合资信曾在评级报告中提醒,由于存在部分投资资产“非标转标”的压力,温州银行的房地产及建筑业贷款规模上升较快,需关注信用风险集中暴露的可能。

  在吴华落马前的一个月(2019年7月),温州银行收到了八张罚单,其中最大的330万元罚单给到了总行,案由包括“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对关联方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管理严重不审慎;为企业收购商业银行股权提供融资支持;虚增存贷款;以明股实债形式为房企提供用于缴纳土地款的融资支持”,几乎条条涉及融资,剑指温州银行背后的股东们。

  关于温州银行危情的传言,在坊间已暗自流传。

  2019年8月22日,吴华落马,靴子落地。他的九年行长生涯也就此落幕。

  自救谋新

  与国有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不同,城商行从一诞生便肩负着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使命,其发展亦不可避免地受到当地经济波动的影响以及当地股东的掣肘,其公司治理亦受到大股东尤其是当地股东的控制。作为当地出身的高管,亦容易为当地利益所挟裹。

  近年来,一批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过于依赖同业负债的支撑高速扩张,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逐渐显现。化解中小银行的风险,亦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重任。

  吴华落马后,温州银行的风险逐渐暴露出来,坊间一度传言其将被接管的消息。不过,根据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思路和《金融稳定法》草案精神,金融机构须开具“生前遗嘱”,当风险发生后,当以自救为主,压实主要股东和实控人的责任。

  温州银行最终亦选择了自救。2020年9月,温州银行完成新一轮增资扩股,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新一任第一大股东,加之第二大股东亦为国有法人,温州银行重回国有股为主的状态。而新湖中宝退退居第三大股东,并退出董事会。

  这也意味着,由房企把持温州银行的时代终结了。

  三个月后(2020年12月18日),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50亿元专项债,用来为温州银行补充资本金。

  2021年5月,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为温州银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便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 

  随着新股东的进驻,温州银行的领导班子悉数更替,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三长”全部换血,开启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管执掌温州银行的时代。 

  吴华们的痕迹已被清理,他留下的坑也正在逐步回填。

  根据彼时温州银行金融改革“三步曲”,第三步是历时十年尚未完成的IPO。温州银行能否完成夙愿?

  【吴华简介】

  生于1968年12月,浙江云和人。

  1990年,任人行云和支行会计科科员、副科长。

  1996年3月,任交行温州分行财会处检查辅导员。

  1997年5月起,历任交行温州分行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主任。

  1999年9月起,历任交行温州黎明支行副行长、行长。

  2001年12月,任交行温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9年2月,任交行绍兴分行副行长。

  2009年12月,任温州银行党委委员。

  2010年4月,任温州银行行长。

  2019年8月22日,落马。

  2020年5月7日,被双开。

  2020年8月18日,被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28日,一审获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文作者介绍:“喻观财经”创始人、资深财经媒体人。长期观察和研究金融领域。)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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