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周菡) “第二届中国企业经营者持股高峰论坛”今日在京召开。有关官员和专家在会上指出,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重要,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实行经营者持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应及早在这方面做好准备。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段永基认为中关村企业应尽快实行股票期权制,而政府应在风险投资税与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以激发企业的活力。
国家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李春满在会上指出,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采取期股期权制。实行经营者持股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初始资本投入规模较小。规模太大,持股比例不便分配。二是企业资本增值较快。要求企业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资本增益,这会给经营者造成一定压力,但也带来动力。三是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投入要素明显。企业盈利的主要原因不是市场大环境等客观因素,而是经营者努力的结果,这样才不会造成企业内部对持股的攀比心态。他认为,这几个条件最适合创业板,即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成长型企业,所以拟上创业板企业要在这方面做好准备。
银河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东在会上提出,创业板在涉及股票期权制度时应吸取主板上在内部职工股与公司职工股方面失败的经验教训,把企业股权激励和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他建议,拟上创业板企业应在上市前提前做好持股分配方案并获董事会与监管部门准许,上市时做好股票期权计划,制度的实施应以企业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为对象,在期股来源方面,应将增发新股与市场回购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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