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深交所、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深交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测试向各会员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表明深交所发行新股已经进入技术准备阶段。实际上,早在今年的1月10日,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就在深圳五洲宾馆由发改委、深圳市政府和深交所主办的“第二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公开称:“当前社会各界对通过建设中小企业板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已达成共识,深交所为此也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建议择机尽快出台。”这表明深交所重发新股一事一直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
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提出将“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这也预示着创业板市场在搁置三年之久后的重新启动。在此基础上,深交所立刻加快了重发新股的进程。不过,尽管深交所重发新股已是水到渠成之事,但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第一,深交所将于何时重发新股?其实,自从2000年9月停发新股以来,深交所一直在筹划建立创业板市场(即二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只是由于时机问题,一直没有推出来。然而自2002年年底以来,一直有很多观点在揣测企业板市场的推出时间问题,最近更有观点认为,深交所重发新股有可能就从本月开始。
第二,发行的新股有无股本规模的限制?既然把深交所的此次重发新股定位为中小企业板块或是创业板的初级阶段,那么就应该有一些相关的规定,以确定已发行上市企业的股本规模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发行规模的限制与否,无疑将对市场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三,发行的新股有无流通比例的限制?是否会在首发中实现全流通?在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中,把国有股如何解决的问题提高到了很重要的位置。那么,在此次深交所的重发新股进程中,是否会出现一些进步,以促使在新股的发行中实现全流通,或者严格限定国有股的最高比例,以降低不流通股过多产生的股权割裂问题对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四,以何种方式进行IPO?是以“打包”方式,还是以其他方式?深交所欲以“打包”方式恢复发行新股,其实已在证券市场传闻已久。但是,由于发行方式的不同,将会对市场产生很大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后果。因此,深交所到底是以什么方式发行新股,仍将是市场的一大焦点。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一旦采取“打包”发行,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局部的发行速度,但肯定会对市场产生较大的压力,而一旦压力过大,近两年呈现的融资窘状难免不再重现。不过,从《意见》中传递出的信息显示,管理层应该不会再做出“竭泽而渔”的事来。
第五,首发的门槛是否与原来主板上市的门槛有所区别?既然很多观点都把此次深交所的重发新股定位为创业板的初级阶段,首发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利润总额方面都很难达到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的水平。因此,若让这些公司实现上市,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门槛。然而,降低上市门槛的手段又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公平性原则”,损害了其他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利益。深交所如何确定上市的门槛,将对上市公司的质量至关重要。
第六,在深交所重发新股之后,不合格上市公司的退市之路还有多远?《意见》的最大创举在于真正地意识到“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重发新股势必为深交所的重新定位起到量体裁衣的作用,然而不解决那些不合格上市公司的出口问题,就难以真正实现“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本报记者专门就上述问题多次联系深交所的相关人员,均被以“不清楚”为由拒绝。由此可见,深交所内部对相关信息的封锁相当严密,是不是具有某些难言之隐?这是旁人难以揣测的。其实,无论深交所重发新股对市场短期的影响如何,在一个积极的市场中这些都是很容易被消化掉的。关键的问题就是“不确定性”。尤其是政策、规定的不确定性,将成为对投资者最大的潜在性伤害。好在《意见》的出台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描绘出一幅美好的蓝图,广大投资者大可对中国的股市充满信心。晨报记者汪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