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做过200多个股改案例的著名股份制专家刘纪鹏[微博]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产业升级,中国资本市场必须给予三资企业国民待遇,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三资企业不公平现象在创业板审批中应被消除。
刘纪鹏称,政策上并没有规定有外资股份的企业不能申请上市,但在执行中却存在着限制性规定,这和法律没有规定民营企业不能上市、但在实际过程中民营企业上市较为困难是一样的。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产业升级,中国资本市场必须坚定地削弱中国特色,给予三资企业国民待遇,而且大量借鉴国外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够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三资企业不成文的歧视现象在创业板审批中应被消除。据他透露,主管部门对此反复论证,现已基本统一了看法,创业板第一批上市企业中可能会有外资股东的企业。
刘纪鹏认为,因为现在还处于试验期,纯外资企业或外方股东持股比例很大的企业上市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而从技术角度讲,他更倾向于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0%。他建议,有外资股东的企业应大胆申请上市,同时不要为上市而破坏现有的股东结构,因为这有可能违反“上市前12个月股权不得有重大调整”的规定,最好把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限制在50%以内。(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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