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XX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4年某月15日(本例中的日期不考虑节假日),在深交所按市值配售方式上网发行A股,发行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55元/股,该股上市后的交易代码为002999,简称为“XX股份”。投资者张三所持深圳股票帐户号码为0087654321,所持上海股票帐户号码为A123456789。
一、市值计算
2004年某月12日(T-3日)收市后,沪、深交易所分别计算投资者拥有A股的可申购市值。经统计,投资者张三持深市可申购市值为6万8千元,持沪市可申购市值为8万6千元。根据市值计算办法,张三最多可向深交所申购6千股新股,向上证所申购8千股新股。
二、发行申购
2004年某月15日(T日),张三在正常交易时间内以深圳证券帐户0087654321向深交所申购8千股新股(注意:已超过了6千股),申购代码为002999,申购价格为6.55元/股;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张三又以上海证券帐户A123456789向上证所申购8千股新股,申购代码为739999,申购价格同为6.55元/股。
三、配号
2004年某月15日(T日)收市后,沪、深交易所根据2004年某月12日收市后计算的投资者拥有的股票市值,按每1万元上市流通证券市值可申购1千股XX股份,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的原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张三因同时向两个交易所申购,可获得深交所6个配号(注意:并非是8个号,剔除了2个),上证所8个配号。
四、中签认购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2004年某月18日(T+3日)日收市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深交所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2999”,委托价格为0,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数倍)。如不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假定张三在沪、深两市各中了1000股,且在会员营业部有足够的资金,因而共获配售2000股“XX股份”新股,分别登记托管在结算公司的沪、深分公司。
五、上市交易
2004年某月30日,XX股份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在深交所和上证所的挂牌代码分别为“002999”、“609999”,开盘参考价均为6.55元/股,证券简称统一为“XX股份”;
张三可以通过自己的沪市证券帐户A123456789向上证所报单,卖出“609999”,也能对自己的卖出委托进行撤单,但不能买入“609999”。
上证所交易系统发布的行情数据中,“609999”“XX股份”的行情数据将实时转发深交所的“002999”的行情数据,为准确起见,沪市投资者应根据“002999”的实时行情数据确定“609999”的卖出委托价格。
张三在深交所中签股份的交易办法与深交所挂牌的其他股票一致。
六、配股
2004年某月2日至某月13日,“XX股份”股票进行配股,配股比例为10配3,配股价格为3.8元/股。持有深圳证券帐户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2999”代码进行配股认购,配股价格为3.8元/股。
假定张三届时仍以上海证券帐户A123456789持有“XX股份”500股,按上证所的有关规定,其可以“709999”代码向上证所认购150股配股,配股价格为3.8元/股。
认购确认后,其获配股份连同原有股份共650股,同样可通过上证所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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