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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关于爽歪歪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报道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3:07 新浪财经

  媒体报道称,3月12日,成都有关媒体依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以下简称“成都站”)的检测报告,以“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为题向外界发布了这一新闻。

  3月22日,娃哈哈集团致信新浪财经,发表如下声明,以下为全文:

  关于“娃哈哈爽歪歪被屈指质量不合格”事件的情况说明

  3月12日,成都有关媒体依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以下简称“成都站”)的检测报告,以“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为题向外界发布了这一新闻,该条新闻引发了众多平面、网络媒体的转载,严重损害了娃哈哈的品牌形象。为维护娃哈哈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事实真相澄清如下:

  1、三家国家级与省级检测机构检测结果证明,娃哈哈20061203批次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的各项指标合格,消费者完全可以信赖。

  2007年2月12日,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娃哈哈公司)收到“成都站”的检测报告,称我司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标签未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配料表中“奶粉”不具体,判定我爽歪歪产品不合格。涪陵娃哈哈公司立即对公司内留样的同批次产品进行自检,各项指标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 cfu/ml,当即向成都市工商局提出对爽歪歪检测报告异议复检的申请。由于一直没有收到回音,3月8日,涪陵娃哈哈公司向对方咨询,“成都站”将回复函传真给涪陵娃哈哈公司,回复上称维持原报告检测结果不变。当天已经是周四。3月9日(周五)涪陵娃哈哈公司草拟了《关于对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检测结果的异议函》,恳请对方对判定结果进行重新鉴定。但是3月11日(周日)晚上的成都市“3.15”晚会上,有关部门已依据“成都站”的检测报告,发布了娃哈哈爽歪歪检测不合格的消息。

  事件发生后,涪陵娃哈哈公司所在的涪陵区技术监督局相当重视,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了同批次产品,涪陵娃哈哈公司也紧急向四川省技术监督局报告,请求其对进入四川市场的同批次产品进行检测。这两家省级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都表明娃哈哈爽歪歪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 cfu/ml (见附件检测报告)。同时,我集团公司检测中心(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实验室)也对同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各项指标也均为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 cfu/ml。

  三个省级与国家级检测机构对于20061203批次的爽歪歪检测结果各项指标都是合格的,其中菌落总数均小于1cfu/ml。惟有“成都站”却检验出所谓的“细菌总数”为275 cfu/ml,其将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术语“菌落总数”写成“细菌总数”,而菌落与细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此外,国家标准GB/T4789.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规定,当菌落总数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而成都站出具的报告极不严谨和专业,出具的细菌总数为“275cfu/ml”,而按国家标准应该标示为“2.8×102cfu/ml或280cfu/ml”。我们不得不怀疑,“成都站”检测报告的可信性。

  2、“成都站”依据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6321《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QB1554《乳酸菌饮料》,判定爽歪歪“标签未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奶粉标示不具体”。就以上问题我司特别书面向国家食品标准的权威技术归口部门——“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标委)提请解释。食标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认定该产品标签不必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含乳饮料在产品配料中使用“奶粉”标示符合标准的要求。

  3、此次抽检中,“成都站”同时还直接依据GB/T10792中全糖型碳酸饮料指标判定咖啡可乐“可溶性固型物”不合格。事实是:我司该产品标签配料表中已明确标出阿斯巴甜、安赛蜜两个甜味剂配料,实际已完全表明咖啡可乐碳酸饮料并非全糖型碳酸饮料。且食标委依据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10792《碳酸饮料(汽水)》第8章的规定,复函证明我司生产的咖啡可乐碳酸饮料不必在标签上标明“低糖”或“全糖”字样。 因此,成都站直接参照全糖型碳酸饮料可溶性固型物指来判定我司产品,又是标准套用错误。

  4、2003年至2005年,“成都站”先后三次对娃哈哈“AD钙奶饮料”的名称判定称“‘AD钙奶’是国家行标规定的产品种类专用名称(NY477 AD钙奶),是液体乳制品,不同于含乳饮料”,要求我司“规范AD钙奶饮料产品名称”。娃哈哈AD钙奶饮料是我公司1997年研制上市的产品,1998年通过卫生部保健食品的评审,产品的名称完全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也完全符合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中含乳饮料的规定。将本来属于两个不同食品类别的“AD钙奶”和“AD钙奶饮料”搅在一起,就如同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如果行业标准有“苹果”,是水果的专用名称,那就不能再有“苹果饮料”的名称出现,实在是荒唐。就是这样一个1998年就早已经国家保健食品权威审批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一个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才能变更产品名称的保健食品,成都站却引用一个农业部2002年制定的奶制品标准——NY477《AD钙奶》来判定我司含乳饮料“AD钙奶饮料”产品名称不合格,同样令人不解。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成都站”名义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为民营的中介检测机构,其对国家标准的错误理解,是导致其屡次判断错误的主要原因。该站近年来多次错误判定我司AD钙奶饮料、咖啡可乐、爽歪歪产品,其原因均为对国家标准理解错误所致。尽管我司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异议,并提供“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书面回复,但该站仍然我行我素,无视企业的合理申诉,始终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对此,我司对其资质和检测水平提出质疑,近日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申诉,请求撤销其“国家轻工业”冠名,同时,我司也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恳请对其检测水平、资质进行重新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应取消其检测资格。

  娃哈哈欢迎全国各级监督部门对娃哈哈进行的正常的、负责任的监督检查。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声誉的民族品牌企业,娃哈哈时刻为消费者着想,通过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最严格的品质控制,生产出优质产品。但是对于“成都站”危害企业、误导执法单位的行径,我司也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

  我司恳请各新闻媒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该检测机构的资质及不当行为进行全面采访报道,澄清真相,以正视听。

  证明附件:

  1、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对我司提请解释的复函“食标(便)2007008”

娃哈哈关于爽歪歪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报道声明

  2、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

娃哈哈关于爽歪歪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报道声明

  3、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报告

  4、娃哈哈国家级实验室检测报告

  5、娃哈哈AD钙奶保健食品证书

  6、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对我司提请解释的复函“食标(便)2007007”

娃哈哈关于爽歪歪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报道声明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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