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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新观点:商场返券涉嫌违反银行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0:0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3月7日电 针对一些大商场愈演愈烈的返券促销活动(楚天都市报曾作报道),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鲁敏、佳诚律师事务所梁永安等律师认为,这种返券促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银行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而现在一些商场推出的“买××元送××元礼券”等活动,其实是商场印制了代币券在商场流通。商场是一个交易的场所,理所当然应算是“小市场”,人们持商场的赠券以其代表的面额购买商品,这实际上是代替人民币完成了买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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