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股票自2001年9月18日至20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跌幅限制价位。鉴于中国证监会现已查明银广夏公司通过各种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7.5.3和8.4条:“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时,本所根据市场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本所对该股票实施停牌”,本所决定免于对银广夏股票实施停牌。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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