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吴秀波《军师联盟》案:真假协议涉10亿利益纠纷

2018年09月28日13:35      

  吴秀波《军师联盟》案件的核心是10亿收益中的5亿元如何分配问题,江苏利华声称不二传媒法人孙坚私刻公章,协议无效,5亿元理应归自己所有;而吴秀波和不二传媒坚持认为私章是在授权的情况下刻的,理应有效,协议也有效,权益归属于不二传媒。

  新浪财经TMT记者凌先静 新浪娱乐记者阿辉

  新浪财经讯 9月27日,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虎啸龙吟》(以下简称《军师联盟》)收益纠纷经由报道浮出水面,报道指吴秀波全资控股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二传媒”)经由两次受让投资份额之后,拥有了《军师联盟》95%的投资份额和收益权,但却被原始投资方起诉,多个协议被指虚假,不二传媒原法定代表人张坚更涉嫌私刻印章,吴秀波被卷入诉讼风波。

  新浪财经&新浪娱乐联系到了不二文化传媒公司,对方表示吴秀波是此风波的受害者,向新浪财经&新浪娱乐出示了《情况说明》,其代理律师王力博就相关疑问接受新浪采访并说明了相关情况。总的来说,有如下核心点:

  1,涉案情况: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不二传媒共有三起案件,目前均未判决、两起案件还未进入实质审理,报道所指不二传媒“败诉”完全不实,目前只是其对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2,投资详情:王力博律师向新浪财经指出,最初两大原始投资方的投资总额为2.2亿元。签署退出的补充协议前,江苏华利应投资1.1亿但实际到位的投资额约为3200万元,其余以借款形式到账金额已经悉数退回,并且有据可查。“后来这个电视剧就由不二传媒追加投资,整个的投资大概在3.6到3.7亿,不二传媒追加了2亿还要多。后来《军师联盟》又做了上下两部,实际的投资应该是在五个亿左右。”

  3,私刻公章:张坚私刻江苏华利印章,最早是被不二传媒查实并报警的。2017年9月,江苏华利实际控制人金宏星在相关方会议中指出,《军师联盟》转让协议上的江苏华利合同专用章系伪造,并出示两份该剧的发行协议,而不二传媒从未见过这两份协议。此后,不二传媒对该剧账目进行初步核实,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2月7日向公安机关就张坚职务侵占、张坚伙同金宏星及江苏华利、霍尔果斯华利实施合同诈骗提起刑事报案,张坚已被刑事拘留并承认了私刻印章行为,目前案件仍处于刑事侦查阶段。

  4,虚假协议:不二传媒三桩官司主要涉及《军师联盟》三份协议,分别是转让协议和两份发行协议,不二传媒表示对后两份协议的签署毫不知情。调查中,张坚向不二传媒承认,江苏华利为向银行融资,与他私下签订了《军师联盟》的两份发行协议,以向银行显示未来有收入,但事后不按照与张坚的口头约定解除前述两份发行协议,如今拿着这两份协议起诉不二传媒,要求对《军师联盟》的电视和网络发行收入分成。

  5,关键人物张坚:张坚原是江苏华利副总经理,后来江苏华利与盟将威、不二传媒合作《军师联盟》,张坚又担任了不二传媒的法人代表。直到不二传媒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与合同诈骗三大刑事罪举报他,张坚才被撤换。不二传媒在庭审的《备忘录》中指出,张坚与江苏华利存在利益输送,双方有合同显示,张坚对江苏华利的投资收益有30%的提成。

  6,关键人物吴秀波:最初以主演、制片人和投资方身份组局《军师联盟》投资阵容,后因两大原始投资方退出,吴秀波全资控股的不二传媒掌握了该剧95%的投资份额,该剧的创作及发行都由不二传媒完成,如今吴秀波因系不二传媒的唯一股东而被江苏华利一并起诉,有可能因此身负巨债。

  不二传媒牵涉三起案件,都没有判决

  2013年,吴秀波向时任江苏华利副总的张坚介绍了《军师联盟》的题材,张坚与其上司即华利实际控制人金宏星沟通后,2015年12月14日,江苏华利与盟将威关于电视剧《军师联盟》的投资事宜签署了《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联合投资合同》,双方各投资50%。

  后来该项目多次追加投资,江苏华利金宏星认为该剧投资风险巨大,便提出其退出该剧投资,由张坚全权代表并处理与不二传媒、盟将威公司三方就该剧投资权益变更、转让事宜于2016年6月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当时电视剧正在拍摄中期,约定鉴于该剧预算总投资额严重超出预期(超支64%),江苏华利将其45%的投资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不二传媒,其仅保留以该剧剧本折抵投资款占5%投资权益;其中协议约定保障盟将威已足额投资部分的投资收入为江苏台全部发行收入。

  由此,不二传媒有了《军师联盟》95%的投资份额和收益权。

  王力博律师向新浪财经指出,最初两大原始投资方的投资总额为2.2亿元。签署退出的补充协议前,江苏华利应投资1.1亿但实际到位的投资额约为3200万元,并且有据可查。并且有据可查。“后来这个电视剧就由不二传媒追加投资,整个的投资大概在3.6到3.7亿,不二传媒追加了2亿还要多。后来《军师联盟》又做了上下两部,实际的投资应该是在五个亿左右。    

  拍摄后期,有来自印纪传媒的1.6亿元,形式也是正常投资。

  2017年9月中旬,江苏华利金宏星与不二传媒等相关方的一场会议成为转折点。

  金宏星指出,2016年6月签署的补充协议上,江苏华利合同专用章为伪造,认为转让无效,主张依然拥有《军师联盟》的收益权;另一方面,金宏星还出示了两份发行协议《全球独家代理发行协议》、《信息网络传播权代理发行协议》,以此要求对《军事联盟》的电视和网络发行权进行分成,但不二传媒对上述两份协议毫不知情,而且当时发行工作已经由不二传媒完成。

  此后,不二传媒开始对该剧账目进行初步核实,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2月7日向公安机关就张坚职务侵占、张坚伙同金宏星及华利、霍尔果斯华利实施合同诈骗提起刑事报案,目前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张坚已承认私刻印章。

  金宏星等人在不二传媒报案后,以江苏华利与其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华利的名义就电视剧《军师联盟》投资权、发行权等事宜在江苏省范围内提起三起诉讼:

  第一起是2017年10月,江苏华利就《军师联盟》收益分配,起诉盟将威与不二传媒的案件,不二传媒在案件中的角色是第三人,不二传媒针对此案提出了管辖地的异议,后被驳回,现有报道所指的“败诉”,并非败诉,只是异议被驳回。

  另外两起江苏华利直接针对不二传媒的诉讼尚未披露,据新浪财经了解,两起诉讼分别涉及《军师联盟》的电视、网络发行收入纠纷。

  目前,三起案件都没有判决。

  以上三起案件,针对的是三个不同的协议,王力博律师指出,这三起案件的核心都是不二传媒的原法人代表张坚。那么,张坚何许人也?为什么能成为吴秀波全资控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为什么会被视为与江苏华利的合谋者?张坚私刻印章已经是既成事实,但为什么不二传媒又认为,这枚印章具有真实效力?印章的效力会造成什么影响?

  第一起50%投资权转让协议:章是私刻的,吴秀波方面主张有效

  不二传媒主张:江苏华利印章虽是私刻,但有效力

  2017年10月,江苏华利起诉盟将威与不二传媒,认定《军师联盟》的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上的江苏华利的印章由张坚伪造,因而协议无效,从而依然拥有《军师联盟》50%的收益权,此案已于6月11日进行直播审理,庭审显示,盟将威公司、不二公司主张转让协议仍有约束力。

  第一个理由是,张坚对公安机关供述的说法,承认私刻公章,但同时也称该章是在江苏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授意下刻制的。此外,以张坚曾为江苏投资方公司管理人等情形,主张其具有江苏投资方表见代理人特征。

  王力博还向新浪财经披露,庭审的《备忘录》显示,张坚与江苏华利曾签署合同,江苏华利委派张坚在北京运作影视剧项目,由此为江苏华利带来的收入,张坚可以提成35%并赠予江苏华利35%股权;

  另一个理由是,江苏华利在转让45%投资份额给不二文化之后,又把剩下的5%转让给了首映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映时代”),这次转让江苏华利使用了同样私刻的章。根据在工商信息网查询,首映时代的法定代表人为顾长卫,股东有顾长宁、蒋雯丽与马思纯。

  在不二传媒代理律师王力博看来,“只要这个公司(江苏华利)认可这个公章,就是真公章。不存在真假的问题,有的公司可能有多份公章,只有一个公章是在公安局备案,为了业务,自己可能也会刻一套公章。你另外自己刻这个公章,如果说你自己认可的,你在实践中去使用了,认可那这个公章,就是你的公章。”

  综上,王力博认为,张坚私刻江苏华利印章存在被江苏华利事先授权或事后认可的合理怀疑,转让协议使用的华利公司合同公章具有实际效力,转让协议真实有效。

  这起转让协议的案件还存在三个疑问:

  1,张坚为什么能成为吴秀波全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坚代表江苏华利做了很多《军师联盟》前期工作,后续项目进入实体筹备工作时,他在作为江苏华利的副总时,明确要求必须作为这个项目的制片人。其次依据影视行业惯例,几方投资共同拍一部戏,按例会成立一个独立的拍摄制作公司(此案例中就是不二传媒),以便于对各方财务透明,然后投资方会委派一名制作人,综合鉴于上面两个原因考虑,张坚担任了不二传媒的法人总经理和制片人的职务。

  2,2015年6月,上市公司当代东方全资收购盟将威,而吴秀波又是当代东方的明星股东,因此,盟将威2016年将50%收益权转让给不二传媒,似有财产转移之嫌?

  王力博律师表示,盟将威并未财产转移,而是未继续投诉,但按照最初投资协议已经足额按时到位的这部分投资款获得对应一颗上星卫视的全部收入即江苏卫视,且当时已经签署江苏台发行协议。

  3,蒋雯丽与马思纯参股的首映时代什么态度?首映时代以2000万从江苏华利手中购入《军师联盟》5%的投资份额,用的也是张坚私刻的印章。理论上说,印章的效力,也与首映时代的权益密切相关。王力博透露,首映时代此前对2000万购入5%的投资份额还颇有意见,但目前已经沉默,王力博分析认为,首映时代可能已经与江苏华利达成共识。

  焦点:张坚私刻的公章到底有没有效?

  所以,现在案件的焦点可以简化为,张坚私刻的公章到底有没有效?

  如果有效的话,江苏华利传媒转让给不二传媒45%、首映时代5%的协议则有效,他们会享受到转让后的权益;如果无效的话,则江苏华利传媒仍然拥有《军师联盟》项目50%的权益。

  “一般来说,如果在转让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公章,伪造转让协议,骗取标的公司的股权,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对新浪财经表示,如果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民事行为的转让协议当然无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刻公章伪造合同,骗取财产,这些都是诈骗型犯罪行为;具体情节严重性要根据金额来定,看看他诈骗的财产金额是多少,这个需要法院去委托评估。”

  “目前诈骗型犯罪的刑期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在中国经济犯罪的量刑还是比较重的。” 韩友维律师表示。

  “如果公章主体追认,即江苏华利传媒认可协议、也按约履行了,这种情况下协议是有效的。”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从现在的诉讼情况来看,江苏华利传媒显然不认可协议,也未履行,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章是无效的。

  但是张坚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许峰律师认为还有待观察。

  “需要关注私刻公章的意图、过程还有结果,不能轻易的以诈骗罪定性,有可能是私刻公章罪。”许峰律师表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目前各方的观点来看,如果私刻公章被认定为事实,法律上很可能支持协议无效,吴秀波方面会十分被动。除非吴秀波方面能拿出更多事实证据支持第一份协议成立,否则江苏华利依然拥有《军师联盟》的50%的投资权,可以主张该剧的各项收益。而在这种情况下,该剧实际投入方、花了2个多亿投资、耗数月创作心血的吴秀波不二传媒很可能血本无归。

  2份发行协议纠纷:章是真的但吴秀波不知情,主张无效

  不二传媒主张:印章是真的,可发行协议是假的。简单地说就是张坚在吴秀波、不二传媒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同一个私刻的公章与江苏华利签署2份发行协议,据此不二方面主张2份发行协议无效。

  2017年9月,江苏华利金宏星在与不二传媒等相关方举行会议期间,除了主张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不成立外,还拿出了两份关于《军师联盟》的发行协议《全球独家代理发行协议》、《信息网络传播权代理发行协议》,并要求对该剧在优酷的发行收入进行分成。

  不二传媒对这两份发行协议毫不知情,于是开始对《军师联盟》账目进行初步核实,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2月7日向公安机关就张坚职务侵占、张坚伙同金宏星及江苏华利、霍尔果斯华利实施合同诈骗提起刑事报案,张坚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处于刑事侦查阶段。

  据王力博介绍,对张坚的举报主要涉及三个罪名:“第一,职务侵占,张坚把公司的一部分资金据为己有,举个例子,比如说他给自己或者给他司机买车,还不是一般的车,是好几百万的车。具体金额和具体事实以公安的最后认定为准;第二,挪用资金,他把公司的资金给别的公司,其中就包括给江苏华利;第三个就是合同诈骗,因为他们(指江苏华利)现在退出了,后面又签了两个(发行)合同,这两个合同实际上是没有基础的合同,拿这两个合同来向我们索要利益,那就是合同诈骗。”

  王力博了解到:“这个事情是张坚给我们讲的。当时这个电视剧发行得比较好(《军师联盟》网络版权卖给了优酷),江苏华利的法定代表人金宏星就找到张坚,希望在融资方面给他提供一些帮助。因为江苏华利要在银行贷款,需要一些(项目)体现公司未来有收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张坚就跟江苏华利的全资公司霍尔果斯华利文化签署了两份合同。这两份合同上面的公章都是真的,但是意思又是不真实的,就是它只是为了贷款,给他(金宏星)帮忙。当时呢,就是谈好的,说金宏星把这个合同签好以后,然后贷完款,双方再签一个解除协议。但是后来张坚找江苏华利的金宏星去签解除协议的时候,各种原因、各种理由推脱下来,就没签成。后来,江苏华利就拿着这两个合同到法院去起诉我们。”

  对于这两起发行收入纠纷案,王力博坦承不二文化相当被动:“为什么呢?这个起诉合同上的印章是真的,而且还有张坚的签字,从这个合同来讲,对我们很不利的。”

  王力博说,为了“证明这个合同的真实意图”,他在做两个方面的努力,第一个是多次向法院申请对该剧实际账目进行审计,“审计一下这个电视剧,到底各方的投资的金额是多少,比例是多少?一审计就出来了。”然而,扬州邗江法院并没有同意不二文化的审计申请。第二,他还是希望张坚能够出庭作证。

  “从法层面来说,张坚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签署了2份发行协议是真实有效的,除非公司章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全体股东大会同意,否则是有效的。”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新浪财经表示。

  不二方面给出的回应是,公司有相应的章程,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当庭并没有明确表态。

  因此目前的情况对吴秀波和不二传媒极为不利,如果合同真实有效,则《军师联盟》的所有发行收益将归由江苏华利享有,吴秀波和不二传媒花了2个多亿投资、耗数月创作心血同样会血本无归。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TMT记者,深度解读财报、拆解泛娱乐产业链)

责任编辑:凌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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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传媒 华利 张坚 投资方 吴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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