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2月21日电(戴园晨)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先试验后立法的曲折道路上发展的,直到去年才通过《证券法》,在证券法出台以前,行政方式发展过程中的随意性相当多,遗留问题不少。因而,在促进证券市场朝着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时,怎样梳理遗留问题是一篇难做的大文章。我以为,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实行的新人新事新办法,老人老事老办法的双轨运作方式,可资借鉴。
当前A股市场仅是上市公司里个人股流通市场。公有股的上市流通是最大的遗留问题。公有股不能上市流通有思想认识障碍,当初为了保持公有股权在股份公司的控制权与保持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公有股作为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种。这在经过反复讨论之后逐渐获得共识,认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上市公司里公有股本的流通并不会损害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相反还有利于盘活公有资本金的存量,有利于维护公有经济的利益。
公有股有国家股和法人股之分,法人股有法人代表可以负责股票流通的操作,国家股由谁来代表,由谁来负责股票流通操作,则议论尚多,意见颇为分歧。目前对于原有国有资产存量属于中央或地方尚有不同看法,具体管理多数地方的做法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充当国家股的代表,至于股票进入流通后由谁来决定买入卖出,将是更为现实的题目,归中央还是归地方操作的探讨也更加具有实质性意义。如果国有股流通归中央的有关部门操作,一般倾向于保持必要的控制比例,国有股的流通量小;如果国有股流通归地方政府操作,由于目前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有着雄心勃勃的发展规划,都面临着发展资金的短缺,抛售国有股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的呼声会更高一些。因此,面对公有股进入流通的呼声,在清除思想认识障碍以后,需要对具体操作制定规则以利于股市的稳定。
公有股上市的难题除了思想认识和具体操作的障碍之外,更大的难题在于对股市的压力。目前上市公司里可流通股的比重一般只占30%左右,而且是同股不同价,即公有股是1元1股而社会公众股则按5倍、8倍、10倍的溢价发行。一旦允许公有股上市,势必出现股价暴跌的局面。因而,管理当局虽然想规范,并且设计了种种渐进规范的方案,都因为对股市的冲击杀伤力过大而不得不放慢步伐。这样,一方面只对少数几家上市公司允许公有股部分上市迈开规范化的步子,而另一方面却又有数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公司仍旧按公有股不流通的规则安排上市。如此前进,规范化的目标难以兑现。因此,我觉得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也有必要实行双轨制。以公有股的流通来说,今后新上市的公司不论公有股和公众股都同时进入流通,社会公众在认购新股和上市流通时都会考虑这一因素,按照市场化的规则进行选择,泡沫会少一些,股市的市场化运作会充分一些,更不致于因为规则变化而发生利益变化。这样,先规范新事物,再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不致于形成解决一个公司的遗留问题却又有十个公司产生遗留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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