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山:财务造假为何屡禁不止?

2020年04月29日18:23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了两组数据。

  第一组数据是,2019年6月以来,证监会启动了对86家首发企业的现场检查,截至目前,84家企业已完成检查,累计有30家企业撤回申请终止审查,证监会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共对61家企业作出分类处理。

  第二组数据是: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6起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

  财务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上的顽疾,监管不可谓不严厉,媒体监督不可谓不细致,处罚也越来越重。但是从当年“银广夏”伪造出口造假,到“蓝田股份”用永远算不清的水下鱼虾和龟鳖当资产,再到令人窒息的“乐视”,还有把扇贝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獐子岛”,包括账上有钱却没钱花的“二康(康美药业和康得新)”

  不容易上市的,IPO材料造假;上市后想高位套现的,搞业绩造假,搞市值管理;牛市来了,虚增利润炒股票,高位套现,熊市末期,财务洗澡,把虚增的利润一次性减掉,重新来过。循环复始,乐此不疲,只要不被发现,三五年走一轮回,钞票大大的有。

  可是,最后受到伤害的都是中小投资者,也伤害到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话又说回来,为何造假屡禁不止呢?我总结几点,希望抛砖引玉,大家积极讨论:

  造假动机一,造假成本低,上市收益高。没上市有可能一文不值,一旦上市大富大贵。把半死不活的业务,找投行高手、会计高手、法律高手,再加上第三方中介写写可研报告,弄点儿闭门造车的文字工作,成本几百万,最多上千万,一旦上市,几亿几十亿的收益。比如当年的黄酒类造假公司“胜景山河”,园林类造假公司“绿大地”,农业类造假公司“万福生科”,上市前区区几千万资产,估计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随时有无法经营或者破产的可能,可是一旦股票上市了,立马进入富豪榜,这个吸引力太大了。

  造假动机之二是上市收益高,违规成本低。上市收益是高,但是如果被发现是造假上市,罚个倾家荡产,甚至会有多年的牢狱之灾,估计很多人也会投鼠忌器。一直以来我们的违规处罚的力度还是不够,我曾经在节目中评论和举例过,如果造假收益可以达到亿级,而被发现了,处罚往往是顶格罚款60万,最多市场永久禁入,或者入刑也就3到5年,这一本万利的买卖,估计很多人愿意铤而走险。因为即使东窗事发有几年牢狱之灾,可是迅速挣到了几辈子用不完的钱,是你,是不是心里也会扑通扑通的,小激动一把?

  资本市场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如果投资者掌握不了真实的信息,把资金投给上市公司,风险是最大的。因此在全球来看,对于上市公司造假监管和处罚也是最严的。在美国的“安然事件”里面,造假的参与方,要么重罚,要么同时被判重刑。给公司提供16年审计服务的,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最终被解散,这种处罚有足够的威慑力。

  相比之下,我们对造假的处罚,一个字,轻;两个字,轻了;三个字,太轻了。

  制度建设,任重道远,现在注册制来了,市场的供求关系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市场的整体估值也会逐渐下降,上市的收益可能会减少,不像以前那么暴利,造假的动机也会降低。同时,如果监管部门,立法部门继续从严立规,从严处罚,用重典提高,让威慑力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估计造假者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敢伸手。

  (本文作者介绍:CCTV财经频道主持人,财经评论员)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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