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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成了霸王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7: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因为要给孩子增强免疫力,医生决定给孩子注射免疫球蛋白。注射前,医生以球蛋白属于血液制品,存在传染疾病风险之由要求孩子家长签署一份一切后果自负的治疗同意书。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万一孩子因注射该球蛋白感染传染病不得追究医院责任,孩子家长杨某也觉得这份协议是霸王条款,但要给孩子治病要紧,无奈的杨某也只有硬着头皮在协议上签字。

  注射协议太霸道

  3月29日,孩子小杨因支原体感染染上肺炎住进我市省级医院儿科,因为孩子高烧不退,其主治医生建议家长给孩子注射免疫球蛋白来增强孩子的免疫力。在下了处方之后,医生给孩子父亲杨某拿来一份治疗同意书要求他签字,同时告诉他说,因为免疫球蛋白属于血液制品,有传染艾滋病、乙肝和梅毒等传染病的可能,万一染病医院概不负责。因为觉得这份协议太不负责任,一气之下的杨某将协议撕了个粉碎,医生见状又劝杨某说,这就是履行个医疗程序,事实上打球蛋白感染传染病的几率非常小,孩子根本就不可能感染病。因为要给孩子治病要紧,无奈之下的杨某只有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他的心理依然是沉甸甸的,按照医院协议上所写,万一有事也跟医院没有关系。生气的杨某对记者说:“药是医生让打的,后果却让家长来自负,这样的协议太霸道,但是患者和家长又有什么办法?”

  手术风险患者担

  不仅仅是输免疫球蛋白,几乎所有住院手术的重病患者和家属都曾经在输血和手术前签订过同意书(协议),否则

医院不会手术、输血和用药。据市一医院的副院长刘某讲,无论是术前、输血前、输血液制品都要与患者签订同意书,这本是医院常规做法。拿手术来说,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之所以要签订术前同意书,对于那些重症患者来说,不手术就会死,但是医院却不能保证做了手术患者就一定能活,如果每一台手术的风险都让医生和医院来承担的话,谁还愿意做手术?另外,根据
卫生部
2000年出台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输血前医生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会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同意书上签字才能输血。以刘院长的话说,签订同意书其实就是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无论是手术还是输血、血制品都是有风险的。

  出了事故自倒霉

  根据同意书的内容,只要签了字,万一出事患者就只能自认倒霉。手术本身就存在风险,医生没有回天之术,也是很难做到让每一个患者起死回生,但是因为医生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也能因为患者签订了一纸同意书就后果自负吗?更何况一纸同意书就能让这些带病血液、血制品肆意传播,医院就没有责任了?患者在协议书签字真的就能让医院免责吗?对此,市医疗主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医院和患者及家属签订的同意书其实是一种程序,并不是生死状,如果真的是因为输血、输血制品引起疾病传染,即使签订了同意书,医院和相关部门都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输“脏”血传染疾病的事也时有发生,而那些相关部门最后都是重责难逃,那么医院跟患者签订这个同意书又有何意义?

  记者 周瑞 实习生 张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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